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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的优惠政策
西安10月25日专电(记者张军)陕西省宝鸡市近期出台多项优惠政策,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
根据规定,宝鸡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府将提供最高1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的,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在非公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市政府补助三分之二,连续补助5年。高校毕业生在政府所属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均免收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费用。纳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其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增加到600元。
宝鸡市规定,高校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社区工作满2年的,参加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公务员招考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满2年的,笔试成绩加10分;到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满3年的,除相应加分外,学费和助学贷款由财政实施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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