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宝典

3.3 行业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内容

一、考试性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目的为了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以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三、考试时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每年10月举行一次,分为四个半天进行,时间每场2.5小时。

四、考试方法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方法为笔试(闭卷)。试题类型全部为选择题,应考人员的固定的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佳的答案,填写在专门设计的答题卡上,无需作解释和论述。

五、考试科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执业药师共同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为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所从事的专业,选择药学类或中药学类考试科目。 药学专业知识(一)为药理学、药物分析,药学专业知识(二)为药剂学、药物化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为中药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为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除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外,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纳入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六、考试要求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大纲的内容,均按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要求。在考试内容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四个科目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


序号

科目

考试形式

1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2

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3

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4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客观题

5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客观题

6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客观题

7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 

6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0  

60  

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考试科目

临床、口腔、公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类别

考试对象

考试科目

中医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中医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中医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中医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中西医结合

执业医师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药理、卫生法规、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针灸学

中西医结合

执业助理医师

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著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药理、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针灸学

医药卫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而制订的,其不同于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而同样作为中医药行业职业技能的上岗证书,同样归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教司和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管辖。

其优点是:2010年9月~11月全国三次试点考试来看,目前其报名门槛虽然还是有点高,但是相对执业医师考试要低多了,尤其对于学历的限制;虽然其考试形式和方案和执业医师考试一样,但是考试内容非常的简单,目前统计考试一考通过率90%,二考通过率100%,而执业医师考试全国通过率不到25%。

其缺点是:和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一样,没有执业医师的中药处方权,但是对于中医疗法比如针灸、推拿、刮痧等具有处方权和处置权。因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既能轻松的获得中医从业资格证又能拥有中药处方权,那么还有谁去辛辛苦苦念五年大学,然后再去考那犹如千人过独木桥般困难的执业医师考试。

其招生范围包括:

1、从事西医临床医疗工作但对中医医疗感兴趣的医疗行业人员

2、在校医学专业大专院校学生及毕业生等志愿从事医学事业的待业人员

3、取得中医(中西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想经营个体医疗机构人员

4、长期从事中医预防保健康复行业却没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

5、长期从事中医保健美容养生行业但是拥有保健行业资格证的保健行业人员

其就业范围包括:公立医药:三甲医药康复科室、中医药“治未病”中心及预防保健科室基层医药: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预防保健科室、社会力量投资的个体中医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预防保健美容机构等

其培训课时安排:

1、符合培训报名条件者(学习课时不得低于120课时)学期满后颁发中华中医药学会毕业证书、中医药行业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书。

2、不符合培训报名条件者(学习期限不得低于2年,600课时)学期满后颁发中华中医药学会毕业证书、中医药行业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书。获得准考证书后即可参加全国统一中医药行业职业资格考试,试行《中医师资格认定办 法》,分为理论计算机考试、技能现场实操考核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考试通过后颁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的中医药行业高 级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作为中医药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行业准入,注册上岗,官网可查, 世界通用) 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高级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条件(具备以下条件 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年龄35岁以上、相关部门出去文件证明)

2、取得保健类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保健类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保健类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

5、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医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6、取得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毕业证书以及毕业学年内本科在校生

7、取得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

8、取得西医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且从事中医相关工作1年以上

9、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其他基层(社区)医疗服务资格证书

10、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对本职业有突出贡献者,经培训基地上报中医药管理局人教
司审核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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