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10 14:47:25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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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5月3日,县人大组织南宾镇部分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公交车、出租车经营者以及驾驶员进行了座谈。随后,组织代表个人乘坐公交车、出租车,暗访体验。5月10日,又组织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石柱互邦公司、渝运集团石柱分公司两家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并召开了座谈会。代表们肯定了近年来我县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今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发生的积极变化,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

关于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公益为民的改革方向,以有序竞争、方便群众为原则,成功取缔人力三轮车,规范客运摩托车,初步形成以公交车为主、出租车为辅的常规公共交通体系。现有公共交通运营企业2家,即渝运集团石柱分公司和石柱互邦公司。开通公交线路8条,拥有公交车55台(其中23台按公交车许可、32台按班车许可),万人拥有量达到5台;出租车100台(其中公司自营32台、挂靠承包经营68台),万人拥有量达到9辆。拥有公共交通座位数2332座,其中公交车1832座,出租车500座。公交车日均行驶里程5981公里,日均实载率43.7%,日均载客量2.7万人次,覆盖城区及周边三河、下路场镇。出租车日均行驶里程370公里,日均实载里程210公里,平均里程利用率56%,日均载客量达2.1万人次。

  (一)各级高度重视,公交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县政府将城乡客运一体化列入议事日程,提出“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公交车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差到好。二是县交委制定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2009—2012年)》,对公交线路、运力、站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进行了合理规划。三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老百姓出行难、“打的难”等民生问题,今年以来,先后安排县发改委、县政府办两次对县城出租车营运现状进行调研,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县财政在相对拮据的情况下,对公交车进行了一定补贴。

  (二)规范市场秩序,城市形象有效提升。一是成功取缔人力三轮车,改上车一元的环城车为打表计价的出租车,新增公交线路和车辆,有效改变传统、落后的出行方式。二是规范投放渠道。适时开展城市交通实载率调查,掌握市场供需和出行需求,并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为新增投放城市交通经营指标提供依据。三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把企业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和从业资格关。随着公交车和出租车的逐步投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出行方式更加多样化,安全得到保障,城市现代化程度明显提高,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

  (三)加快设施建设,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一是大力推进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公交站台、停靠点112处,其中港湾式站台3处,每个站点都完善了公交线路指示牌,方便群众乘车。二是新增县城至三河、县城至下路两条公交线路,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带动城周乡镇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三是制定公交站场布局规划,拟建城东、下路和三河公交客运站场,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

  (四)加强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一是采取特许经营制度,与企业签定合同,明确企业责任、权利与义务,明确政府监管责任,防止无序竞争,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二是督促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搞好从业人员培训,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台账,采用GPS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生出租汽车、公交车盗抢等治安刑事案件,连续七年未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公交车、出租车文明服务、诚信经营已逐步成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业人员素质逐步提升,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五)加大执法力度,部门监管不断强化。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门举报投诉电话,健全安全服务质量考核、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年度目标承诺考核机制,利用GPS监管平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16日起,联合交通、物价、公安等部门和经营企业,在玉音广场、三妹酒楼、桥头场等设立固定或流动稽查点,开展“惩违规、除陋习、树文明”专项整治行动,现已取得初步成效,乱打组合、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乘客投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43%。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城市公共交通起点低、起步晚,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推进、与群众的要求都还有一定差距,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部门监管等各个环节还存在一定问题,制约了城市公共交通的进一步发展。

  (一)规划建设滞后,缺乏科学指导。一是没有制订专门的城市公交发展规划,仅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客运发展规划(2009—2012年)》中有所提及。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城区道路缺乏系统专业规划,路网结构、布局不合理,功能不清,城区许多道路狭窄,难以形成合理畅通的道路网络,造成巨大行车压力。三是县城停车场建设滞后,现有停车位与城区日益增加的车辆矛盾突出,市政部门在部分路段设置临时停车位,虽然一定程度缓解了停车难,但对这些路段的通行、通畅造成压力。四是公交停靠点设置简陋、落后,且损毁严重,市民候车环境差。缺乏专门的公交换乘枢纽站,公交车、出租车难以到边停靠,有时只能在公路上调头,严重阻碍交通,存在安全隐患。

  (二)管理方式落后,结构不尽合理。一是经营主体相对分散,影响行业良性发展。以出租车为例,目前拥有的100台出租车中有68台为挂靠承包经营,不利于开展管理和培训,管理水平低,服务质量差。二是公交车、出租车数量配置和公交路线、站点设置不尽合理,公交资源配置、运力调配、线网布局等方面存在结构性矛盾。公交车和出租车数量偏少,发车密度低,群众候车时间长,反映强烈;到殡仪馆、高中城等地的班车数量少、收车时间早,无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三是管理落后,没有完全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公交公司内部运行调度不合理,乘客、车辆、道路和站场设施之间不能信息共享。同时,由于红绿灯位置、转换时限等设置不尽合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牛石嵌、街心花园等堵点较多,导致公共交通运行不畅,准点率低,市民换乘不方便,满意度低。

