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2-12-19 16:32:57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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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一、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概况

城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加快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我市文化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逐年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文化产业初具规模

  我市现拥有安美文化艺术中心、合肥国家动漫产业基地等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2个,省级文化产业基地4个,1个市级文化娱乐试点街区,产业集群效应初步显现。产业分布行业广泛,新闻传媒、出版物流、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和体育产业等初具规模,多种所有制文化产业竞相发展。文化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显著增强,据统计,2006年我市文化产业拥有固定资产92.5亿元,比上年净增10.15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2%,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分别高于全省、全国1.9个和1.7个百分点,分别高于郑州、南京0.1个和0.9个百分点,增速达29%,快于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11.5个百分点,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1.7%。2007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55.23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4.34%。

  2、产业结构逐步改善

  从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三个层次看,我市文化产业结构渐趋合理,文化产业核心层的分量明显突出。据2006年普查,合肥市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增加值之比为60.5:9.0:30.5,直接从事文化活动的“文化服务”业占绝对主导地位(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各行业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30.99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近七成,为69.5%,比上年增长26%;提供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相关文化服务”业(文化产业的相关层)增长明显较快,各行业实现增加值13.64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0.5%,比上年增长38%。合肥作为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集中了一批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为主的核心层文化产业,在全省文化产业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引领优势明显。

  3、文化企业实力增强

  国有文化企业发展迅速,广电系统近3年来经营创收平均增幅达15%以上,2007年经营创收总额达2亿元,比2006年净增4000万元,增幅达25%,在安徽省地市广电行业中稳居第一;文化系统截至2007年底,国有资产达3亿元;合肥晚报2007年经营总收入1.47亿元,广告收入9900万元,发行收入3440万元,总资产已达2.2亿元。

  民营文化企业充满活力,新的文化业态不断出现,涌现出“琴港演艺”、“璀璨明珠”、“阿里巴巴”、“安美文博”、“杏花印务”、“中设会展”、“儒林书业”等一批龙头文化企业。截至2008年12月,我市网吧、音像、歌舞娱乐等社会文化经营户近3000家,从业人员2万余人;印刷、打字复印、出版物批零等经营户1100多家,从业人员2.2万余人,年产值38.8亿元;各类体育经营场所700多家,从业人员5000多人,固定资产投入8.5亿元。

  4、文化事业持续发展

  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初步完善。一批文化体育场馆和重点文化设施兴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2000年——2007年,合肥市市级财政投入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超30亿元。文艺创作精品迭出,一批作品在全国、全省获奖。文化活动惠泽民众,形成了“广玉兰”艺术节、文化新春庙会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成功举办了第16届世界美术大会、第二届中国书法兰亭奖评选活动、“两博会”、“文博会”等文化会展、文化活动。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规模逐步扩大,获得了2010年全国体育大会举办权。

  5、体制改革不断推进

  近年来,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相继推出一系列举措:一是成立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现了政企、政事分开,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得到切实转变;二是完成了宣传文化系统5家经营性事业单位的“事转企”改革和四家电影放映单位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启动了文博图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专业艺术院团目前正按照“出人、出戏、出效益”的思路积极推进改革。这些举措进一步激发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形成了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快速崛起的良好局面。

  二、我市文化产业发

  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还处于起步、探索、培育阶段,相对于《合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中提出的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8%以上的目标,相对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我市的文化产业发展任重道远,一些影响文化产业发展的问题亟待解决。

  1、管理机构有待加强和理顺

  文化产业是文化与经济的融合,涉及多个行业和部门。目前我市尚未成立专门的、统抓统管的文化产业管理机构,致使一些政策和项目的落实乏力推进。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2002年市政府机构改革,经有关部门批准,市文化局作为全市文化块面的管理机关,单独设立了文化产业处,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工作,有独立的人员编制和财政经费,2007年文化和广电合并后,取消了独立的文化产业处及相应的编制和财政经费,相关工作纳入局科技处(文化产业处),在处室工作职能中,百分之九十是原广电局科技处工作职责,涉及到文化产业的职能大大削弱,和现在各级领导对文化产业的高度重视及市场的迅猛发展势头极不相称。

