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严管学籍

时间:2020-11-25 18:38:45 档案 我要投稿

新疆将严管学籍

  为有效防堵“高考移民”,新疆教育厅近日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的通知,除了新生入学时就加强“把关”外,还要责任到人,把学籍管理跟责任人绩效考核挂钩。

  《通知》明确了新疆普通高中各阶段、各地区的考生在转学中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不得转入新疆普通高中就读的具体情况。

  这几类学生需注意,有你的孩子吗?

  1户籍从外省转入新疆的学生

  户籍从外省转入新疆的学生,尤其是没有参加本地中考的学生要求提供:

  1.全家户籍材料、中考成绩证明。

  2.学生的父母至少一方在学生高中就读所在地合法稳定的职业证明,需就业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或劳动合同或“五险一金”相关单据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3.需提供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

  4.需要乡镇、街道盖章负责人签名等证明材料。

  材料留地(州、市)教育局,学生高中就读学校所在地与学生户籍地应同属一个地(州、市)。

  2户籍在外省的家长和学生

  对于户籍在外省的家长和学生必须与学校填写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在新疆某某中学就读高中期间,不空挂学籍,不回户籍所在地借读。承诺书统一由地(州、市)教育局保存。

  3出生在新疆、在外省学校就读的学生

  对于出生在新疆、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长年在新疆的,学生户口没有迁出疆经历,符合相关规定在外省学校就读的学生,外省就读学生回疆后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户籍所在地高考。户籍有跨省迁移记录的学生,必须在疆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不允许其跨省就读,其中包含借读的情况。

  4无学籍学生

  目前,普通高中学籍电子管理系统已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凡未取得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学生参加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若没有学籍参加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予发放高中毕业证,也不能获得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报名资格。

  5南疆学籍学生

  今年起,自治区对南疆四地州高考录取实行特殊扶持政策。

  ● 汉语言考生中,对目前未享受民族成分加分的各族考生,给予增加10分。

  ● 对民考汉、双语班、汉考民考生中父母一方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的考生,调整至增加50分。

  为防范和打击各种形式的投机报考行为,防止侵害南疆考生权益,自治区教育厅要求:

  ● 南疆四地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 审查高中期间由疆内其他地州转入学生的相关材料,高中阶段转入南疆四地州的学生和高中在其他地州市就读的学生不享受南疆单列计划及相关招生优惠政策。

  ● 具有南疆四地州学校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其跨地(州、市)区借读。

  责任到人,学籍管理跟责任人绩效挂钩

  通知要求全区各高中学校不仅要规范高中学籍注册、学籍异动管理之外,还将严格进行学籍日常监管,严禁空挂学籍。

  ● 1、除严禁区内学校空挂学籍外,学校不得违规办理外出借读手续。校长是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 2、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中学籍主管部门是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入学、流动等进行监控,及时掌握学生人数的变化情况,严格按规定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业务。

  ● 3、在跨省转入、就读管理方面,普通高中阶段原则上不接收非新疆本地出生和户口有迁入迁出经历的外省转入学生,高二学年末到高三年级期间停办各类跨省转入业务。

  ● 4、采取定期核对,随机抽查、进班点名等多种方式加强学生在校监管。连续两次检查发现无正当理由不在校的学生,经调查核实确定空挂学籍的,教育行政部门将取消该生的学籍。

  ● 5、目前,学校每学年应按班级公开、公示在籍学生名单、学考报名名单、高考报名名单和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名单。

  ● 6、凡是弄虚作假、随意出具休学、转学证明、变更学籍档案信息、为学生建立假学籍及空挂学籍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其责任人给予通报或行政处分。

  ● 7、对“空挂学籍”查处不力、情节严重的地区,暂缓当地申报“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德育示范校”工作,追究具体工作人员和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自治区将学籍管理情况作为各地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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