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管理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乡镇党委直接管理、村党组织协助实施。乡镇党委要明确由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安排好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
大学生村官的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管理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大学生村官聘期为2至3年。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应在村里工作,县(市、区)直及以上部门不得借用,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县(市、区)、乡镇集中性工作和到信访、综治等岗位锻炼。
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实行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量化积分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续聘、奖惩、培养、使用挂钩。
大学生村官培训应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人每年接受培训累计不少于7天。
每名县级领导干部应至少联系1名大学生村官,每名大学生村官至少有1名乡镇领导干部和1名村干部联系;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应定期进行谈心谈话和心理辅导,帮助大学生村官解决工作、生活、学习、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