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 异地应届毕业生西安入户政策:
一、申办条件:
非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1年内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的。
非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3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就业满2年以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
从驻西安市的技工学校毕业并且具备以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西安市生源毕业生:1、具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2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2、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3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2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申办流程:(一)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省(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发改委申办《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三)申办人员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员准入证》。
(四)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三、申办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介绍信;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或省、市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就业介绍信)(核原件,留复印件);
4、毕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省、市劳动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
5、劳动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
6、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7、外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技校毕业生提供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核原件,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