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20-10-13 15:15:3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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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了解各地州市工作情况,按照厅的统一安排和第三次厅长办公会议的要求,我们第五调研小组在肖副厅长的带领下,于20**年5月5日至8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的方式,分别对克拉玛依、石河子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房地产市场运行等8个方面具体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听取了两市的全面汇报及规划局、建设局、房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后,我们到克拉玛依市及所辖白碱滩区进行了调研,并挑选了克拉玛依、石河子两个地州市15个具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察看。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

  1、廉租住房建设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和开工建设情况。克拉玛依市立足市情,制定了《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和《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20**年建设廉租住房36套,20**年规划建设廉租住房80套。在市中心城区配套建设廉租住房36套(每户建筑面积约50㎡,总建筑面积0.18万平方米),项目建设期2年。由于地质问题,20**年规划建设的44套廉租住房未能开工建设,调整到今年开发。

  20**年兵团给石河子市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9000套,面积45万㎡。该市计划2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0套,面积19.5万㎡。20**年,石河子市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危旧平房户、危旧楼房统一纳入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共需解决保障性住房6000户。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2、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措和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20**年克拉玛依市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337.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60万元、地方债券107.5万元、公积金增值收益70万元),市财政部门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0%。20**年,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6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60万元、地方投资520万元)。

  20**年以来,农八师、石河子市累计投入资金8.2亿元(兵团专项投资补助资金1.8亿元),保障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的顺利进行。

  3、廉租住房管理制度制定落实特别是住房保障家庭入住廉租住房后的管理情况。克拉玛依市修订完善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轮候、公示、管理等相关制度,制定了适合当地房地产管理特点、便于操作的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实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含廉租住房)项目招投标,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对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许可行为及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资格进行公示,严格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准入制度,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管力度,保护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石河子市制定完善了《八师石河子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办法》、《八师石河子市实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程序》,规范了程序,明确了街道、社区、团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责任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各项工作目标明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

  4、加快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克拉玛依市建立了区、街、居三级社会救助评估组织网络,依托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居民人口数据库为核心,开发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平台,实现受理、审核、审批、统计等工作全程网上办理。切实解决廉租住房住户的实际困难,对廉租住房住户的水、暖等费用,在定额、定量中减免每人每月3方水,每户每月50度电和30%的暖气费,按每户480元/月的标准为387户低保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07.7万元,实物配租廉租住房221套。

  石河子市制定了师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确定住房市场平均月租5元/平方米。同时制定了符合本市实际的申请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标准、申报条件和程序,既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又保证了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广的要求。20**年发放租赁补贴805户,总计211万元。

  (二)关于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情况

  1、20**年抗震防灾工程完成情况。20**年,克拉玛依市完成教育、卫生系统抗震加固改造工程项目96项,面积26.11万㎡,为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的125%。

  石河子市现已完成抗震加固及改造工程面积73.43万㎡,工程造价7392.92万元。

  2、20**年抗震加固改造实施计划制定和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开工准备情况。克拉玛依市20**年抗震防灾工程总体目标是:全年计划完成76项,其中加固63项,拆除13项。克拉玛依区共有学校、幼儿园、老年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抗震加固项目17项,目前已完成了13项抗震加固任务的前期准备工作(有11项抗震加固项目进入招标阶段),其余4项已进入图纸审核、上会评审阶段。白碱滩区调整了实施计划,截止目前已完成抗震加固项目10项单体的施工图设计、建审及消审工作,即将开始招标施工,预计今年8月底竣工。

  石河子市已编制完成20**年抗震安居(加固)计划,计划5月份开工,在完成自治区下达400户的基础上,争取完成500户的加固任务。

  3、抗震防灾工程资金筹措及落实情况。20**年,克拉玛依市、区两级政府共融资3.13亿元,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资金0.78亿元,自治区为克拉玛依市安排的地方债券0.555亿元,共计筹备资金4.465亿元,都已落实到位。

