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1-04-22 14:29:14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市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行事处课题组

市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调查报告

  撤地设市以来,根据市、区职能划分,市区范围内的高中归属市管理,现共有四所高中学校,分别是中学、二中、师专附高、职高。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集聚,就学需求不断增加。为确保初升高比例,提高公民素质,市财政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了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有效地缓解了就学压力。通过对近几年来市属高中学校教育经费运转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建议,对促进高中教育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合理分配财政资金,是十分必要的。为此,今年3月份,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市直属的四所高中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四所高中共有教职工828人,其中在职724人,离退休104人;共有210个班,在校生9829人。

  (二)资产负债情况。四所学校共有资产总额153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234万元,流动资产993万元;负债总额为20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100万元;净资产为13084万元。

  (三)收支情况。四所高中总收入为6366万元,经常性收入(不包括基建拨款,包括择校费收入)为550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补助收入为1876万元,占经常收入的比例为34.1%;经常性支出总额为5655万元,超支153万元,其中中学结余19万元,师专附高超支220万元,二中结余43万元,职高结余50万元。

  (四)教职工收入情况。人员支出占事业支出(不包括基建支出)的比例为65.1%,其中中学76.75%,师专附高53.99%,二中67.49%,职高60.18%。四所高中在职教师年平均综合收入为44494元,其中中学45167元,师专附高35164元,二中44391元,职高46708元。

  (五)财务管理情况。四所学校都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奖金福利分配制度,经费支出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会计资料基本做到真实、合法、完整,报销手续齐全。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以下五种不良现象:

  (一)财务管理重视不够。有些学校认为,财务会计工作是总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本身的业务,学校只要搞好日常教学管理,抓好升学率就可以了,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些会计人员对新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不了解,只关心资金库存、不注重资金性质,不善于监督管理。

  (二)不动产管理不善。在资产管理方面,目前多数学校存在着“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认为只要把“钱管好就行了”,管理意识淡薄,固定资产维护差、报损率高,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部分学校未按照规定处置固定资产,未经批准就随意购置、出租、处置资产等。随着政府对高中学校基本建设、改善教学环境投入的不断加大,教学仪器设备的不断更新,固定资产在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关系到学校教学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更关系到学校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问题。

  (三)预算执行不规范。多数学校能够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及时完成预算的编制工作,但在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专项资金与正常经费混用、扩大支出范围、人员经费占用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占用专项经费、占用往来款等问题,没有做到按预算计划使用财政资金、及对资金运用进行分析、评价、监督,失去了编制预算的意义和作用。

  (四)代管资金管理粗放。学校基本上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并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但是在代管资金的管理方面就明显不足,代管费没有按年级、班级进行认真、详细的核算,而是笼统记帐,超范围使用代管费。在学期终了未进行清算,使“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多退少不补”成为一纸空文。

  (五)核算和监督职能不到位。《会计法》规定,会计有两个基本职能,即会计核算职能和会计监督职能。而现今学校中,往往只注重会计的核算职能,会计人员只记记帐,算算帐就行了,忽视会计的监督职能,未能就资金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结果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学校年度预算收支未实现平衡,经常性经费出现红字。且学校负债金额大,4所学校共计负债1483万元,及时清偿债务有一定的困难;奖金、福利发放不规范。目前对各校发放名目众多,而课时补贴、奖金等又没有规定的标准,学校之间存在互相攀比情况,致使事业经费运转紧张,经常性经费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比例过大,人员支出总额连年快速上升,严重影响学校事业发展,增加了财政压力。

  2、教育择校费管理较乱。根据丽计费管()253号文件规定,择校费应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而四所高中普遍存在择校费与正常经费捆绑使用的情况,与批复预算时要求的择校费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不符。

  3、基建经费管理不规范。四所高中学校目前都有基建项目,只有丽中单独开设基建账户,且四个学校均未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设立基建账分账核算。由于行政经费和基建经费混用,导致经常性经费对基建经费的占用,严重超支,如师专附高超支了220万元。单独开户的因没有事前监督的手段,也存在移用基建资金现象,如丽中共从基建户划转133万元到行政户用于弥补经费不足。

  4、未按规定提取和支付助学金。按照有关规定,高中学校要按学费收入的10%提取助学金,其中70%要用于困难学生补助。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四个学校均未按年度预算批复的要求提足助学金,提取的助学金也只发放了一部分,应付未付的助学资金越滚越多。

  5、会计核算不够规范。①专项收支基本未单独核算,市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专项经费、省补助的项目经费基本上都没有按规定单独核算,无法反映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项目如同虚设。②会计科目使用不够规范,如择校费、代管费的收支、住房公积金的扣缴等会计核算业务做法五花八门,没有按有关规定使用会计科目。③会计核算不够明细,如“事业支出”科目下未设二级科目核算,不同科目的收支并入同一笔凭证,不利于准确反映会计信息,无法提供有价值的分析材料。④科目设置不规范,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设置未按财政部的文件要求作调整,仍按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各科目。⑤会计科目的年终结转不规范,如“事业结余”科目余额年终未按规定结转到“事业基金”科目,而是结转到下年度使用。⑥资金支付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学校财务报销未能按财务管理规定取得正式发票,白条子给予报销的情况较多;一些大额支出采用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