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20-07-20 08:08:08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xx年11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长可,副主任周军、刘灿,党组副书记徐大强,委员王渝、吴俊及社工委负责人对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人就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到元石镇桂泉村、师古镇红豆村等地实地查看了解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及计生服务站干部职工、基层计生干部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市委提出的“二四六八”和重返“十强”目标,以搞好灾后再生育服务与恢复服务体系为重点,强化宣传,夯实基础,规范服务,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肩负着抗震救灾的艰巨任务,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仍然走在德阳市、四川省乃至全国前列,并创造了先进经验。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四川省以及德阳市人口计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基层协会先进集体、全国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先进单位、全省生育关怀行动先进集体;市人口计生局被省人事厅和省人口计生委授予集体三等功,连续三年保持了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10年度,我市出生人口、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人均财政投入预算等各项工作指标均优于控制目标和任务数,圆满完成了本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一)以贴心服务化解突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全力抓好再生育服务,温暖民心。“5.12”特大地震后,市人口计生局在第一时间对子女遇难家庭进行摸底调查登记,最终确定符合灾后再生育条件的516户。撰写《什市“5.12”地震中遇难独生子女父母生育意愿的调查报告》,及时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了灾后群众再生育意愿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启动了生育关怀行动和灾后再生育服务工作。市人口计生局特事特办,在农户家中现场调查,现场审批,现场送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开辟了灾后再生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同时,通过省人口计生委与华西医大、四川省生殖卫生学院等国家、省级医院取得联系,开辟了技术服务“绿色通道”。先后邀请了北京心理学、妇幼保健专家和省生殖卫生学院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专家教授定期到什进行心理疏导、优生优育、妇幼保健知识培训,开展灾后再生育调研、技术指导和坐诊、再生育能力评估、医学检查、流产情况医学调查与分析等,让灾后再生育对象在家免费享受国家级和省级专家服务。规范建立灾后再生育对象个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在德阳市率先免费为待孕妇女发放叶酸等营养素干预药物。对未孕的再生育对象进行科学分析和生育能力评估,制定方案,通过“绿色通道”实施生殖辅助技术帮助怀孕;对已安全分娩的妇女进行产后随访。及时发出《致灾后再生育对象的公开信》,特别提醒我市灾后再生育对象科学就医,定点就医,使再生育对象避免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全市有516个灾后再生育家庭(其中能够生育的有443个),截止目前,已生育251个(已生试管婴儿7例),现孕28人(其中试管婴儿5例)。这些家庭实现了再生育,给2000多个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消除可能因人口计生工作引发的社会矛盾,为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是妥善处理手术并发症,解决民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全市施行节育手术遗留下来的并发症有近80例。这些并发症患者的诉求与群众信访案件逐年增加,解决的.难度很大,加之部分重灾镇的再生育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群众的反映很强烈。市人口计生局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认真调查,主动沟通,耐心解释,积极治疗,妥善处理。2010年,向并发症患者和再生育困难家庭发放困难生活补助50.43万元,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没有出现因计生工作导致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案件。

  (二)宣传工作成效突出,为灾后重建增色添彩

  探索创新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坚持大人口宣传,主动参与,主动作为,主动融入;调整工作思路,按照新农村建设和特色村规划,宣传模式出新不出格,添彩不添乱;改变工作方式,坚持常态性宣传,从群众被宣传转变为主动接受宣传;注重宣传结果,保证宣传效果。市人口计生局主动融入师古镇红豆村示范村建设,将人口文化、生育文化有机地融入到婚俗文化、爱情文化和婚庆文化中,重点打造川西婚俗人口文化苑和爱情文化博物馆,从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风俗习惯、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等社会现象进行引导,从而树立新型健康的婚育观念。红豆村人口文化宣传模式得到国家有关专家的高度评价。

  统一规范了98个村级人口计生制度和人口文化宣传栏内容,重建了220个人口文化大院,2075户中心户,恢复了宣传阵地。开通短信平台,举办电视有奖问答,开展《公开信》发表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以多种形式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

  (三)扎实开展基础工作,创新规范管理模式

  一是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和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对2004年至今1569例再生育以及1586例(含非婚的)违法生育材料进行了清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和操作规范,提高执法水平。近三年,我市共作出计划生育行政处理决定1275例(包括非婚在内),征收社会抚养费610万元,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坚持行政告知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宣传和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推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将工作重心下移。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再生育申报与审批程序,制作了申报审批流程,严把再生育行政审批关,提高行政效能。今年8月,市人口计生局将灾后再生育对象收养子女后怀孕的有关情况如实向上反映,并提出建议方案,得到省人口计生委的正式批复,将此参照《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审批,填补了全省灾后再生育政策的空白。

  三是严格执行《统计法》和人口计生统计规定,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封闭式调查,加大了统计数据质量的抽查力度,挤干统计水分,提高了人口计生统计质量,为第六次人口普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是切实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克服各种困难,坚持为育龄群众提供技术服务。并强化技术服务规范,严格按照手术常规与操作程序,安全施行各类节育手术。以流动服务车为载体,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三查”服务。今年,全市参加免费“三查”的妇女就达90969人次。与此同时,我市在德阳率先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项目,切实减少了出生缺陷的发生。

  五是编制了《什市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在全省率先将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中人口出生统计、政策解释等五大项规范和村级“三清四勤”工作制度进行了统一要求,受到了省、市领导好评,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

  (四)探索实施惠民政策,强化利益导向机制

  我市在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生奖励扶助、0~6周岁独生子女平安保险、育龄妇女节育手术保险、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等5项国家、省、市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同时,还开展“三结合”帮扶,通过积极争取,组织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探索实施了七大惠民政策,不断丰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内涵和外延。今年,我市兑现给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政策总额达到1400万元,使近6万个计划生育家庭直接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是从2007年起,探索实施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补助制度。二是为特别扶助对象发放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自筹金补助。三是参照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标准,实施城镇双方无业居民独生子女户与双女户扶助政策。四是实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办法,由本级财政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一次性奖励。五是将农村人口中,收养子女后放弃生育无亲生子女的,纳入本市奖励扶助范围,参照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六是积极探索农村“半边户”中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奖励扶助政策。七是组建全国首支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启动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项目,从第一批独生子女中招募了志愿者,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第一批家庭提供生产、生活帮助与健康服务。

  二、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一)市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新时期人口问题,加强服务,继续创新,使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

  (二)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应学习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属地化管理,实现均等化服务,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

  (三)目前基层对人口计生工作有所松懈,人口计生工作“网底工程”有所削弱,违法违规生育现象在个别地区有所抬头。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此应高度重视,严格依法管理,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管理与服务并重,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确保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圆满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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