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4〕65号)精神,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二)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三)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五)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组织考察、体检、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联系电话:6229402。
4.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2015年1月10日至21日)。由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属实证明(须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章)。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武胜县党建网、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若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三)考察(2015年1月22日至2月10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情况等。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征求纪检、综治、计生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武胜县党建网、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体检(2015年2月11日至2月15日)。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上报审核(2015年2月16日至3月20日)。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示(2015年3月21日至27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的聘用人员,在武胜县党建网、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被公示人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
(七)聘用(2015年3月28日至31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考核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村所在乡镇工作。本乡镇考核招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招聘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