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默与埃里奥特音乐教育哲学观点试比较论文

时间:2024-06-04 12:52:32 哲学 我要投稿

雷默与埃里奥特音乐教育哲学观点试比较论文

  【摘 要】“哲学是人们运用包括系统性质疑、逻辑性分析或批判性思维在内的战略手段去展开的事情。”这是埃里奥特在书中对哲学的定义。哲学是关于一个领域的本质与价值的根本信仰,其意在变隐晦为明晰,它体现着一个领域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最深层次的价值,我赞同埃里奥特所提出的“音乐教育的本质取决于音乐的本质”,也能深刻地理解雷默在他的书中提出的音乐教育迫切地需要一种哲学思想去谋求“专业的本质价值”与“施教者心理上的平静。”他认为“音乐教育的基本性质和价值是由音乐艺术的本质和价值所决定的。”了解到音乐教育哲学对音乐教育这一领域的重要性后,我比较了雷默与埃里奥特的哲学观点。

雷默与埃里奥特音乐教育哲学观点试比较论文

  【关键词】雷默;埃里奥特;音乐教育哲学;课程设置

  一、雷默与埃里奥特的音乐教育哲学核心思想

  1970年出版的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强调的正是音乐作为一门特殊的学科,在“追求作为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与意义的一种独特且最直接的学习方式”所起到的无可替代的作用。在雷默所提出的“审美教育”哲学中,他既不赞成思辨主义接近“他律论”的观点,认为音乐的意义在于引起作品之外的情感、态度、事件,也不支持接近“自律论”形式主义的美学观点,认为音乐的感受只与作品内在有关,除此无他。雷默的审美主义哲学基础更接近于融合了二者之长的绝对表现主义,他认为音乐的审美品质存在于音乐作品的和声、织体、曲式、节奏、音色等内在构成中,而艺术作品中非艺术的思辨因素,在内在的艺术体验可能的范围内,确实有强有力的音响。只是需要注意:“思辨因素仅仅是一个更大的内在整体的局部,而對作品的体验总是大于它的任何局部,也不同于它的任何局部。”同时,音乐并不是个人或群体的情感表达,它的独特价值,正在于它的“不可翻译性”。

  埃里奥特的《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出版于1996年,在这二十多年中,音乐工作者们对音乐教育的本质与价值的认识在不断地深入与补充,多元文化主义已成为国际教育,当然也包括音乐教育的发展主题,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民族学等等以及一些交叉学科都给“审美哲学”带来了挑战,埃里奥特依据他多年来多种形式的音乐实践性活动提出了“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他认为音乐的哲学本质是实践性的、音乐是多维的,强调音乐是一种具有目的性、环境性的特殊行为,因此它能够揭示出一个人的个性以及与统一社会环境中他人的关系。埃里奥特思想的关注点是用尽可能多的方式使接受教育的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音乐中,感受音乐的全部价值,最大化地丰富音乐体验。尽管他认为“实践的”哲学观点与雷默“审美的”哲学观点是相对立的,但他依然无法否认音乐的审美性,因为任何艺术总有某方面是与审美有关系的,而种种实践性活动也是要以审美能力的培养为前提的。同时埃利奥特着重指出:只有当我们自身所具备的音乐素质达到了音乐创造活动和音乐听觉过程中所需要具备的认知情感水平时。

  二、课程设置的差异

  这两种不同的哲学观念,目的是相同的。但在课程的设置上,两者差异较大,雷默的审美教育将课程的重点放在音乐的聆听—也就是音乐欣赏课上,以普通音乐课为重,课程素材多以音响唱片与多媒体资料为主,面向所有学生的音乐并不十分强调表演的重要性,出于音乐的感觉体验,雷默认为没有肢体的参与音乐聆听会更容易被接受并且更纯粹。这的确是在学校教育中最能够普遍实现的上课方式,同时雷默也划分了相对于普通音乐课的音乐表演课,他认为表演课的核心是,以表演为媒,成为一门真正的音乐教育课程。

  埃里奥特基于自身的音乐哲学观点建立了一种与审美观“相对立”的实践观念,他的课程设置突出强调实践性与学生的积极参与,一切需要亲身参与的活动都是实践观所鼓励的,如表演、即兴演奏、作曲、编曲、合唱等等,他的教学目标是学习与教学互动的结果,通过各种各样的实践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而音乐素养的提高直接影响着学生“音乐制作”水平的高低与学生在聆听音乐时对音乐体验的丰富性,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让每个人都置身于音乐的语境中,音乐制作与音乐聆听同时进行。这是持续的良性循环,在不断地实践中提高音乐素养,音乐素养的提高又直接作用于实践,以此最终达到自我成长与音乐流畅性体验。

  雷默将音乐的独特性—审美性看作音乐与音乐教育存在的本质价值,从而建立音乐教育审美哲学,埃里奥特将音乐的产生方式—实践看作音乐存在的本质,建立音乐教育实践哲学,两者的切入点是不同的,因而导致两者的侧重点也不同。在对“审美”的理解方面,雷默虽认为“审美教育”是艺术教育的核心价值,但他并不倡导“形式主义”所推崇的“精英教育”,除了音响本身,他也关注构成音乐的其他元素。而埃里奥特之所以反对“审美哲学”是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因为他认为审美只关注音乐内在的局限性体验,并没有兼顾到音乐表现力与感受力的各个方面,太过狭隘,应把“艺术性”作为音乐教育的属性。就这一点而言,我认为埃里奥特对雷默的哲学观点的评价是不够客观的。

  参考文献:

  [1]贝内特·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

  [2]戴维·埃里奥特。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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