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基层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1-01-27 19:56:44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司法局基层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

  根据省厅、市局的安排部署,区司法局认真组织落实,对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司法局基层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

  一、基层司法所设置现状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的延伸,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多项重要职能,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是维护社会稳定不可缺少的职能部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我区对司法所的管理施行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体制。现我区有21个乡镇及1个工业园区司法所。其中司法所、工业园区司法所所长按副科配备。现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3个,市级精品司法所1个。

  二、司法助理员队伍情况

  20xx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共招录11名干警,全部充实到乡(镇)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现有司法助理员22人(其中司法所所长16人),占应配数名的73%;享受副科级待遇7人,股级干部17人。1人所16个,2人所2个,尚有4个司法所属无人所。司法助理员的配备,是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但是,在司法助理员的配备和管理上仍存在不少问题,急需加以解决,主要是:

  1.部分干部来源困难,配备难度大,至今司法所助理员配备仍有缺额。如市委、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每个建成司法所至少应配备1名司法助理员,工作任务重的司法所应配备2名以上司法助理员和适应工作需要的司法辅助人员。我区仍有4个司法所未配备司法助理员,业务较重的司法所目前也仅有一人承担所有的业务工作。

  2.由于司法助理员缺额、参与其它工作,以及调动等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为了使司法助理员能够真正发挥其职能作用,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要保持专职司法助理员的相对稳定性。各司法助理员不得随意调动,如因提拔使用等原因必须调动时,应事先征得有关区司法局的同意,同时选配符合条件的干部接替工作。

  2.要积极解决干部来源,配齐缺额司法助理员。区司法局应对尚未配齐专职司法助理员的司法所要抓紧配备。干部来源可从公开招考司法助理员、招收司法辅助员、乡镇干部兼任等方面解决。

  3.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司法助理员的领导。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通过基层调研掌握的情况来看,乡镇司法助理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较强,工作有激情、有活力。全区司法助理员队伍学历明显提升(其中本科学历21人,占到95%),面貌明显改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不断彰显。

  三、精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司法所规划化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精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2年承担精品司法所建设任务的横山司法所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保障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扶持,同时也逐渐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信赖。

  1.基础装备日益加强:目前,横山精品司法所基础建设基本完成,除拥有均120平米独立办公用房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外,我局还不断加大对司法所的投入,提高现代化办公条件,宽带视频、数码影像设备、复印一体机等办公设备已全部应用到日常工作当中。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来我局对精品司法所的投入已愈6万元。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大投入建立起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

  2.人员队伍素质提高:我局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使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青年骨干充实到一线。目前,精品司法所的司法助理员中,100%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司法助理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3.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对于每项管理工作,我们都建立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有计划、有目标、有程序、有考核地确保任务的完成。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学习例会制、信息报送制等,基本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4.各项业务渐进深化:司法鉴定咨询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品牌调解室均按要求设置建成。司法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核心,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都不同程度地实现了突破,工作业绩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和肯定,辖区百姓的支持和信任。

  今年我局还将继续落实市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精品司法所创建工作。

  四、对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的思考

  基层司法所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发展的因素。一是基层司法所的'经费与其承担的工作量不相匹配。基层司法所的职责很明确,其所承担的九大职能和目前划拨的经费相差甚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司法所人员素质仍有待提高。现有工作人员中有法律专业学历的较少,有的缺乏基层司法调解工作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力不从心,难以胜任。三是乡镇司法所人员稍显不足。作为一级政府,各种矛盾纠纷牵涉量大面广,无论是化解纠纷,还是法制宣传,仅靠一两名工作人员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五、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建议多渠道加大对司法所投入。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不断补充、健全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保障有序开展工作。

  2.争取领导重视,以有为争有位。司法所有别于公安派出所、法庭等机构,履行职能离不开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这就要求司法所要积极主动地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促进乡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为普通老百姓反映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纷争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渠道。同时,建议区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项目政策支持。

  3.畅通干部学习任用渠道,加强司法队伍建设。鉴于基层司法所职能多、人手欠缺的实际,加快建立健全以公务员为主、以事业编制人员为辅的用人机制和能上能下的干部交流机制,继续设置社区矫正等公益性岗位,不断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制度,完善鼓励司法所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自学成才激励机制。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成长成才提供政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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