  2、文化产业总量和比重偏低

  我市文化产业虽然门类较齐全,但主体“小、弱、散”,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比较薄弱。与长沙和昆明两城市相比,2006年长沙、昆明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实现171.56亿元和84.4亿元,占gdp的比重分别是9.5%和6.1%。而我市实现增加值为44.6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2%,明显低于长沙和昆明。因此,不论是从产业规模还是从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来看,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尚显滞后。

  3、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不均衡

  虽然我市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猛,但是总体实力弱小。以公有资本为主体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等传统文化服务业增加值(核心层)占据了大半壁江山,而在已经处于一般竞争性和完全竞争性、国家已经向非公有资本完全放开的文化创意、网络游戏、广告会展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以及文化旅游、文化休闲娱乐、文化经纪等高成长性新兴文化服务业(外围层)方面,我市与文化产业发达城市长沙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从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增加值的比例看,2006年我市为60.5:9.0:30.5,长沙为35.6:39.1:25.3,全国平均为42:18:40,合肥的三层次结构与长沙乃至全国有明显的差异。相比之下,以新兴文化服务业为代表的外围层,占有比重低于长沙30.1个百分点,增加值比长沙少63.04亿元,我市新兴文化产业仍处于弱小的产业发展阶段,透视出我市文化产业结构不均衡,新兴产业发展空间亟待开拓。

  4、文化产业和产品存在特色危机

  合肥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科教人才资源丰富,三国名城、包公故里、科教基地、滨湖新城已成为“合肥名片”。同时,作为省会城市,合肥还有着融汇安徽各地文化的优势地位。但是,合肥的文化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整理挖掘和开发利用,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化业态尚未形成。现有的文化产品多处于粗放型经营,缺乏文化产品的宣传推广和后续的配套经营。大多数文化产品缺乏创意和创新,缺少能够体现合肥地域特色和人文风情的文化精品。

  5、配套扶持政策有待完善

  近年来,政府支持和鼓励文化产业的决策受到文化企业的普遍认同和欢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合发〔2008〕2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合政〔2008〕89号),特别是《合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等,对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具体的、专门的文化产业发展配套政策;文化产业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没有建立,许多统计数字都是2006年的普查数据;政府扶持、政策倾斜、税收及土地优惠的力度还远远不够;文化市场、行业规范和投融资等体系还不健全;在为文化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信息咨询、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方面还没形成完整、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平台,特别是民营文化企业的待遇尚待提高。

  6、文化产业精英人才缺乏

  一是缺乏文化创意人才。文化创意人才是文化产业最核心的生产要素,是夺取文化产业发展制高点的决胜因素。文化产业需要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尤其需要既通晓文化产业内容、又具有自主创作能力的本土人才,既懂产品研发又懂艺术创作的实用专业人才,以及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层次文化领军人才,而现有的人才储备远远不够;二是缺乏文化经营人才。文化经营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军人物,他们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和质量。我市的文化经营人才屈指可数。

  三、发展我市文化产业的建议

  党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这为文化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文化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显而易见,可以说,没有文化的发展繁荣,就难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因此,针对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促进我市的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确立文化产业的支柱地位

  世界各国的发展实践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即进入到文化消费的快速启动阶段;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即进入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阶段。2007年,合肥人均gdp达到3853美元;2008年,合肥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这预示着合肥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阶段已经到来,文化产业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战略期。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大的气魄,把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来抓,把文化产业作为支柱性、战略性产业加以推动,确立文化产业在全市的支柱产业地位,力争到2010年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增加值占全市gdp8%以上的支柱产业,成为经济结构优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2、设立专门机构,推动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的发展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现有的工作机构已经适应不了产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协调不了各种关系,必须建立健全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议成立合肥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宣传、文广、财政、规划、国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可参照芜湖的经验,定期召开协调会和企业家座谈会,协调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听取意见,改善投资及政策环境。在政府职能部门设立文化产业办公室,具有独立的人员编制和财政专项经费,具体实施和落实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行使政府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日常协调推进和统一调控、监管职能。

