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4)

时间:2020-12-13 17:31:11 档案 我要投稿

2017年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提供利用制度

  一、严格按阅档规定来确定是否提供利用和提供所需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查阅手续。对持行政介绍信或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档案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三、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利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查阅室查阅。

  四、阅档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必须经档案管理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方可复制提供。

  六、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须申报理由,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借阅。借用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借阅期限最长为二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档案送还后,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七、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保密制度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干部人事档案库房。

  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增强保密意识,严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密。

  三、在私人交往、通信、日常言谈中,不准涉及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内容,不准向亲属、子女、朋友等泄露干部人事档案内容,不准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不准将干部人事档案带回家中,不准用电话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情况和涉及干部的政治历史或其他重要问题的内容。

  四、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对伪造、涂改、销毁档案材料和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干部档案材料。对剔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认真登记备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到指定地点并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监销。

  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定期对所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数量、归档材料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库册一致,数目清楚,账档相符。

  二、坚持每季度对所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核对,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三、每半年对收集、归档、转出的档案材料以及提供利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核对统计,注意从统计数据中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检查核对后,结合全年工作,写出年度工作小结,问题改进报告和下年工作计划。

【2017年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机关合同管理制度11-16

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2-14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精品)02-09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5篇01-27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08-27

局机关合同管理制度11-22

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范本11-23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最新10-17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创新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