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待遇

发布时间:2017-09-07 编辑:钰娟

  导语: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内蒙古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待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2016年内蒙古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待遇

  (一)全区公务员考录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录总数15%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二)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旗县及旗县以下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40%、盟市及盟市以上事业单位每年要安排不低于招聘总数20%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再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加分政策,学历和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

  (四)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五)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延伸阅读】2016年内蒙古三支一扶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目前已在公益性岗位和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中服务的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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