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近日,新疆吉木乃县制定出台了《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其中平时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值的70%,年终考核占30%。平时考核主要由各乡(镇)党委成立考核组统一组织实施,每季度对近期工作重点、工作完成实绩、考勤等方面进行考核,年终考核将采取个人述职、群众测评、组织考核等方式开展。《办法》规定,大学生村官工资报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按月发放。从大学生村官原工资津贴补贴中拿出30%作为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考核称职以上者,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考核基本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60%;考核不称职者,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此《办法》的制定出台,实现了大学生绩效考核动态管理,从而打破了以往大学生村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