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人社发〔2016〕3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今年面向本县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 6名,其中扶贫志愿者2名,支医、支教、支农等志愿者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报考扶贫志愿者的资格条件为2015、2016届本县户籍(含2016年7月28日前在新邵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手续的人员)的普教类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报考其他志愿者资格条件为2015、2016届本县户籍(含2016年7月28日前在新邵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手续的人员)的普教类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5、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携带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1寸),于7月 28日至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至18:00)到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坪办公区一楼现场报名。
2、资格审核:由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条件的报名人员,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者凭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8月 4日到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坪办公区一楼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职业道德),总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8月 5日上午8:30---11:00。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与培训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如体检不合格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三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体检合格的入选人员参加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上岗前集中培训。
体检、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审核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
五、岗位及待遇确定
2名扶贫志愿者分配安排到乡镇扶贫岗位,其他 4名志愿者根据最终招募的对象所学专业分配到支农、支医、支教岗位(医护专业到乡镇卫生院支医,师范类专业到乡镇学校支教,其他专业到乡镇支农)。待遇及有关事项按中央、省、市 “三支一扶”政策执行。
新邵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 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