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务输转工作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0-12-08 17:03:37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农村劳务输转工作的调查报告

  按照工作安排,近期,我们利用一月时间,深入原安、灵芝、城川、雷大、治平和贾河6乡18村,采取走访农户、座谈交流、听取乡村汇报及核算对比等点面结合、归纳梳理的方式,对XX年以来农村劳务输转情况进行了调查。为确保调研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分别选择县域内位于北、中、南不同区域的好、中、差村进行了调查,共走访农户414户,填写调研资料432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农村劳务输转工作的调查报告

  一、劳务输转现状

  所调查的6乡18村共有109个村民小组,4106户1.9万人,现有劳动力8270人,耕地6.1万亩,人均3.2亩,现有果园1.7万亩,饲养大家畜 3930头。调查显示,2011年,18村共输出劳动力2030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24.5%,户均输出0.5人,实现劳务纯收入1442万元,农民人均增收757元,占当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6.4%。

  (一)劳务输转规模。调查村XX—2011年三年来输出劳动力分别为2264人、2147人和2030人,整体上人数呈现小幅下降趋势,年均递减 3.6%,输出人员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和中南部山区贫困村。但灵芝乡苗堡、原安乡乔岔、水股、雷大安乐、曹河等果品产业发展滞后的部分山区村劳务输转人数几乎没有发生变化,劳务仍然是实现其增加收入的主导产业,占其家庭收入的70%以上。

  (二)劳务输转人员构成和输入区域。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占81.3%,女性占18.7%;年龄构成上,18—35岁占52.6%,35—45岁占 38.5%,45岁以上占6.1%,18岁以下占2.8%,整体上中青年男性劳力是劳务输出的主流,但45岁以上务工人员主要来源于山区贫困村;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6.5%,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占13.5%;从就业地点看,主要分布在省外宁夏、新疆、内蒙、北京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及省内兰州、静宁等地。

  (三)劳务输转方式和从事的行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劳务输转从自发无序的流动,逐步开始向有组织、上规模、有序化、市场化的输转方式转变。有组织输出和县内“北劳南移”的劳务输转人员比例开始增长。据调查,2011年,有组织输出占输出人数的5.2%,较XX年的3.1%提高了2个百分点。但自发性输出和亲朋介绍输出仍是我县目前劳务输转的主要方式,分别占输出人数的61.2%和33.6%。在务工行业种类上,输出人员主要从事建筑、工业、加工、餐饮、家政、汽车驾驶、社会服务等行业为主,以泥瓦工、技术工、缝纫工、服务员、保安、保姆、司机等职业为主。调查数据显示,建筑行业占73%,工厂技工和服务行业占14.7%,其它行业占12.3%。

  (四)劳务输转人员培训、就业时间和维权情况。在就业时间上,2011年,在外就业6—12个月的占输出总数的57.7%,务工兼务农,就业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占27.2%,一年以上的占15.1%(含整户外出打工者)。其中,源自中南部乡镇的务工人员就业时间普遍在6—12个月内。在就业培训方面,培训后输出的不到输出总数的2%,主要以职教中心等机构培训的初高中毕业生为主。在权益维护方面,劳务人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约有90%的务工人员就业时仅签订了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签订者仅10%左右,在劳动保障上始终处于被动的劣势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调查中出现的5位工伤人员中,用工方仅为他们开销了医院费用,补全了工伤期间工资,对于后期治疗和劳动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并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

  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农村劳务输转工作对城乡经济发展产生着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就我县西北部、中南部山区两大贫困片带的劳务输转工作而言,在干部群众的重视下,一年一度颇具规模的劳务输转队伍,正在拓宽农村生产力发展领域,成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调查显示,劳务输转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劳务收入明显增加。近年来,劳务输转已成为农民增收的“短平快”项目,是贫困山区农民增收的一条捷径,劳务收入已是农业和农村收入的半壁江山。被调查的18村,XX—2011年三年分别实现劳务纯收入1164万元、1258万元和1442万元,务工人员人均劳务纯收入分别为5141元、5859元、 7103元,无论总收入还是人均收入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当然,务工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与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用工单位普遍提高工资待遇有关,据统计,近三年农民工工价依次为30—50元/天、40—60元/天、40—80元/天。所调查的灵芝、原安、雷大3乡9村2011年劳务输出 1264人,实现劳务纯收入829.4万元,农民人均劳务纯收入1095元,接近所在乡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收入水平看,基于外出就业时间长短,中南部较西北部务工人员人均劳务纯收入高出1000元左右。

  (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改善。近年来,许多农民靠劳务收入修建了新房、购置了家电家具和生产工具,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劳务收入弥补了农业投入的不足,大部分农户实现了劳务脱贫,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城川乡陈马村2011年劳务输出260人,劳务收入200多万元,63%的农户依托劳务收入修了新房或对旧房进行了改造,拥有手机200多部、安装固定电话78部,有摩托车、三轮车、旋耕机等140多辆(台),通过劳务脱贫50多户、232人。该村五社李世军一家8口人,2人长期在外打工,近年来年均劳务收入3万元左右,近年翻修房屋10间,购置摩托车1辆、手机2 部,家电一应俱全,引进基础母牛3头,新发展果园4亩,依托劳务收入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夯实了发展载体。

  (三)群众观念和素质得到转变和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开家乡进入城镇务工,增长了见识,拓宽了视野,进而则增强了商品意识、市场意识、法制意识和劳动技能,最终将改变过去“死守一业、死守一家、死守一方”的传统观念。在此过程中,通过市场经济的洗礼和现代文明的熏陶,他们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都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并逐步成长为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新一代劳动者,其结果自然是减轻土地生态负荷,使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调查统计,64%的家庭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的政策措施,如早婚、早育、超生现象明显减少;劳务人员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自觉遵纪守法,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主动求助有关机构进行维护,尽量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适应能力明显提高,调查村约有186户整户外出就业家庭,勤学苦干,掌握一定技能后,在外站稳了脚,带着家属、亲戚、朋友务工创业,过上了殷实的异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