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茂名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全市28个镇(街道)共2550名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集中轮训,着力提升“三种能力”,培养一支团结协作、依法办事、廉洁干事的基层干部队伍。
提高团队意识,增强团结协作的能力。教育村干部积极团结班子成员,在工作遇到困难时,要主动相互关心,协调解决,当班子成员在产生矛盾和摩擦时,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主动做好疏导工作,沟通思想,搞好协调。通过提高村干部团队意识,加强村干部之间的联系交流,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攻关,使村“两委”干部之间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坦诚相见,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切实增强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互助关爱、团结协作、充满活力的村级干部队伍。
提高法治思维,增强依法治村的能力。通过培训教育村干部学法懂法,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运用法治思维,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他们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理村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促进村务走上阳光化、民主化的轨道。明确村干部的职责、权利、义务和应该遵循的工作规范,使村干部依法办事,办成事而不出事,做村庄知法、懂法的明白人和带头人,让农村治理工作有章可循,减少群众纠纷矛盾和争议。
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着力提高村干部党性修养,让他们牢记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最高纲领和现阶段任务,牢记作为党员应自觉积极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真诚引导村干部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提升自身的党性修养。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运用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村干部学典型,找差距,使他们学有榜样,赶超目标,做奉献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