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靠“人多力量大”对抗组织实为下下策

发布时间:2017-10-22 编辑:文帼

  据了解,一些村干部心生不满,“合谋”拒绝参加政府组织的工作会议,以此表达不满情绪,“威胁”政府“收回成命”。欲想用“人多力量大”对抗组织,推翻制度,实乃下下策。下面是更详细的内容,欢迎浏览!

  村官靠“人多力量大”对抗组织实为下下策

  “对非组织活动的发起者凤凰村党支部书记杨昌英、云坡村党支部书记朱世东进行组织处理,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对组织、参与非组织活动的杨昌英、朱世东等8人,取消其双井镇第十届党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资格;对杨昌英、朱世东等10人予以立案调查……”

  溆浦县双井镇撤乡并村后,镇党委、政府严格执行“村财乡管村用”制度,规定同城不得安排公务接待,所有会议各参会人员自行解决就餐、各村自行承担打印、复印资料相关费用。对此,一些村干部心生不满,“合谋”拒绝参加政府组织的工作会议,以此表达不满情绪,“威胁”政府“收回成命”。欲想用“人多力量大”对抗组织,推翻制度,实乃下下策。

  村干部“合谋”对抗组织,折射的不仅是思想上的懈怠,还有行为上的鲁莽。一方面是其思想还停留在八项规定、反“四风”之前,没有深刻认识各项制度带来的“变革”,“今日的太阳晒不干昨天的衣服”,无论该镇村干部多么怀念“昨日”较“松弛”的经费管理制度,但是“今日”执行的“村财乡村管理”制度就算是“变天”了,不应该再存留恋之心。该镇村干部表现出的就是未转变思想,没有深入贯彻学习中央各项制度,没有从思想意识上“革新”。

  另一方面其“威胁行为”违背了从严治吏、依法治国。身为镇村干部应该严格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仅是遵循从严治理的要求,还能起到很好的表率作用。然而其“合谋”对抗组织却是个“反面教材”,如果其行为被一些缠访户“效仿”,他们有何立场充到“调解员”“劝导员”,村民的反映又是“听取意”见还是“质问”?

  依制度治党是从严治党遵循的原则,“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把三公经费关进制度的笼子”,“把审批事项关进制度”的笼子等,制度定制得越细致,约束性就越强,可操作性也越强,就能起到更好的规范各事项的作用。“村财乡管村用”制度,是对村财务的一项管理制度,目的是让村财务得到规范科学的管理。如果说,各村对于该制度确实存有异议,完全可以向镇政府提出,发表各村的意见,指出困难之处,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但采取“人多力量大”“无声的对抗”实乃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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