  农八师、石河子市落实了抗震加固专项资金,财政每年安排师、市抗震加固工程的补助经费200余万元都已到位。

  4、抗震防灾工程工作机制、技术政策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克拉玛依市成立了抗震防灾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实施方案》,逐级签订了《抗震防灾工程责任书》。开设抗震加固工程“绿色通道”,认真贯彻技术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50011-2001)。

  石河子市成立了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八师石河子市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建筑抗震规范》(gb50011-2008)及相关条文审查施工图,严把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关。加强施工管理,制定了《砖混结构工程抗震加固施工技术资料整理要求》、《砖混结构工程抗震加固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规范自检、自查、交验环节,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三)关于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1、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两地都建立了由房产管理部门牵头,发改委、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税务局等部门参加的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石河子市重视对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全面掌握房地产市场状况和运行态势,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做好住房规划编制和土地供应工作,及时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加强房地产市场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及供求关系调整情况。20**年以来,克拉玛依市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调整完善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20**年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000套(含廉租住房),实际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160套;20**年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500(含廉租住房80套)、普通商品住房1000套。随着居民对住房条件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房源需求量也在逐步增大。

  石河子市房地产市场仍然保持着平稳、健康的发展势头,商品房入市量继续保持较高规模,商品房交易平稳运行,市场供求基本平衡。20**年,批准商品房预售70.7万㎡,同比增长28%,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2193元/㎡,同比上涨15%。二手住宅成交3670套,同比增加24%。20**年1-4月,全市可预售商品房住宅1573套,销售售成面积10.77万㎡,全市没有空置一年以上的商品住宅。二手住房交易1123套,同比增长40%。

  克拉玛依和石河子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特点,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壮大、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新一轮援建等大环境下(克拉玛依市没有援建单位),房地产市场需求旺盛;二是房屋价格适度上涨,房价稳中有升。近两年,两地普通商品房销售价格呈持续上升态势,克拉玛依市房产已卖到4786元/㎡,石河子市由20**年商品房平均价格2193元/㎡左右,上升至目前现房平均价3010元∕㎡左右。今年1-4月,石河子市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销售情况良好,但房价上涨较快。

  3、新开工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特别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情况。克拉玛依市严格控制住房结构比例,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的住房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达到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

  4、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20**年以来,克拉玛依市重新调整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以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为重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对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施工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罚款10万元的处理。今年3月,对违规收取购房款的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限内退还全部违规收取的购房款,维护了广大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近年来,石河子市结合实际,重点解决了乱收费、配套工程不能及时到位、建管脱节和不按标准收取物业服务管理费等问题,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四)关于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1、新建建筑执行节能50%强制性标准情况。20**年,克拉玛依市开展了建筑节能50%的试点工作,20**年以后,就开始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50%的标准。自20**年2月起对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的节能标准,积极开展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以及新能源项目的示范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确保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的目标。独山子区在执行居住建筑65%节能标准的同时,将公用建筑也纳入了执行范围。白碱滩区自全面启动教育、卫生系统抗震加固改造计划,按照节能50%设计标准进行监督管理,改造面积约为18000㎡。石河子市在严格执行新建民用建筑执行50%节能标准的同时,“十一五”期间完成市区居住建筑热计量和节能改造60万㎡,供热系统热效率平均提高10%,实际平均能耗降低10%以上。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克拉玛依市2008—20**年已完成建筑维护结构节能改造57.07万㎡,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80.99万㎡,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159.84万㎡。

  截止20**年底,石河子市共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6项,完成建筑面积31.13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及管网平衡7.8万㎡,既有非节能建筑改造围护结构18.23万㎡,既有非节能建筑改造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及管网平衡、围护结构三项5.1万㎡。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展情况。克拉玛依市组织开展了“高光效节能路灯研发和应用推广”和“污泥资源化应用研究”两个科研项目的研究,“高光效节能路灯研发和应用推广”项目研究获市科技成果三等奖。从20**年起,该市在太阳能应用方面就有所突破。20**年开展了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系统试点工作,目前,已建成和开工在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达4.58万㎡,其中太阳能供生活热水2.9万㎡,太阳能光伏发电1.68万㎡。

