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利与弊+马克思

时间:2020-07-20 18:30:34 辩论赛 我要投稿

共享单车的利与弊+马克思

  从经济学上看,随着科技的进步,私营公司也可以把“公共物品”运营给逐步从政府手中接管过来,减少政府在“小事”上的精力。那么对于共享单车来说有如何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共享单车的利与弊+马克思,欢迎大家阅读。

共享单车的利与弊+马克思

  共享单车行业迅速得到市场的认可,资本追捧、舆论热议,使得共享单车产业快速发展。橙色的摩拜、黄色的ofo、蓝色的小鸣单车、绿色的酷骑、白色的骑呗……

  各式各样的共享单车充斥着城市的大街小巷,如今看来,颜色已经不太够用了。

  共享单车带火了共享经济,继共享单车后,共享充电宝、共享流量、共享汽车、共享篮球、共享雨伞也火了,一夜之间成了市场和资本的宠儿,似乎所有的物品都可以被共享+。

  “使用权”比拥有“拥有权”更有价值

  如黑格尔所说“存在即合理”,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必然性,共享经济也是如此。

  “共享经济”最早于1978年由美国社会学教授发表论文提出,但在当时却生不逢时。而在2011年却被美国《时代周刊》称为将改变世界的十大想法之一,如今在移动互联网浪潮之下,它开始大行其道。

  Uber和Airbnb两大独角兽的崛起,让共享经济概念横扫全球。国内也有滴滴、小猪短租、蚂蚁短租等类似平台,因此共享经济“C2C”固有印象成型。然而共享单车的出现,开创了以摩拜、ofo与各类共享+后起之秀们为主体的“B2C”模式。

  《共享经济》的作者罗宾·蔡斯被称为共享经济鼻祖,她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就是共享经济的使用者注重的是高质量低价格的服务,使用者更愿意只为资产使用的时间买单。

  虽然她和伙伴联合创立的Zipcar,是一个标准的C2C汽车共享平台,但她从未将共享经济概念与C2C进行捆绑。从内涵上讲,C2C还是B2C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使用者更愿意只为资产使用的时间买单”,就是物权的拥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只要符合这一标准,它就是共享经济。

  此前科技商业预言家凯文·凯利的一段话,也给出了同样的答案。他预言未来拥有资源的“使用权”比拥有“拥有权”更有价值,未来将会有更多东西被共享。

  无论共享+后面是单车、充电宝还是雨伞,都符合凯文凯利所讲的趋势。

  换句话说,传统经济模式中,想要使用一个物品,你要先购买获得了“拥有权”,然后才有使用权。但在共享经济模式中,物权的“拥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你不必获得“拥有权”,就可以拥有使用权。

  “共享经济”的最早设想者竟是马克思

  共享概念早已有之。传统社会,朋友之间借书或共享一条信息、包括邻里之间互借东西,都是一种形式的共享。

  但这种共享受制于空间、关系两大要素,一方面,信息或实物的共享要受制于空间的限制,只能仅限于个人所能触达的空间之内;另一方面,共享需要有双方的信任关系才能达成。

  而真正将这一构想成型的不是别人,正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卡尔·马克思。换言之,马克思才是“共享经济”的最早设想者。

  马克思在关于未来社会理想的阐释时,曾经说过“未来的社会是自由的联合体”。这个自由的联合体本质就是共享关系的集合,也就是共产主义,和共享经济物权“拥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是殊途同归。

  红杉资本中国基金合伙人郑庆生也曾表达过类似的观点,他认为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理想的阐释是最好的关于Uber模式的表达、关于滴滴出行的表达。

  “互联网一方面想要变大的企业想要变的更大,因为边际成本不断的下降、边际成本不断的上升。第二,显得变小的企业不断变小,变成了自由人的联合体。”

  而“共享经济之父”、著名畅销书作家杰里米·里夫金在GIC全球创新者大会演讲时,曾经描绘了一个理想的`、具有乌托邦特色的共享经济社会形态:随着计算革命带来的指数级增长,会重塑能源、通讯与交通模式,而这些模式最后都会加速“分享经济社会形态”到来的脚步。

  国内甚至有舆论认为“共享经济的最高境界是共产主义”,“共享经济通向共产主义”,不管事实如何,我们有幸成为这一模式的见证者与参与者,不枉潇洒走一回!

