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时间:2020-11-15 15:37:56 倡议书 我要投稿

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维护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下面是由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希望能够帮到您!

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一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表达人民吉庆欢乐之情,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时过境迁,现如今,当我们从燃放烟花爆竹中获得欢乐的同时,您是否想过其产生的危害?除火灾、意外伤害等安全隐患外,空气污染日益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每年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中的.污染物迅速增加,空气质量迅速下降。烟花爆竹燃放后,会释放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危害物质,没有燃尽的火药及剩余的灰尘也会造成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造成空气浑浊,极易引起雾霾天气。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美好太湖,让全县人民过一个环保、低碳的新春佳节,现倡议如下:

  一、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

  二、倡导文明过节。不放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新颖的喜庆方式欢度春节。

  三、广泛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少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让人人都成为倡导文明新风,争做“革除陋习、保护环境”的践行者。

  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不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春节,为建设美好文明新太湖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恭祝全县人民: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太湖县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xx年2月4日

  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二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xx年新春佳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使空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PM2.5的浓度急剧增加,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会严重影响和损害人体健康,并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为了让新疆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我们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为‘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作贡献”的倡议。具体如下:

  一、从自身做起,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维护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

  二、选择低碳环保的庆祝方式,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方式传递喜悦和欢乐之情;

  三、各地、各单位、各部门以及乡镇、社区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自觉践行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主动劝阻身边人员放弃燃放行为;

  五、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在采购和销售环节中要推广低烟雾、低污染的环保型烟花。

  享受良好的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权利,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居民的义务。希望全区居民从不燃放烟花爆竹做起,以实际行动为“把新疆建设成为最洁净的地方”作贡献。

  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新疆环境科学学会

  新疆生态学会

  新疆环保产业协会

  新疆环保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新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xx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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