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11-27 策划书 我要投稿

  11月6日,市委出台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和六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1+6方案”)。11月10日,本报刊登了《重点工作方案》。六项工作《实施方案》将逐一刊登。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概述

  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政府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部署,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一流法治政府。

  (二)具体内容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市委的领导和部署下,市、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党组要加强和改进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努力打造一流法治政府。

  2.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律专业素养,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带头遵守法律,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完善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新要求,总结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抓紧修订、完善《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在深圳质量战略引领下,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力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扩大考评对象范围,改革和完善考评方式,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力度,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5.提升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和影响。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探索确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和架构,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和影响。

  6.建设高素质政府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创新政府法治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打造与一流法治政府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政府法治人才队伍。

  (三)进度安排

  1.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修订。

  2.2015年6月底前,探索确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能和架构。

  3.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式的改革。

  (四)近期重点突破的工作

  1.修订《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2.提出加强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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