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村官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17-08-20 编辑:younian

  2015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简章

  根据中组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社保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5年,重庆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800名。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选聘计划,详见《2015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团干部),有培养潜质。

  3.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4. 学习成绩优良。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5.截止2015年8月23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8月23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23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7.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户籍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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