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福建省启动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5届大学生村官的选调工作,此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目前,2017年选调选聘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报名者需在11月30日24时前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报名。
福建大学生村官选调生政策
我省启动201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5届大学生村官的选调工作,此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目前,2017年选调选聘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报名者需在11月30日24时前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报名。
我市计划选拔选调生76名,大学生村官100名。欢迎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踊跃报名,实现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磨砺成长的远大志向,为建设家乡、推进闽北加快建设全国绿色生态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选调生政策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对他们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是进一步加强选拔培养优秀青年干部工作,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储备党政领导干部等后备人选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政策规定,选调生将安排到党政、法检部门工作。从1997年开始,南平市已接收899名选调生,其中一大批选调生已成为市县各级部门业务骨干和乡镇领导骨干。
选调范围:省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仰恩大学、☆闽江学院、☆莆田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福建警察学院、☆武夷学院、☆福建江夏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打“☆”号的12所院校,只招录定向分配至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应届毕业生)都有选调生计划。省外“211工程”重点大学和华东政法、西北政法、西南政法等院校的福建生源全日制2017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省内外高等院校全日制2017年应届优秀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以及聘用期间表现优秀的2015届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兴趣广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2.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学业成绩优良,获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科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志愿到基层、到艰苦地方锻炼成长。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合格条件。
5.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职务。担任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的时间不少于1年;担任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或院校学生党支部副书记、学生会副部长职务的时间不少于2年(南平等4个设区市的生源,不少于1年);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南平有政和、松溪、浦城、光泽、顺昌等5个县)的生源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用期间表现优秀,考核合格以上,有较强的基层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6.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7.报考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仅限于法律专业,沿海地区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山区考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优先录取。
8.参加选调生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在聘用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现、受到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或奖励的大学生村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选调安排:2017年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工作。本科生均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或县以下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县(市、区)党政机关或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工作,如设区市所属的各县(市、区)党政机关都已总体满编,分配到该市的党政类硕士研究生必须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省、设区市级机关工作。
新录用的选调生分配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应服务满4年(含试用期,下同),分配到乡镇的,应在所在乡镇服务满3年;定向招录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须与当地组织部门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在岗大学生村官录用为选调生的直接转正定级。
大学生村官政策
从2008年开始,根据中央组织部的部署安排,由福建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组织选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村任职,初始安排担任村“两委”主干助理职务,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南平市先后接收了551名大学生村官,其中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90%以上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余人员自愿选择其他择业方向。
选聘对象:选聘对象为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报考我省选调生条件可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
选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除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毕业生外,其他县(市、区)生源需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聘。
选聘安排及待遇: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用期一般为2年。各市、县(区)委组织部按照生源地或就近安排的原则,合理安排,均衡分布,发挥大学生村官的整体效能。选聘对象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后发给每人一次性安置费3000元,受聘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大学生村官聘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12〕36号等文件规定的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五条出路”实施有序流转,具体措施:一是经组织批准,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录以及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公务员定向考录,如具备选调生资格条件的,可推荐参加选调生单列计划考录,考试录用按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在地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划出一定比例,面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时,按照服务基层项目的有关规定给予笔试加分。三是在城市社区和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时,协调优先从大学生村官中聘用。四是在所在乡镇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对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于参加统一考试,由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协调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筹聘用。五是对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给予协调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扶持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提供舞台。六是对聘期内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批准报考研究生的予以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