  20**年,石河子市开展了地源热泵技术的试点工作,采用地下水热泵技术,供热制冷面积1.08万㎡。今年农八师147团采用地下水热泵技术对住宅小区进行供热,一期约5.7万㎡住宅小区项目工程已基本完工,现进入调试阶段。

  4、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克拉玛依市将西南锅炉房下属8个换热站以及一、二次热管网进行了系统节能改造,对所辖3个居住小区内既有建筑进行供热系统计量温度调控改造和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试点,完成面积67.87万㎡。稳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完成剩余45.87万㎡的供热计量改造任务。在对20**年供热数据测算的基础上,进行对比分析,继续开展供热体制改革工作。

  截止20**年底,石河子市市区民用建筑供热总面积1390余万㎡,其中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1280余万㎡,燃煤锅炉集中供热面积1000万㎡,燃气供热面积8万余㎡,采用其它能源(电、燃油、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面积1万余平方米。为推动供热计量工作,今年选取了一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9.44万㎡的一栋高层住宅和一栋公共建筑作为供热计量的试点项目,现已开始供热计量及温控装置的前期工作。

  (五)关于城乡规划工作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情况。克拉玛依市制定下发了《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工作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政策问答宣传册1000余份,举办了学习培训班,培训人员150余人。

  石河子市成立了抓《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专门领导小组,举办了一期专门培训班,采取电视专题讲座、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设置固定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宣传《城乡规划法》,充分行使市民对《城乡规划法》的知情权、参与权。

  2、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情况。克拉玛依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经费一直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在申请项目资金前,建设局按照财政局的要求细化支出内容,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按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今年申报专项业务47项,项目预算共计2985.11万元。

  3、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克拉玛依市立足城市发展现状,重点研究近期城市发展策略,确定城市近期建设用地及布局,确定了重点发展地区,策划安排重大建设项目,研究规划实施的条件,《克拉玛依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已纳入建设局20**年重点工作内容,并申报了专项资金。石河子市城市近期(2007—2010)建设规划已实施到尾声,2011—2015年的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正着手编制。目前正委托同济大学进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旧区改造。

  4、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2007 年以来,克拉玛依市先后开展了6个小区总面积3平方公里、约1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规划工作。根据生产、生活、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等不同功能,重点组织编制了15项控制性规划,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也组织开展了老城区重点地段、街区、各类产业区的控制规划,同时组织编制中心城老城区23平方公里和西部新城区启动区3平方公里的整体控制规划。

  20**年6月,《石河子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15)》已获准自治区政府批准。石河子市20**年组织编制的老区所有的生活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基本实现控规、详规全覆盖。

  5、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情况。2005 年,克拉玛依市开展了新一轮城市包括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开展了白碱滩区、乌尔禾区、独山子区、金龙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克拉玛依区针对小拐乡畜牧业发展总体思路、小拐乡育肥基地项目和小拐乡奶牛养殖基地建设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论证,经专家评审,完成了小拐乡畜牧业发展总体思路、育肥基地项目和奶牛养殖基地建设规划,同时就小拐乡新农村建设进行了规划设计,完成了《新农村总体规划》、《产业空间布局及发展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水土保持平衡规划》。

  20**年,石河子市已完成《北泉镇的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修编工作正在进行之中。20**年,石河子乡已对8个城中村进行了详细规划的编制,目前城市正在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将根据城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重新考虑石河子乡、152团、北泉镇集约规划建设事宜。

