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学生村官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07 编辑:文帼

  广东大学生村官政策是怎样的?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相关的内容,下面搜集了相关的情况,一起去看看吧!

  2016广东大学生村官选调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我省实际,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部分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全省共招聘1000人左右,各市的招聘数量依据现有大学生村官数量确定。

  (二)招聘对象。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截止时间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的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任职所在县(含县级市和市辖区,下同)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限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具体由各地根据工作需要、编制空缺等情况安排,除统一确定的报名条件外,各招聘岗位原则上不设专业、年龄、性别、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限制。同一县内的若干岗位可打包为一个岗位组,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岗位组代码,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在岗位组内挑选职位。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市、县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具体组织。从4月中旬启动,至7月中旬基本完成。主要程序包括:

  (一) 制定招聘方案。各地依据有关规定及本通知原则要求和时间节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招聘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各地工作方案及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请于4月18日前通过大组工网邮箱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二) 宣传发动。4月26日前,各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过公告和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到本地所有符合条件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省不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三) 组织报名。4月29日前,各县委组织部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核,考前适时发放准考证。每个考生限报1个岗位(组)。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期间,各市、县组织部门应安排工作人员、开通专线电话,接受咨询,答疑解惑。

  (四) 笔试。5月7日上午,各地统一时间组织笔试(满分100分),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印刷,每个市设一个笔试考点,笔试考务、评卷及其他后续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

  (五) 确定面试人选。市委组织部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考生中按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组)面试人选,以适当方式公布。

  (六) 面试。6月中旬前,各地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组织面试,岗位数量较少的,也可商相邻市合并考区或代为组织。面试满分100分,省不统一命题。

  (七)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由市、县组织部门按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一)大学生村官在任期间,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置费。

  2、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负责安排落实大学生村官的食宿,提供开展工作的条件。

  3、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由县区比照本地乡镇(街道)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

  4、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对象,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女大学生村官可办理生育保险

  (二)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以上,且考核称职以上,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任满1个聘期、表现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履行规定程序参加村“两委”班子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2、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录用比例应逐年增加。

  3、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乡镇和县区团委、妇联领导班子调整时,要优先考虑选配大学生村官。

  4、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在3年内参加市直和中央、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区、乡镇(街道)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6、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7、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省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8、逐步提高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

  9、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左右。

  10、聘用期满后到企业工作或者自主创业的,县区人才交流中心提供3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聘用期满后3年内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大学生村官期满五大出路:

  (1)鼓励留村任职工作

  任满1个聘期、聘期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续聘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

  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到村任职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的,经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留村工作。

  (2)择优招录公务员

  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公务员定向考录。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的公务员特别是乡镇公务员岗位,应达到当年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

  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大学生村官在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考,逐步实现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

  (3)扶持自主创业发展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扶持、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募集等方式筹集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资金,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借贷、担保、贴息、补助等支持。整合农业、科技、扶贫等有关部门的项目资源,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智力优势,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等服务。

  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科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等组织和实体。探索创新创业扶持模式,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以大学生村官创业带动社会青年创业。鼓励创业有成的大学生村官进入企业经营管理者、致富项目带头人、新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逐步实现自主发展。

  (4)引导另行择业

  建立择优推介制度,引导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通过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省市两级应每年举办一次大学生村官专场招聘会。

  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优势和潜力,引导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

  在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逐步提高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招聘计划的一定比例。

  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5)支持继续学习深造

  鼓励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离岗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创业扶持、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栏目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