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部门出台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28 编辑:1025

  省财政厅:从2014年起,省财政从省级创业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设立省级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资金,用于省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和实体,促进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干事创业,带动农民群众共同致富。以后年度根据风险补偿情况进行增补,确保专项资金年度余额不少于2000万元。(政策来源: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行文,晋财行[2014]52号)

  省扶贫办:贫困村大学生村官的创业项目,经组织部门推荐、扶贫部门评审后可列入全省扶贫项目库。省扶贫办在扶贫项目库中,会优先将大学生村官的创业项目列入扶贫项目并给予支持。一般情况每个村不超过30万元,特殊产业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政策来源:晋开发办[2014]6号)

  省金融办:把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纳入金融业考核,联合财政部门出台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办法,提高小额贷款额度到20万元以上,适当优惠贷款利率。实施大学生村官贷款“五优先”政策,即:“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优先享受优惠利率”。(政策来源:省金融办等5部门联合发文,晋金发 [201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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