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独特性原则
有跨国公司实习经历;
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经历;
市级以上(含)商业竞赛获奖;
海外交换生经历;
学生会或社团领导经历;
创业经历。
以上所罗列的只是一部分相对比较独特的经历,但是实际上每个人都可能有各自独特的经历,这个就有待大家自己挖掘。例如:有的同学在大学担任过校足球队的队长,这样的经历也是可以在简历中特别强调的。
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创业经历。虽然创业的精神值得敬佩,但是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不喜欢有创业精神的员工。但是,曾经有过创业经历的学生所具备的领导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是一些企业,尤其是外企500强企业所青睐的。所以,如果你是应聘外企,而且在学校曾经有过创业经历,无论是网上开店也好,还是在学校创办过报纸,都可以适当地将这段创业经历以创业者的身份来描述,从而做到与众不同,突显自己的领导力和决断力;但是,如果你是应聘一些民营中小企业,那么建议从实践经历的角度来描述,把HR的焦点转移到相关的实践经历、工作实习经历上,而不是创业的角度,避免给HR一种入职后很可能会不稳定的感觉。如果通过简历筛选进入面试,HR问到关于创业的问题,你都要给出合情合理的回答,让HR相信你将来会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