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时间:2020-11-21 13:52:4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农场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普遍缺乏市场意识,满足于现状,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场产业发展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农场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农场产业发展调研报告范文(一)

  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以下称为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 以市场为导向, 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专业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并经过工商注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代表了今后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现将宁波市家庭农场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和特点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上世纪80 年代中后期,宁波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大户,90年代后期,随着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出现了一批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同时,大户的市场意识、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大户自发或在政府引导下,将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以期寻求法律的保护,寻求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到目前为止,全市从事种植(大田,不含山林)、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共有385家,其中种植类279家,畜牧类106家。按工商登记类型分,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295家,以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的90家。并有以下特点:

  1、经营规模较大,产业覆盖面逐步拓宽。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普遍较大,279家种植类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均在50亩以上,其中50-100亩123家,占44.1%,100-500亩的139家,占49.8%,500亩以上的17家,占6.1%,畜牧业的经营规模也大大超过国家、省定的标准。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355家,占92%,其中500万元以上37家。由于经营规模较大,有237家家庭农场长期有雇工,占家庭农场总数的近三分之二,雇工人数1016名,平均每个农场5名左右,最多的达几十人,仅三分之一左右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家庭农场从事领域逐步拓宽,其中种植蔬菜瓜果的242家,粮食28家,生猪50家,禽类34家,其他31家。

  2、综合素质较好,管理水平较高。农场主年龄50岁以下的有267名,占70%,其中30岁以下的28名。高中以上学历的142名,占37%,其中大专以上30名。大部分农场主产业规模都是从小做到大,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较强,懂经营、会管理。有311家农场实行了标准化生产,66家已获得无公害基地和产品认证。有49家聘请了64名大学毕业生参与经营管理。

  3、经营效益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全市385家家庭农场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8.26亿元,利润1.4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8.8%和35.6%,平均每个场分别为214万元和38万元,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有224家牵头领办或加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03家与农业企业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有110家拥有自主商标权。有不少农场主是购销大户或农产品经纪人,市场信息灵,产销连接紧密,产品竞争力强。

  4、发展速度较快,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规模效应不断体现,政策扶持环境不断趋优,家庭农场发展速度逐步加快,但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慈溪市上世纪90年代出台政策,培育扶持家庭农场,目前已有各类家庭农场(包括林业和渔业)500多家,其中种植业和畜牧业283家,占宁波市的73.5%;象山27家;其他各县(市、区)较少,种植业家庭农场中除慈溪264家外,仅有余姚9家,象山、镇海各3家。

  二、充分认识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近年来,宁波市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都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环节,由此形成的两种

  模式的合作大多限于加工、流通领域,仍然解决不了人多地少、农户小规模生产的问题。发展家庭农场,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向生产经营能手集中,开展集约化经营,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有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竟争力,对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1、发展家庭农场是完善和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有效途径。 现代农业客观地要求传统农业家庭经营组织转变为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是在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其核心是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同时, 通过多种方式, 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将一部分土地向大户集中组建家庭农场, 既坚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继续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经济效益的引导下,不断投入扩大再生产,提高农业生产力,是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种顺势调整,易被广大农民接受,是完善和创新家庭承包经营的有效途径。

  2、发展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具有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化特征,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每个家庭农场都会加大物质和科技的投入, 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同时,家庭农场亦如家族企业一样,具有较好的传承性,能较好的维持和保护农业生产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市家庭农场生产装备设施投入较大,普遍在几十万元以上,一些规模畜牧场则达上千万元,农机具购置齐全,农机化水平普遍较高。余姚市三七市镇悠悠农场起步于1993年,规模逐年扩大,其子大学毕业后,把从事农场经营作为家庭事业,于2014年进行了工商登记,并注册了商标,目前经营面积600余亩。

  3、发展家庭农场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载体。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同时,家庭农场亦比一般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更易于监管。据调查,全市80%以上的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农场的管理制度、农事记录、生产台账相对齐全,一些大的农场还将相关管理制度上墙。象山西周伟平农场种植水稻500多亩,每年投售粮食300多吨,成为全国优秀种粮大户、市级劳动模范。慈溪市掌起镇绿叶农场2014年成立,坚持规模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目前经营面积1600余亩,为农业龙头企业海通公司提供了大量的农产品原料。

  4、发展家庭农场是推进科教兴农,培育新型农民的有效手段。作为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比一般农户更迫切需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也更有能力接受推广和使用,成为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主力军。慈溪市各类家庭农场累计引进甘蓝、草莓等优新品种100多个,成功推广优新品种17个,并成为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害化防治措施、先进农机具等方面的先行者。农场主既懂生产,又会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是典型的新型农民。同时,通过家庭农场效益农业的带动,一批农场主的下一代逐步对现代农业有了新的认识,成为家庭产业继承人,一批农户受影响带动加入家庭农场行列,成为新的农场主,一批大学生在家庭农场就业,培养了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还有一些农民被吸纳到现代农场成为新一代农业产业工人,既有土地租金收入,又有薪金收入,收入水平大大提高。

  三、当前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一是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尚未认识到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而予以重视,没有出台系统的专门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普遍缺乏市场意识,满足于现状,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二是土地流转难。近年来,土地的稀缺性不断显现,首先是农民惜租,土地流出户少,土地流转困难,农场难以扩大经营规模;其次是土地集中连片难,流转的土地,往往交通不便、农田基础条件较差,零碎插花不集中;三是流转价格上涨快,受物价和高收益农业项目刺激,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目前普遍在每亩500元以上,城郊则在800元以上,流转价格上涨对农场经营带来成本压力,特别是从事粮棉油等大宗产品生产的农场,同时带来农地纠纷,影响农场主的正常生产秩序和生产积极性。

  三是融资、用地、用工等要素制约大。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管理用地落实难,尽管省、市有关文件明确允许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不超过流转面积5‰的土地建设管理用房,但由于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同时,由于物价上涨和外来劳动力流动频繁,劳动力工资普遍比上年增加20%以上,一些农场尽管提高了工资,但还是难以留住人。

  四是组织化程度低,社会化服务能力弱。全市尚有163家家庭农场没有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占总数的40%以上,一些已加入合作社的农场主也感到合作社服务能力有限,以自我服务为主。农技服务力量薄弱,对家庭农场缺乏技术指导,机械化程度低,造成家庭农场需要大量的农业工人。

  五是农场主经营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农业发展重任,需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

  四、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所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作为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有效载体,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最为活跃,最具生命力。因此,要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加快发展。

  (一)审时度势,营造培育家庭农场的良好环境。初步统计,全市土地流转率和规模经营率都在60%左右,50亩以上经营面积的业主(包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有5227户,承包经营面积66.78万亩。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组织化程度有较大提高,已经具备发展家庭农场的条件。因此,要提高认识,把扶持现代家庭农场作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积极营造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氛围和舆论环境。

  (二)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指导签证、代理服务、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三)加大扶持,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生产力水平。要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财政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家庭农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要给予农民自产自销的税收待遇;适宜家庭农场申报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要落实用地、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家庭农场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允许其按规定建设生产管理用房,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家庭农场工作。开展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并予表彰。

  (四)健全服务,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供坚强保障。要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强化新型农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指导家庭农场应用先进适用新技术、引进优质高产新品种、种养新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给予利率优惠,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搞好农业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农场主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家庭农场经验管理水平。

  农场产业发展调研报告范文(二)

  一、全县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二、当前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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