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乃县出台《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2-26 编辑:1025

  近日,为进一步调动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吉木乃县制定出台《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大学生村官工资报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按月发放。从大学生村官原工资津贴补贴中拿出30%作为绩效工资,年终一次性发放。考核称职以上者,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考核基本称职者,发放绩效工资的60%;考核不称职者,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此《办法》的制定出台,实现了大学生绩效考核动态管理,从而打破了以往大学生村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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