农民工新年求职须仔细核实信息 保留工作证据

发布时间:2017-07-08 来源:应届毕业生网

给新年求职的农民工兄弟提个醒:仔细询问核实信息 注意保留工作时的证据

春风送暖,初春时节又是一年中的求职高峰期,很多来石人务工人员为找到一份称心工作都早早收拾行囊离乡返城。2月14日,记者在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看到不时有三五结伴的务工人员前来寻求帮助,马上要接一年的新活儿了,可一些务工人员还被老旧的欠薪纠纷困扰。为避免农民工兄弟在务工过程中被欠薪和工伤纠纷困扰,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特别提醒务工人员找工作时注意询问、核实用工单位相关信息 ,注意保留工作时的证据。

  详细了解核实用工单位信息

  “不知到底是给哪家公司干的活儿,就知道包工头是自己老乡,有的工人手里有欠条,有的连欠条都没有。”2月14日石家庄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强英军向记者介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兄弟法律意识淡薄,糊里糊涂给人打工的不在少数。在此,强律师提醒务工人员注意以下事项,以保证日后出现纠纷,能顺利维权:

  仔细询问——详细了解该用人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单位、该单位有没有营业执照、所要从事的工种、每天工作多长时间、工资待遇怎样、上不上社会保险、签订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限有多长、工资多长时间发放一次、工作中有没有危险、出现工伤怎么赔偿、该用人单位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的姓名等等。

  查看——对这些情况都询问清楚之后,务工人员可以要求招工人员出示该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用人单位委托其招工的授权委托书或者介绍信、该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该招工人的身份证件等,对上述证件应当仔细查看。

  之后是核实。对上述材料查看并确认无误后,要按照该招工方提供的地址及电话向用人单位核实一遍。

  通过上述三个步骤,确认该用人单位及招工事宜真实后,再衡量该工作是否适合自己并决定是否到该单位打工。

  核实过程中如果发现该招工人员所说的不属实、不能出示有关的证件、出示的证件是伪造的或者已经过期、向用人单位核实后发现该单位根本没有委托该找工人员人去招工,则千万不能随该人出去打工,免得上当受骗,而且最好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决定应聘后,应要求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能当时签合同,也要要求到用人单位后7天之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即便该招工单位许诺报销路费,务工人员也应当在办理必要证件后带足往返的路费和一些生活费,免得到用人单位后发现上当受骗而不能回家。

  注意保留工作时的证据

  另外,强律师还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出门打工注意办理并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等身份证件;不要随便听信陌生人的话或跟陌生人去干活;用心记住用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电话;注意保留工作时的证据,如合同、押金条、欠条、上岗证、出入证、考勤表、饭票、工装等,以备发生纠纷时作证据使用;注意遵守法律,遇到劳动纠纷时要找劳动部门或合法的劳动者维权机构解决,不要通过恐吓、偷窃、打架等手段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