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全省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214万人减少到现在的81万人,扶贫开发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以下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我省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较深,扶贫成本越来越高,脱贫难度越来越大,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
在具体的扶贫实践中,我省各地坚持机制创新,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开发新路径,实现了“精准滴灌”,创新了扶贫资源使用方式和扶贫开发模式,注重增强造血功能,注重建立精准扶贫长效机制,防止脱贫之后再度返贫现象的发生。
理念创新“党支部+合作社”引领脱贫
建昌县石佛乡梅杖子村位于石佛乡东北部,是一个典型的山多地少、土地贫瘠、产业结构单一的贫困村。全村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2户、193人。
2015年,梅杖子村“两委”班子积极探索脱贫攻坚的发展思路,在全省首先创建了“党支部+脱贫合作社+建档立卡户”的精准脱贫模式,并创造性地提出了启发式帮扶、保姆式帮扶和管家式帮扶“三帮”服务理念。
村党支部书记段国军介绍,梅杖子村养牛基础较好,饲料资源充足,养牛业风险小、收益高,尤其是全村村民养殖经验丰富。经过多方论证,最终确定了适合本村发展的繁育母牛养殖的脱贫致富项目。他们成立了养牛脱贫致富合作社,将适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纳为社员。
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他们敢闯敢干,大胆尝试。2016年利用省委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新建了村集体企业建昌县华森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壮大了养牛产业,年出栏牛200头。公司对建档立卡养殖户的牛犊以每公斤高于市场价2元的价格收购,既增加了养殖户的收入,又解决了卖牛的后顾之忧。
针对村里一些因缺乏劳动力无法进行母牛养殖的贫困户,村党支部也帮他们想好了脱贫致富的办法。梅杖子村与国家电网签订合同,利用国家电网的精准扶贫入户式光伏发电项目帮助他们脱贫。目前已成功带动20个贫困家庭进行光伏发电,每户年纯利润可达4300元。
为了推动梅杖子村养牛事业健康发展,目前他们正在探索整村推进共同发展的新路子,计划利用梅杖子村独有的交通区位优势,兴建一个大型牲畜交易市场,让所有的养牛户能够在家门口进行交易。
模式创新聚合多方力量助力自主脱贫
贫困户的贫困状况不同,贫困原因不同,各村各家的环境条件也不同,怎样做到精准帮扶,在实践中一直是困扰基层帮扶人员的一个难题。
来自基层的刘立涛身兼多职,他既是阜新市扶贫办综合调研科科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巴镇副镇长,又是大巴镇车新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从事扶贫工作多年的他,先后创新出了“四级书记抓扶贫”的“车新模式”、“集团帮村”工程扶贫模式、“政银保”金融扶贫模式、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以及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模式。
在阜新,已形成了市、县、乡(镇)、村“四级书记”齐抓共管贫困村、贫困户的良好格局,通过帮扶一个村,推动一个镇,发展一个县,富裕一个地区。
由市领导带队、牵头单位组织各方力量帮扶、县乡(镇)干部包村的“集团式”帮扶模式,实施6年来,全市先后3轮共组建41个帮扶集团,帮扶重点贫困村41个,累计帮助解决各类帮扶资金27638万元,实施脱贫项目357项,使1.35万户、4.6万贫困人口直接受益,年人均增加收入1850元。
“政银保”合作涉农贷款金融扶贫模式,目前在阜新市已发放贷款2430笔,贷款总额18455万元,设立“政银保”风险补偿金600万元,实现了19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
目前,阜新市19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都有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扶贫对象持续增收,从而达到实现稳定脱贫的目的。
机制创新保障脱贫人口不再返贫
将国家脱贫攻坚系列政策和要求与地区扶贫工作实际相结合,在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创新举措,激发贫困户脱贫内源动力,提高贫困户主动参与和致富能力的实践创新等方面,抚顺市扶贫办主任高世海颇有心得。
高世海告诉记者,扶贫工作不单单是追求一个扶贫数量的问题,同时还要注重扶贫质量,更要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保障脱贫的人口不再返贫。
在实际工作中,脱贫成效如何让群众满意,如何把具体的操作办法落到实处?高世海带领全市扶贫系统干部研究创立了严格脱贫验收责任、严格贫困退出标准等“五个严格”脱贫措施体系,从群众自评、入户调查、公示公告等环节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标准程序,研究制定了“一超五有”“一降四有三达到”和“一降五达到”等通俗易懂、便于群众参与操作的具体标准。形成了市、县、乡、村分级负责和政府、贫困户“双认定”的贫困退出验收责任机制,为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提供了可靠保障。
在此基础上,抚顺市还组建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电子数据筛查联动平台,利用公安车辆登记数据、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工商登记数据等进行电子筛查,确保了贫困户自评情况准确无误。
抚顺市不断创新扶贫工作管理方法,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由2011年的16.28万人减至目前的3.68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1.4%降至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