  6、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情况。2009 年5月至8月,克拉玛依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近3年来,取得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56个房地产项目中没有发现单位或个人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但也发现个别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节的容积率小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节的容积率的问题。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及时研究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石河子市采取自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对20**年以来所有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提高容积率、变更用地性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严肃查处了农八师148团和石河子四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经城市建设行政部门批准,违反《城乡规划法》,擅自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定位整体南移4.5米一案,分别处农八师148团27万元罚款、处石河子四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3万元罚款,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六)关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城镇供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克拉玛依市供水、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直由油田企业根据城市的发展进行投资建设、运行和管理,目前城市供水、供热、燃气普及率均达到100%。修订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公交、道路、桥梁附属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天山杯”长效管理机制,将各项城市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今年计划投资18621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了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办公室,强化了对城市供水、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行业的行政管理。

  2、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2002 年以来,克拉玛依市先后投资修建了3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0万方,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1)一级a标准。截止20**年底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1.81%。为改善市容环境,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克拉玛依市分别建设了3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1个垃圾中转站,全市生活垃圾全部集中处理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4.03%。

  石河子市现有生活垃圾处理场1个,对日产350吨的生活垃圾进行简易填埋。20**年12月,该市投资10500万元设计新建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6 —7万方,处理后水质达到规定的二级排放标准,达标率88.5%。近3年来,该市投入了300万元对吸泥机、电气控制设备等进行了改造,保证了出水达标率。20**年4月又投入4000余万元完成了9.7公里污水收集总管的铺设,大大提高了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3、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投入情况。克拉玛依市今年计划投资项目37项,其它类项目5项,总投资332455万元,年内计划投资95067万元,其中国家及自治区补助资金1443万元、市财政本级投资60451万元、克拉玛依区财政资金32423万元、自筹等其他资金750万元。

  4、村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克拉玛依区和乌尔禾区分别对小拐乡和乌尔禾乡的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统一规划,开展了村庄整治工作。小拐乡重点做了“一迁”(青年村和榆树村迁往两村中间,相对集中布局)、“二建”(建特色抗震安居房、民族风情园)、“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四通”(通路、通电、通上下水、能宽带网)、“五化” (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工作;乌尔禾乡开展了“一清一改”(清垃圾、改院墙)工程。

  (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情况。两个地州市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建设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年初各级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明确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责任,规划、建设、房产各局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办公室综合协调、业务科室各负其责、职工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两地州市都比较重视惩治和预防腐朽工作,坚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把分解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干部工作实绩的评定和年终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克拉玛依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还制定了《城市规划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管理实施意见》,成立了廉政(监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增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3、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克拉玛依市开展了以50个建设项目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在已竣工和在建的46个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和质量管理方面,没有发现大的违规问题。石河子市以规划、招投标、工程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建筑执法及案件查处为重点内容,以师市投资和使用国家资金的43个项目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排查工作。目前,两个地州市第二阶段的排查工作已经已结束,进入综合治理和全面整改阶段。

  4、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克拉玛依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政风行风示范窗活动,从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和服务标准入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市政工程管理处被评为自治区级政风行风示范窗口。

  石河子市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军垦精神为切入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组织“发扬艰苦奋斗传统、弘扬兵团精神”拓展训练,以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做到“一站”(所有许可项目均集中在行政许可中心一个窗口受理)、“二有”(有举报电话、有廉政监督箱)、“三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四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各项规章制度上墙、执法人员公示上墙),抓机关促行业,抓作风带行风,树立廉洁、高效、勤政的建设行政机关形象。

  (八)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1、职业道德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平安建设情况。克拉玛依市加大城建系统窗口单位诚信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建立诚信机制,全面开展窗口单位的规范化服务。建设局等单位开展了服务承诺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了规范化服务水平,树立了干部职工行业文明诚信的良好形象。石河子市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月”活动,不断加强职业道德和纠风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敞开信访投诉渠道,近3年来,建设系统共收到投诉信件450余件,接待来访群众700余人次,答复率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积极开展互助献爱心活动,20**年以来仅建设局干部职工为地震灾区、XX事件受害群众捐款48万余元。

  2、文明行业创建情况。两个地州市大力开展“文明窗口”,突出抓好建设、环卫、园林、公交等窗口单位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行业人员素质。20**年,克拉玛依市建设局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20**年,获得“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近3年来,石河子市公交公司、建设局、环卫处等46个先进集体先后受到全国、自治区、兵团的表彰,87名先进个人获得师市级以上的奖励。

