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1-01-16 18:34:5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地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理念,切实把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来抓,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施工,初步建成了一批贴近基层、服务大众的公益设施,有效地提升了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20**年以来,投入项目建设资金6160万元,新建儿童福利院7所、社会福利院7所、社会福利中心4所,床位550张,入住老年人230人,老年活动中心3所,老年公寓 1所,非穆斯林殡仪馆7所,穆斯林殡仪馆5所。

关于地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近年来,我们以“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资金捆绑、重点建设”为原则,要求县(市)城区项目整合成“三院合一”或“多院合一”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左右,这样做即不影响城市规划,又减少了管理成本。在统筹规划建设乡(镇)农村敬老院时,要求打破乡(镇)之间的行政界线,几个邻近乡(镇)可集中建设一所投资规模在200万元左右,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为今后发展庭院经济打好基础。同时,认真做好地区民政事业社会福利项目长远规划,编制完成了《XX区彩票公益金资助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库》,科学合理的提出了三年来地区民政重点建设项目,为上级领导决策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准确依据。并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要求,及时编制和上报相应的项目可行性报告书,得到自治区民政厅领导的大力支持,及早了解、评估和安排地区对应的社会福利项目,每年相应下达投资项目。这些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地区长期以来城乡社会福利发展水平差别大,城镇养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单一、覆盖面小和服务成本高等问题,基本形成了有敬老院、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新格局。

  (二)多方筹措,加大投入。近几年来,我们结合“民政事业发展,社会福利项目建设先行”的发展思路,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的资金支持,大力发展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把握中央、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抢抓机遇,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积极筹措福利彩票公益金,解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与国家民政部、部分省(市)区和援疆省市民政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对XX区民政工作的支持,确保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在社会福利项目建设过程中,把项目建设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切实加强对地区民政事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行为,全面提高项目决策水平、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地区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制定实施了《XX区民政事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二是为确保地区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社会福利项目建设任务,成立了以民政牵头,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地区社会福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地、县(市) 社会福利项目实施全程(包括项目建设立项、招投标、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三是合理进行职能分工。对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每年初,地区民政局根据国家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政策引导方向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立项原则和要求,编制《XX区彩票公益金资助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库》,并及时上报自治区民政厅相关处(室)。对民政事业基本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由地区民政局根据各县(市)的具体情况(包括供养人数、建设用地、政府支持力度、资金到位情况等)统一安排。四是按照阶段分工、权责一致、相互衔接、互相监督的原则。第一阶段由地区民政局相关科(室)和各县(市)民政局负责,根据自治区民政厅提出的民政事业项目建设重点、立项原则及前期工作计划要求和对项目申报工作的布置,提出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区域布局、技术规范等意见,报送地区民政局研究确定。第二阶段由地区民政局负责或协调各县(市)民政局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各县(市)基本建设实际需要编制项目建设规划并逐步实施。第三阶段由地、县(市)民政事业基本项目规划、财政配套资金(总造价的20%)承诺函、施工效果图须提交地区民政局,由地区社会福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实施。第四阶段由地区民政局负责建设项目的总体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地区发改委、地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重点建设的监督检查。第五阶段由地区社会福利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项目的竣工验收,协助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发改委以及自治区财政厅对重大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有关县(市)民政局及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开展验收工作。

  (四)强化监督,确保质效。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严格建设项目开工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还要定期做好工程中期审计、年度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防止建设资金损失浪费。对资金不到位、来源不正当、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查清责任,严肃处理。对出现质量事故、存在质量隐患、缺乏质量安全保障的项目,要停止拨款,并核减本单位下一年度投资,停止安排新上项目。建立重大项目违规问题举报制度。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现场,要将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名称和责任人姓名挂牌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地区民政局设立举报电话,让公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进行检举揭发,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及时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违规问题。地区民政局会同发改委、财政、纪检、审计、安全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民政事业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凡发现年度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建设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性质、内容和投资规模,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其他查证有严重问题的建设项目,将停止拨款,问题严重的追缴(或在下一年度计划中扣回)已拨款项,并在下一年度计划中停止安排该单位和该县(市)项目。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地区的社会福利项目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先进地州(市)相比,我们在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基层民政部门对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对民政基础设施的家底不清、情况不明,对推进项目建设缺乏主动性,存在“等、要、靠”的思想。二是民政基础设施的'规模较小,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普遍简陋、设备不全、档次偏低、规模效益不明显,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三是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渠道单一、社会程度不高,社会投入的机制尚未建立。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民政部门的形象,制约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健康发展。四是地方保护主义思想较为严重,招投标过程监管难度过大。对此,我们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三、今后的工作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自治区民政会议的安排部署,依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新疆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重点抓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民政基础项目建设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创新、科学合理地推进地区民政项目建设。二是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做好项目立项、论证工作,科学合理的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在建民政项目建设步伐。按照开工建设一批、建成投入使用一批的原则,加快项目推进步伐。四是积极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加大对民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加大福利彩票的发行力度,募集更多的项目建设资金。四是建议自治区民政厅授权地州(市)民政局对民政项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把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安全工程、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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