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辩论赛

时间:2020-12-08 16:56:15 辩论赛 我要投稿

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辩论赛

  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辩论赛,欢迎大家前来阅读和参考。

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辩论赛

       正方立论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在此与大家进行”在校大学创业是利大还是弊大”的探讨.我方观点是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

  首先,我们明确几个概念.教育部规定在校大学生:在高等院校存有学籍的学生.创业,即创立事业.和其他活动一样,创业始终是部分人的行为,并不是每个人都必须选择的发长道路.

  因此,我方认为此辩题应以正在从事创业活动的在校大学生为对象.通过证明其创业活动利大于弊,向广大在校大学生提供一条可行的发展道路,但要注意的是利大于弊.并不代表着利益最大化.例如苹果好吃,但并不说明苹果一定是最好吃的水果.

  其次,我们来看看在校大学生的特性.一,在校大学生已经接受过12年的基础教育,有相对完善的基础知识和人格.二,他们是最具创新精神的人群之一.三,,大学校园内资源整合的优势是完全走入社会的人可望而不可及的.

  由此特性,我将从个人,国家,民族三个层面来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从个人角度.首先:专业知识学习与课外实践相互结合,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学生充实自我的必由之路.将所有用于实践,通过实践意识不到不足之后的有的放矢的学习.二者结合起来恰是练就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修行!其次,在校大学生充分利用大学校园资源整合的优势.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将学习各门专业的人有机地聚在一起就是一组 黄金搭档 ,更何况知识渊博的教授近在眼前,对于他们的创业我们翘首以待!即使创业失败了,丧失了金钱,花费了精力,受到了创伤!正所谓吃一X,长一智,他们从创业过程,创业失败中所学的,将是他们受用终生啊!

  第二,从国家层面上说,创业成功当然好,促进经济发展.即使失败了,也能给其它企业提供经验 教训,不致重蹈覆辙,提高创业质量,这对国家经济不也是一种促进吗?

  第三,最有竞争力的民族是最具有创新精神的民族!我们不应在别人的民族大力创新进取的时候,悠然地坐在红木椅上闻着茶香.中华民族需要我们的创新.我们的努力,将推动了中华民族创新精神的发扬!

  综上所述: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

  反方立论陈词

  主席,评委,大家好:

  首先声明我方观点:在校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何谓在校大学生?根据国际惯例,就是在大学上课继续学业的学生,否则一个离开学校十几年而保留学籍的人是否仍是在校大学生呢?

  什么是创业?创业具有怎样的特性呢?创业,创办事业,既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而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他的特性包括:1创新性 2目的性 3系统性 4风险性 5延续性、经常性--需要较长时间和经常活动 6规模性--包括事业规模和投入的时间精力的规模。由此可见,创业必须投入的时间精力非常大,绝非对方辩友所说的一小部分,鱼与熊掌可以兼得;同时对创业者的性格、人格、心智、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校大学生这一群体又具有怎样特性呢?

  首先,在校大学生的根本任务是促进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成长和完善,包括人格的完善、心智的成熟以及人文素养的积累,而不仅是为了毕业后有出路;

  其次,大学为实现这种成长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大学生有必要在这最合适的时间,做与之相适应的事,否则就是资源的浪费了;

  再次,多数大学生的性格、心智、人文素养、创业的知识和能力都没有达到创业相应的标准;

  第四,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尤其对于正在为自身素质提高而努力的大学生而言,学习本身就需要极大时间和精力,如果再加上创业,那绝大多数大学生会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

  综合在校大学生和创业这两者的特性,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弊皆有,但是弊大于利。

  诚然,创业机遇难得,合适的机会降临时确实不该放弃;创业活动可以提高创业能力;也有利于提升社会创新力,是为利。

  但是这些利都是创业之利,如果放在大学阶段可就不同了。

  其一,大学生不能很好地完成个人的成长这一根本任务,因为学习和创业都要倾注极大的时间和精力,而这很难做到兼顾。

  其二,大学生在没有全面成长,心智、品格不成熟,人文素养不深厚,只是不完备,能力有欠缺的情况下贸然创业,那不仅注定了失败,还会给未来人生带来阴影。

  其三,这样一批素质不高的创业者会导致创业的低水准,影响未来商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

  所以我方认为评判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弊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在校大学生的全面成长,是否有利于创业成功,是否有利于未来商业的高水平发展。

  创业本身没有错,一个在校大学生如果同时具备了知识、经验、心态、创新这四个条件,在遇上一个合适的机会,那么他当然也应该去创业。但是,对于广大普普通通的在校大学生而言,他们还不具备上述条件。所以,对于广大在校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

  正方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开门见山,有错必纠。

  首先请允许我指出对方辨友的几点美中不足:

  (1)对方曲解辩题,还一笑而过。本次辩论的主体是正在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你对一个不吃雪梨的人说雪梨好不好吃纯属对牛弹琴,创业如是,我们要讨论的就是 社会应对在校大学生创业这个新生事物的态度!

  (2)对方割离了创业与学业,其实啊他们是统一的,是知与行,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创业是学习的一部分,大学生创业指南说“创业是创新教育的实践课堂” 古语格物致知也与此暗暗相符!所以根本不存在兼不兼得的问题!同时孟子曾说:鱼我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也.可见不可兼得是指水火不融,两者只可选其一,而学业,学习绝非水火不融!

  (3)对方辩友类比不当,说打工好,毕业后创业好就能否定在校大学生创业好啊?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利大于弊,而不是最优化选择,比如说喝牛奶对人体是利大于弊,至于是否最有利,最优化不是今天的讨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