  二、在本次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在本次调研中,我们除了认真听取两个地州市及所到区的工作汇报之外,还对两个地州市及所辖1个区共15个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察看工程进度和工程监管情况,我们发现调研的两个地州市、区及项目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下列问题和不足:

  1、石河子地区共有34000户低收入家庭需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除每户上级按2万元(今年调到2.5万元)投资补助以外,当地政府在配套费用上的补贴资金达到400—800元/平方米(不包括政府行政、事业收费的减免),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给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带来难度。

  2、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筹措抗震加固工程专项经费的问题比较突出,尤其是已参加房改或商品化的老旧住宅的抗震加固经费难以落实,完全依靠财政补助不现实。

  3、少数建设单位和住户对建筑节能工作认识不足,节能意识淡薄,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不高,个别单位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困难,住户自筹部分资金难以到位,节能改造难度较大,新建建筑供热计量技术推广应用困难较多。

  4、建筑节能工作属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而石河子市将大型公共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划归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合适。

  5、城乡建设涉及的范围广,需协调的关系也很多,由于新疆是一个特殊地区,建设兵团又是计划单列单位,城区内兵团单位的规划却在城市大规划里,涉及到兵团的问题很难协调。

  6、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原设计是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处理工业污水为辅的污水处理厂。但随着一些轻工业企业的崛起,污水的组成已由水质简单、稳定、容易净化处理的污水,变为以化工、造纸等为主的工业污水,夹带着大量的工作杂质,并含有对微生物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原设计处理城市污水的工艺很难正常运行并达到设计的排放标准。加上企业超标排放现象严重,直接影响了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冬季运行就更加困难,处理后的污水无法达标排放。

  7、个别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石河子市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有组织机构,但没有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而这些兼职纪检干部大部分精力都用于其他业务工作上,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不熟悉,甚至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8、少数基层单位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软任务”,不如物质文明实在,看得见、摸得着,在抓具体工作时“一手硬一手软”,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文明行业创建水平不高,以至还有个别单位从未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

  三、被调研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克拉玛依市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州市在抗震安居、抗震加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领域建筑节能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

  2、克拉玛依市建议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的学习培训。在安排人员学习时,建议把规划、建设、房产等相关部门都考虑进去,学习培训或者开会参加人员的范围尽可能大一点,以便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各项要求能及时得到传达贯彻。

  3、克拉玛依市反映关于市场人工费单价的问题,自治区工程造价总站同意各地州市自行调整,但没有调整的依据和标准。

  4、石河子市反映本地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自治区补助抗震加固专项经费100万元的标准多年未变,而抗震安居工程任务越来越重,资金缺口大。建议提高标准,在资金上给予支持。

  四、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建议

  对调研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我们已在现场直接向项目单位及其所在地的领导以及陪同调研的两地州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他们都能够正确认识调研组指出的问题并予以整改。鉴于本次调研发现的问题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我们特提出以下建议,请厅党组及有关部门在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的同时,能够举一反三,对其他项目存在的类似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并研究建立起防止上述问题再度发生的长效机制。

  1、建议厅职能部门对部分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强化项目审批、财务管理的制度措施,帮助项目建设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程序规定,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等问题的再次发生。

  2、建议工程造价总站就市场人工费单价问题能尽快明确调整的具体内容、计算的依据以及相关费用的标准,以便各地州市操作执行。

  3、克拉玛依市已在住宅全面推行节能65%指标(指标已经自治区专家认证),但在实际在建工程考察中工程均为20**年设计,还未见到执行节能65%指标的工程。独山子区已在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节能65%的指标,目前我区还没有出台第三步节能的标准,仅对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巴州、阿克苏等地州市做了居住建筑节能65%指标的论证。因此加强我区建筑节能地方标准体系建设和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引进研发支撑体系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我们厅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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