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3)

时间:2020-12-13 17:31:11 档案 我要投稿

2017年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四、各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认真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的要求,将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及时报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或滞留档案个人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认真审查、鉴别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将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及时归入干部档案。

  二、对经鉴别内容不完整,来源、时间不明,字迹模糊不清,打印书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接收、不归档,并限期更换或待补办完手续后再归入档案。

  三、对犯有严重错误或涉及其他重大问题的干部,经党组织审查,做出处理结论后形成的正式材料可归档,在未做出结论之前不得归档。

  四、经鉴别,对不属于归档、须从干部人事档案中撤出的材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核后销毁或转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任何人不得从干部档案中撤出应归档的.材料,对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制度

  一、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法规、规定要求,认真整理干部人事档案。

  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晰并与内容分类相一致、装订整齐,使档案达到完整真实、条理规范、精炼实用的要求。

  三、整理干部档案,事先要收集好干部档案材料,并备齐卷皮、目录纸、衬纸、切纸刀、打孔机、缝纫机等必须的物品和设备。

  四、整理档案时,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对按规定需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先登记,报送主管领导审批后再行处理。

  五、整理过程中,要严格档案材料的管理,防止档案材料丢失和泄露干部档案内容。

  六、坚持经常整理与集中整理相结合,普遍整理与个别整理相结合,使档案内容保持完整规范。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与保护制度

  一、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建立坚固并符合防火、防潮、防盗、防蛀、防尘、防高温标准的专用档案库房。要配置铁质的档案柜(箱)。

  二、档案库房内的空调、加湿、去湿、杀菌、灭火等各项设施要齐全,库房和档案柜、架要指定专人管理,经常检查。

  三、库房内要保持清洁,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等妨碍档案安全的物品,注意发现和排除有碍档案安全的一切隐患。

  四、库房内要有各项应急措施,档案管理人员须熟练掌握救护设备的使用方法,保证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及时、有效地抢救档案并将档案运到安全地点。

  五、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确保干部档案安全。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接到干部任免、商调通知后,要及时将干部人事档案转给新的干部主管部门。

  二、转出档案时,要认真清点档案全部材料,按规定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档案转出后,要注销名册。接收档案单位可拒收材料不全或整理不合格的档案。

  三、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所列项目,详细登记和进行严密包封,由机要转递或组织人事部门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严禁交干部本人自带。

  四、接收干部人事档案单位在对所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对无误后,尽快将签名盖章的回执退回。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要及时催要;发现转递的档案材料存在手续不健全等问题,可将档案材料退回。转出单位应尽快补齐,并在限定的时限内转给接收单位。

  五、转出单位对逾期一个月未退回执者应及时催要,以防档案丢失。

  六、档案转出或转入要及时登记,做到干部职务、工作发生变动,其档案也随之及时变动和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