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积分制管理”夯实大学生村官考核基础

发布时间:2017-04-30 编辑:1025

  长治市城区以百分制量化考核为基础,积极探索大学生村官“积分制管理”,强化日常管理的针对性和考核的科学性,进一步调动了大学生村官工作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任职积分。任“两委”主干满一年积2分,满一届且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积10分;任“两委”副职满一年积1分,满一届且工作积极主动、任务完成较好的积5分。任职中出现有重大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该项不积分。

  奖惩积分。根据大学生村官受表彰等次,对获得中央、省、市、区、街道表彰奖励的一次分别积10、5、3、1分。在一年内获得同一表彰奖励的,按最高奖励积分,不重复积分;对有重大贡献或表现突出的大学生村官,视情况酌情积分;积极参与大学生村官创业设计大赛、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演讲赛、征文大赛等活动的,结合获奖等次分别积3、2、1分。

  考勤积分。结合日常工作到岗情况、参加培训情况、请销假情况,采取“月积分、季通报、年考评”的方式,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勤积分。一年中正常到岗的积10分,请假一次的扣0.1分,无故不到岗、不参加培训累积3次以上(含3次)的该项积分为0。

  信息积分。大学生村官就工作感想、经验、方法等情况撰写大学生村官工作信息,按照1条/月的任务向区委组织部进行上报。组织部经过评议筛选,对总结精炼、典型示范的信息在城区媒体进行刊登,并积1分/条;经区委组织部推荐,对刊登在中央、省、市级媒体的优秀信息,分别一次性积3分、2分、1分。

栏目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