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分配政策

发布时间:2017-02-23 编辑:钟涛

  身为福建省的大学生村官,你知道有什么相关的村官分配安排政策吗?下面跟着应届毕业生小编来看看吧。

  福建省关于做好2011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分配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关于做好2011年选拔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1〕6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闽委组通〔2011〕7号)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分配安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分配原则

  1、选调生:①党政类本科生全部安排到基层乡镇党政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少数民族本科生主要安排到民族乡或少数民族人口聚居的乡镇;法院、检察院类本科生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含县)法院、检察院机关,生源较多的县(市、区)可少量安排在缺编数额较大的城区法院、检察院机关。②党政类硕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县(市、区)党政机关,分配在厦门、莆田、龙岩、宁德4个设区市的必须视编制状况,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机关;法院、检察院硕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设区市或县(市、区)的法院、检察院机关。③博士研究生可以安排到设区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有些设区市若市级机关人员编制已满编或超编,应采取先下派挂职锻炼的办法,安排到有空编的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机关,待后再作调整。

  2、大学生村官:①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村(城中村除外)任职,属中共正式党员,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属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属共青团员,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通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经推荐参加民主选举,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②大学生村官要分配到能够使其得到较好锻炼成长的村里工作,既可以分配到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村,也可以分配到村级班子比较强、交通较为便利的村。③分配的村应能提供办公场所、住宿等基本条件。④为形成合理布局,原则上一个村只安排一名大学生村官。

  3、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分配要统筹兼顾,县(市、区)分配人数应相对平衡,鼓励兼顾生源地进行安排。按就近原则分配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生源地所在县(市、区),但不安排到其家庭住址所在的乡镇,也不允许生源较少的往城区或生源较多的县(市、区)分配安排。分配安排时,适当照顾女生和外省、外市生源的毕业生。

  设区市要按上述原则做好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分配安排工作,对不符合分配安排原则的,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公务员局将予协商调整。

  二、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分配程序

  选调生分配安排工作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人事局)牵头负责。党政类选调生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人事局)提出分配方案。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分别由设区市法院、检察院与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人事局)沟通后,提出分配方案报设区市委组织部。选调生分配方案经设区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审核后,由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汇总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大学生村官分配安排工作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人事局)负责。各设区市在接到大学生村官名单及相关材料后,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分配原则提出具体安排方案,并在征求有关县(市、区)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大学生村官的具体工作岗位,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汇总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要督促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在拟定大学生村官分配的村之前,深入实地察看村级组织建设情况、村部建设情况、交通状况,了解工作、生活安排条件和安全情况。

  三、选调生录用、大学生村官聘任手续办理

  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公务员录用材料由省委组织部寄送设区市委组织部,存入选调生个人档案。

  今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流动安置办法有所不同,省委组织部统一制作了大学生村官的聘任协议规范文本,并于8月5日前送达各设区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协议签订,于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前完成,聘任协议存入大学生村官个人档案。

  四、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档案交接管理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已通知有关院校将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档案径寄相关设区市委组织部。设区市委组织部应做好档案接收、登记、清点和转递工作。选调生档案如逾2011年8月30日仍未寄达的,大学生村官档案如逾2011年9月30日仍未寄达的,应及时向有关院校查询催寄并报知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在设区市以上机关工作的选调生档案,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管理。

  五、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到事宜

  选调生于2011年7月26日上午9:00到分配地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大学生村官统一于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到分配地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在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否则不予接收,并将情况及时报省委组织部。鉴于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取得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凭毕业证书报到,不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先安排到具体工作岗位,由工作单位按规定的初期工资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待取得学位后办理录用手续并补发工资,参加工作的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凡超过2011年12月31日未取得学位的,取消其选调生资格,由学生另谋职业,并将情况及时报省委组织部。

  报到时,设区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应会同市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与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集体谈话,并明确工作单位。设区市委组织部应要求选调生于2010年8月3日前到工作单位报到,大学生村官于2011年9月3日前到所派遣村报到;督促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有关单位落实好具体工作岗位,并为每位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明确一位领导作为传帮带的培养人。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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