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大学生村官待遇及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7-09-10 编辑:1025

  2014年重庆大学生村官待遇及相关政策:

  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重庆市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具体政策待遇如下。

  (一)身份

  重庆市2014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二)聘期

  大学生村官3年为1个聘期。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续聘原则上不超过1个聘期。

  (三)岗位

  大学生村官到村后,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任为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

  (四)补贴

  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聘任期间,所在区县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七项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五)出路

  1.2017年,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2014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聘)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人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上述定向招录(聘)。

  2.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

  3.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经重庆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5.任满1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重庆市举办的专场招聘会,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6.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者、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对任满1个聘期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任为大学生村官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录用(聘用)后试用期1年;任满1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1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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