  拓展阅读:扫码共享单车的前景

  最近几个月,手机扫码租自行车开始悄然流行。从社会学上讲,这是一件好事,方便市民出行,尤其是上班族的“最后一公里”。而且这次新服务的商业模式,各地政府还相当配合,专门划定一些黄线区域用于停放。

  从经济学上看,随着科技的进步,私营公司也可以把“公共物品”运营给逐步从政府手中接管过来,减少政府在“小事”上的精力。我个人觉得,各个城市可以逐步把政府主导的固定桩自行车租赁业务给撤掉,正是“不要与民争利”,能由市场解决的就交给市场好了。

  这次商业创新,不是在于微信或支付宝的便捷支付方法,而是在于“无桩停放”。以前的市政公共自行车之所以不太成功,原因是“最后一公里,只部分解决了半公里。”这全都是因为那些桩的限制,而且有时候需要单车的时候可能“车”不够用,而还车的时候可能“桩”不够用。

  这次公共自行车租赁,私企的创新能力比政府要强。现在,很多地方政府还在扩展市政自行车,但只是赶时髦用“微信支付”,却还是没有意识到最关键是“固定桩”的劣势。其实,摩拜单车这个公司目前做的也不够好,虽然把“实体桩”去掉了,但自我限制了“无形桩”。比如,只能停在路边,不能停在用户的家门口;只能在市区使用,不能超出限定范围;否则“贵死你”。

  从商业运营讲,一个企业要真正做大,必须假定“天下无贼”,即人性本善。因为,防贼成本太高,会大大高过“可能的小贼”真正的破坏。当然,把那么多昂贵的自行车摆在路边,本来就不怕“路人搞破坏”。但我认为,还可以继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足够信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言,单车停在“家门口”的使用效率可能不比停在“马路边”低多少。再者,现在是抢市场阶段,就算某几辆单车的使用频率低,那也换来一个“切实为民着想”的大广告啊。

  摩拜单车还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单车造价太高,据说大约2000元一辆。当然,高质量可能减少后期维护费用,但是对现在的中国来言,太超前。简单的说,现在500元左右的普通自行车一般也足够顺利的用3年,到时嫌破,直接换一辆就行。

  膜拜单车,目前在融资的使用上太过铺张浪费。在盈利模式不清晰的情况下,盲目扩张市场是很不明智的。几个亿资金最多开辟一个城市的车辆投放市场,但是如果用来研发核心关键技术,及好好想想运营模式,是非常充足的。钱要用到刀刃上,可以大规模融资,但不要大规模烧钱。当年,好多净水器厂商竞争开拓市场,一台卖几万元都没多少利润。而美的电器按兵不动,等到老百姓都认可净水器以后,一鼓作气把整个市场拿下,一台才卖不过两千元。摩拜单车现在还没有什么技术或行政垄断壁垒,如果急于开拓市场,那极有可能是为后来者当实验品。

  膜拜单车,还得吸取滴滴打车的经验,因为这毕竟涉及到地方政府利益。虽然,中央文件是“放开市场”,但现在很多地方市政刚刚上线一批新的“微信支付”公共租赁自行车,他们本以为“很新潮,很受市民欢迎”,你得给他们台阶下。

  从更大的市场需求或社会发展阶段来看,其实我本人不太看好公共自行车。因为,自行车太便宜了。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其实很简单,只要法律严惩偷车贼就行。比如,逮住一次偷自行车,罚款10万元或坐牢10年。上班族完全可以买两辆自行车,一辆放家门口,一辆放工作单位。“被偷车”财物损失其实很小,但是“精神损失”巨大。天天担惊受怕,可不是几百元的问题,那得折合几万元。

  从更高层次的社会治理来看,只要严惩偷车贼及教化民众,自行车基本完全可以全市免费提供,各种锁车桩及繁杂的租赁手续都不需要。在50年前的荷兰,免费公共自行车没有成功;但在现代的中国城市施行,我估计应该会成功。现在的人口素质普遍提高,也都比较富裕,而且“被盗的自行车”也不好卖,因为随手都是免费的公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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