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按安徽省大学生村官政策:大学生村官一个聘期为3年。大学生村官享受的主要政策待遇有五个方面。
我省规定,大学生村官一个聘期为3年。大学生村官享受的主要政策待遇有五个方面:
一是经济待遇方面。新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给予补助1.5万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给予补助1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解决。聘期满3年后,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除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还可以根据工作实绩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享受同级村干部绩效补贴。此外,中央财政还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我们还为大学生村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等。
二是考录公务员和选调生方面。我省规定,经过1至2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录用选调生的比例达到当年选调生录用计划的70%以上,逐步实现选调生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经过3至5年,面向聘期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公务员计划单列,一般应达到当年录用计划的15%左右。
三是招聘事业单位方面。在事业单位有编制、岗位空缺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对任满1个聘期、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直接补充进入乡镇事业单位;对任满1个聘期、考核为优秀等次或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简化程序择优招聘为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各地还结合实际拿出一定比例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
四是加分政策方面。每年县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在村任职2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县级以上组织部门证明材料,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是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方面。自2010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执行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含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对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40%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另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
拓展阅读:
安徽新政鼓励返乡民工和大学生村官创业
近日,我省出台《“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全面实施八大工程,计划到2017年,实现新增注册企业35万个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涉及到农村地区,《行动计划》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创新,加大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信贷支持,每年扶持200名大学生村官创业。
鼓励农民网上创业发展“互联网+”
《行动计划》鼓励农民工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农村电子商务。
在符合村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农村存量非农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市场和园区对接。落实各项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队伍,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
《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改善农村创业环境,引导更多有技术、有资本、会经营、懂管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大学生村官创业最高可贷300万
近日,《2015中国大学生村官发展报告》发布,报告指出,截至2014年,全国共有近2万多名大学生村官共创办创业项目近17000个,领办合办合作社4293个,为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岗位22万多个。可见,肩负着激发农村活力的大学生村官已经成为了农村创业的生力军。
为鼓励大学生村官创业,《行动计划》专门针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制定了扶持优惠政策,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专项扶持资金,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借贷、融资和补助等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由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提供10—300万元信用贷款。
《行动计划》提出,加强针对大学生村官的创业培训和指导服务,鼓励大学生村官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产业项目。力争每年重点扶持200名大学生村官创业,支持建立100个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带动4000户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完善“整贷直发”降低反担保门槛
此外,为破解创业融资难题,《行动计划》将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
2015年至2016年,我省将从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中安排2亿元充实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补充财政贴息。扩大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试点范围,按照省市合作、风险共担模式新建3—5个青年创业引导资金池,实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统筹使用省市两级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产业引导资金,提高其投资小微初创企业比例。
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引导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社会资金进入本省创业风险投资领域,为创业者提供更为便捷的融资服务。
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推广完善 “整贷直发”模式,逐步降低反担保门槛,允许借款人自主选择反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