  3、修订完善规划,扎实有力推进

  我市的文化产业规划目前还停留在行业规划和部门规划层面,缺乏权威性、持久性和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建议在十二五规划制定中,将文化产业真正放到支柱产业的战略地位,作为全市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合理布局,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层次。同时,强化规划的贯彻力度,由市委、市政府来推动落实,用规委会、土委会的工作力度来大力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4、培育龙头骨干,做大做强文化企业

  文化产业要成为支柱产业,既要有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又要有顶天立地的大企业。建议政府对我市各类文化企业有重点、有阶段、有针对的扶持。一是对特色鲜明、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文化企业如“樱艺缘”动漫、综艺、“音谷”(与中科院声学所合作)等科技含量高,有较长产业链,能够形成企业集群的好项目,通过出台土地、税收、规划、金融等相关优惠政策,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将其打造为上市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及股份制方式运作,形成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文化企业;二是对一些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体制不顺、竞争乏力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行必要的经营体制改革。例如三个专业演出团体,如果还在“国字”号概念上兜圈是走不出困境的,必须转变思想和机制,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公司化运作等形式,挂大靠强,实施重组,实现新生,及至做活做强。

  5、实施大项目战略,发挥项目带动作用

  强化项目带动,发挥大项目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一是借助外力,积极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特别要吸引具有雄厚资金、经营策略和营销人才优势的外来文化投资企业落户合肥,有重点地打造象芜湖方特这样的产业航空的母舰;二是确定重大项目,实施定向招商。结合老城区改造,将桐城路打造成文化戏曲休闲一条街;将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文化底蕴的类似于“合钢”这样的老企业,其所闲置的部分厂房,可以作为合肥早期工业文明遗址保留下来,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文化产业开发,改造成为具有文化、艺术特色的创意产业集聚区,等等。可采取政府先投入,做大做强后,再退出方式,如无锡尚德公司那样,政府投入的资金可以逐步退出。这部分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支持新的企业发展。通过大项目的实施,既能做大做强文化产业,也能带动周边传统餐饮业、商业、旅游业的繁荣,形成文化搭台,多方唱戏,各方共赢局面。我市应抓住2010年举办全国体育大会的契机,有力带动文化产业的大发展。

  6、设立专项基金,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公司

  设立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使其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骨干文化企业的组建和发展。尽快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像城建投资公司那样对基金进行管理和运作。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可多渠道筹措,一是帮助骨干企业尽快上市融资;二是大项目、大工程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三是可以广泛动员社会资本投资于文化产业;四是可以通过财政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励、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同时,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成立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公司、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以及风险担保公司,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采取政府引导、资本运作、扶优扶强的模式,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投资结构,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

  7、建立和完善扶持政策体系

  目前我市的文化产业政策体系还不完善,没有出台专门的、具体的文化产业政策。而外地许多城市已走在我市的前面,例如,芜湖市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动漫产业的奖励。建议市政府吸纳各地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尽快研究制定较为系统、操作性强、细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例如比照高新企业进行税费减免;享受比工业用地更优惠的土地使用政策;在信贷融资、资产处置方面按股份制和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运作;在人才问题上构建合理的引进、培养、使用和奖励机制;建立我市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文化产品审批权限等方面参照先发地区做法等。

  调研组认为,合肥的文化产业发展已进入机不可失、时不我待的机遇期,我市应像抓工业立市那样抓文化产业,像合肥大建设那样,狠抓文化产业的大发展,一定会有力助推我市经济发展,也必将有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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