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促进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编辑:1025

  省委组织部与省财政厅下发

  《关于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促进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通知》

  带动当地群众致富引领农业发展

  近日,省委组织部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发挥大学生村官作用促进财政支农政策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将大学生村官队伍打造为服务基层的财政支农窗口和农村创业榜样,让他们在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建设新农村中作出更大贡献,更好地推动财政支农政策落实,更好地培养知农爱农为农的干部人才。

  《通知》指出,从2015年起,用3年时间,按照“全员培训、及时指导、主题宣传、择优扶持、示范引导、加强培养”的工作思路,努力实现以下目标:每年培训一批熟悉财政支农政策的大学生村官;每年开展一次“主题式”财政支农政策的服务活动;每年组织大学生村官协助当地开展一批财政支农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监督工作;每年扶持大学生村官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致富实体;探索一套有大学生村官参与的财政支农项目实施监督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整合涉农培训资源,采取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络教学、网络答疑等形式,通过示范培训、骨干培训、岗前培训、拓展培训、创业培训、日常培训等方式,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三农”基础常识、财政支农投入及支出重点、创业扶持政策、财政支农项目申报、财政支农资金监管等。各级组织、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采取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大学生村官或村(社区)干部在财政支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和予以帮助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好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农项目资源,对大学生村官参与的财政支农项目,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下,要优先予以扶持。要探索设立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创业扶持的优惠政策。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每年将在全省遴选20个以上大学生创业致富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通过项目实施,引导、鼓励和扶持一批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和实体,带动当地群众致富,引领地方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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