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1-01-16 08:38:12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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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王琨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农牧委委员为成员的调研组,于5月上旬对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昆区、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以下简称市四区)所辖的哈德门沟、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花圪台人工湖、壕赖沟等十九条河沟进行了实地察看;听取了市水务局和市四区政府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市水务局、防汛办、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国土局和市四区政府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包头市城市防洪规划区位于包头市南部,西起哈德门沟,东到阿善沟,北依大青山和乌拉山山脉,南临黄河,总面积955平方公里,涉及市四区和稀土高新区,规划区内总人口183万。城市防洪规划区已形成哈德门沟、昆都仑河、四道沙河、二道沙河、东河、山河源与阿善沟六大防洪体系,河道总长206.74 公里,有过流建筑物211座(包括公路铁路桥涵、跌水、漫水路、水闸、涵洞)。

  我市境内河沟多属季节性河流,汛期洪水具有峰量集中、历程短、泥沙含量大、洪峰陡涨陡落的特点。从有记载的1882年以来的190年间,暴发重特大山洪灾害20余次,其中,城市防洪规划区内暴发10余次,山洪灾害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近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防洪防汛工作,在城市防洪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城市防洪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河道得到初步的治理,穿越城区的河道局部建设标准有了提升,部分河道景观得到改善,防洪功能有了一定增强。东河区、昆都仑区、稀土高新区先后完成了辖区主城区部分河道综合治理工程8公里,总投资达到12.6亿元。青山区承担的四道沙河综合治理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投入资金2.1亿元。20**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对依法管理河道进一步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存在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有效保障城市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城市防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多年来城市防洪基础设施逐年得到改善,但目前仍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防洪规划执行不力,河道治理难度加大

  城市防洪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政府于20**年12月以内政字〔2xxx〕362号文对我市的城市防洪规划进行了批复,确定城区防洪标准为近期(20**年)1**年一遇,远期(2020年)为2**年一遇。**年来,虽然城市范围内河道整治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涉及到的规划、土地、水务等部门协调不顺,不同部门、执法单位职权不清晰,加上大部分河道界限不明确,致使城市防洪规划执行不力,在城市建设中挤占行洪通道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控制,增加了防洪安全隐患,导致了河道治理成本的成倍增长。年内准备开工治理的二道沙河九原区和东河区段总长度5.72公里,项目计划投资 14.12亿元,其中拆迁费用达7.34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2%;四道沙河治理段总长度2.2公里,项目计划总投资5.1亿元,其中拆迁费用达3.6亿元,占投资总额的71%;防洪规划区内有91座河道建筑物过流能力不足,占全部过流建筑物的43%。规划滞后和执行不力形成的问题,使得河道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

  (二)河道设防标准差距大,治理工程欠账多

  按照《包头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十二五’期末,城市主要河道防洪能力达到1**年一遇”的目标。目前,城市防洪规划区河道中,河道断面过流能力不足的占41%;无堤防的占46%,有堤防的占54%(其中,未达标段占62%,并多数为5—20年一遇);河道总体设防标准距百年一遇目标差距较大。治理工程欠账问题突出的项目有: 20**年8月神华煤化工项目占用哈德门沟原滞洪区,新规划的滞洪区到目前仍未完工;神华煤化工项目以下河段行洪不畅、设施不完善;昆都仑河友谊大街至入黄口河段基本无堤防,泄洪能力仅500m3/s左右(昆河1**年一遇洪水40003/s);白银湖作为壕赖沟、蓿亥沟和山河源沟的洪水汇集地,其水面高度较黄河滩面低约2米,湖水不能自泄排入黄河,加之白银湖围堤欠账,如遇大的降雨,将会对包头铝厂、包兰公路和当地居民造成威胁;乌拉山截洪沟、北郊截洪沟被非防洪项目挤占,虎贲亥沟以东多条小沟洪水没有拦截工程,上述范围内多数支沟汇集的洪水没有出路。

  (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突出

  由于防洪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跟不上,普遍“重建轻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河道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的现象较为普遍,壕赖沟城区段、二道沙河城区下游段、昆都仑河城区下游段等成了垃圾倾倒点和污水排放沟;河道内采砂、采石、取土废弃物随意堆放,挖坑不按技术要求填埋,私挖滥采违规作业,堵塞河道现象严重,特别突出的是哈德门沟110国道以北段、四道沙河东达沟、二道沙河上游等地段;一些地区占用河道搞建设,随意改变河道自然流向,削弱了河道调蓄洪功能,比较典型的有四道沙河井卜石窑子新村段和建设路段、二道沙河职教园区至京包铁路段、西河红星以北段;无堤防河道没有设置明显的标志物,不便于河道日常监管和全社会的共同维护,问题比较多的是昆河下游段、二道沙河上游段等。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防洪减灾的忧患意识

  近30年来,我市未出现大的洪水,一定程度上使得人们防洪减灾的意识有所松懈;加之河道防洪标准没有随着城市的发展同步提升,我市的防洪减灾任务比以往更为艰巨。市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我市面临的防洪减灾形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以及新颁布的《包头市河道管理条例》的宣传,并严格执法,使全市干部群众树立洪水是可预测的、洪灾是可预防的、防灾重于抢险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洪减灾的忧患意识。逐步使我市河道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修编和完善防洪总体规划,以规划引领和规范河道管理、建设行为

  我市作为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现行城市防洪规划期限已过半,为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市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快修编城市防洪总体规划,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推动修编后的城市防洪规划尽快出台。随着规划的修编完善,要用规划保障现有防洪用地不再被挤占,用规划引领和规范河道的管理和建设行为。

  (三)统筹安排,加大河道治理的力度

  一是按照“十二五”规划和《关于明确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重点任务的通知》(包党办发〔2xxx〕23号)精神,进一步对六大防洪体系防洪安全风险进行再评估,细化治理目标,明确实施主体,加大年度计划的执行力度,加快消除存在的防洪安全隐患,确保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既定的工作目标。二是进一步树立城市防洪基础设施是最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理念,加大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力度,调整年度预算支出结构,统筹安排防洪建设经费,加快解决防洪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的问题。三是进一步把防洪安全放在河道治理的首位,形成保畅通、保安全、兼顾景观建设的共识。对河道蓄水景观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我市水资源严重短缺和洪水泥沙含量大等因素,要科学论证、审慎决策,避免因自然灾害破坏和运行成本高而形成“短命”工程。四是将二道沙河和东河区境内的防洪工程,列入北梁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有利于河道治理资金的筹集。五是开展汛前集中排查整治,对河道内的行洪障碍物进行集中清理,对违章建筑物限期拆除,对险工险段进行加固维修,为确保安全渡汛和强化日常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制度,创新模式,加快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河道管理费和维护费的财政预算制度。城市规划区内河道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河道管理费和维护费列入市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并细化到各防洪体系和河道段落,解决河道管理和维护工作没有资金保障的问题。二是积极创新管理模式,探索运用市场机制,招标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担河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有效解决目前河道管理维护中人员不足、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日常监察体系建设,整合市区两级监察队伍。三是在现有无堤防河道设立界桩或其他明显标志物,避免因界限不清,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提升管理水平创造条件。四是开展对城市水系研究论证工作,防范城市内涝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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