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时间:2021-05-06 11:03:08 倡议书 我要投稿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森林是地球之肺,是绿色之源,是生存之基。森林可以净化空气,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可以提供木材供我们使用。现在,我们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火灾”的威胁,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我倡议:

  1.正确使用火源,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

  3.踊跃参加到防火队伍中来。

  4.改变祭祖风俗。在祭祖时改变烧香、烧纸、放鞭炮的习俗,积极使用鲜花。若点烛,要将周围的干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等火灭了之后再离开。

  5.牢记防火值班电话。

  同学们,家长们,一颗烟头可毁千棵树木,众人防火能护万顷森林。让我们行动起来,积极注意森林防火,让森林远离火魔,让大地永披绿装!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奠定了xxx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地位与作用。为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我们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1、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的理念,做到“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不随意践踏和破坏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林木和私开滥挖耕地;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2、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特别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林内可燃物增多,一旦发生火灾,将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把损失降到最低。

  3、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减少火险隐患。

  4、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不在林牧区吸烟、烧烤、野炊,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手行动、守望相助,积极投身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去,为把xxx这道绿色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为使xxx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而共同努力!

  xxx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2014年9月17日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