  (三)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投入不足。一是公交车线路里程长,经营成本高,经营压力大。目前,运行线路最长达12公里,除公交206线路外,其余线路票价均为1元。公交201、202、203、205、206线均为城乡线,上午7-10点、下午5-6点高峰时段车辆实载率高,其他时段实载率均不足,有的班次甚至只乘坐几个人,几条线路均以起点到终点运输为主,中途上下乘客较少,经营收益偏低。二是燃油价格、人员工资、维修成本等不断上涨,仅燃油就占整个公交车营收的42%,导致企业利润微薄,甚至出现亏损。三是政府未建立长效补贴机制。公交企业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执行低票价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及政策性亏损,主要由企业自身消化,经营压力大。到目前,县城免费乘坐公交的人群7000多人,政府每人每月只补贴了1.7元,其余由企业承担,难以消化。

  (四)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水平不高。一是从业人员文化程度较低。以出租车驾驶员为例,我县目前经培训考试具备出租车从业资格的有504人,其中具有初中文化的318人,占63%,具有高中文化的186人,占37%,专科及以上文化的为零。二是专业技能不高。所有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除进行入门式的专业培训和三年一次的再教育培训外,后续培训以安全例会代训为主,企业组织的专业培训较少,且实效性不强,培训效果不够明显。三是由于企业效益不高,员工待遇较低,队伍不稳定,从业人员流动性强,导致培训不及时、不到位,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不高,乘客满意度偏低。

  (五)整治力度不够,陋习尚未根治。从4月16日开始启动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成效还有待进一步显现。一是专项整治的氛围还不太浓,尚未形成强大合力。各种新闻媒体未及时跟进、及时曝光,人民群众知晓度不高。二是专项整治的措施尚未完全落到实处。如没有将出租车价目表及“12358”举报电话统一粘贴于每台出租车的醒目位置,没有建立出租车机打发票制度,没有完全执行组合乘车按60%计价的规定,等等。由于对公交车辆违规行为缺乏有效震慑,导致强打组合、乱收费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建议意见

  (一)加强规划,确保有章可循。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将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认真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对全县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以城乡客运一体化为核心,确定全县交通发展战略,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二是按照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认真编制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相关技术经济政策,明确各类公共交通方式的结构比例、站场布局与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规模、建设时序,充分考虑城市公交对农村的辐射,努力构建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格局,实现城乡公共交通全覆盖。三是新建居住小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以及新建、改扩建道路等工程项目,要同步建设公交场站、停车场等公交设施,并同步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进行配套建设的,不得验收交付使用,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意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的重要性。一是及时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和法规,及时宣传安全出行、文明乘车、服务至上的新风尚、新形象,及时宣传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的新举措、新动向。二是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改变日常出行方式,主动乘坐公交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城市公交打造成为对外宣传石柱的有力“名片”。三是着力抓好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及时对严重违反《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进行曝光披露,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同时大力宣传公交车、出租车营运规定,提高乘客知晓率,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三)加大投入,提供资金保障。公共交通作为公益性事业,低票价决定了营运企业微利或亏损,政府应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对营运企业的专项补贴。一是将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所需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投入。二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要重点用于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建设。三是对公共交通停车场站等建设项目、车辆和设施设备的配置、更新等,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四是对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要进行评估,充分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交通运价,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的整体运行效率。五是对企业承担的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学生等实行免费或优惠乘车)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增加的支出,由政府进行专项补贴。六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增强企业活力,充分挖掘公共交通自身的发展潜力。

  (四)加快建设,提供基础条件。一是加快推进加气站建设,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清洁、环保、充足的能源。二是增加公交运力,完善公交网络。在组织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适时投放公交车和出租车,逐步达到同类区县城区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出租车11-19辆的水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按照“着力提高线网密度和通达深度,中心区域减少重复线路,边缘地区扩大公交覆盖”的思路,根据城市发展、小区建设和人口分布,针对中小学、客运站、殡仪馆等公共场所不同时段的人流量,及时增加公交线路,加密公交车次,逐步建立以快线网为骨架、普线网为基础、支线网为补充的三级公共交通网络。三是加快推进城东公交客运站场和新城区、火车站站前大道等开发区停车场建设,在主干道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完善站台、候车亭等设施,努力使公交综合停车场、公交首末(枢纽)站和公交候车亭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五)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和行业化监管”的发展思路,整合经营主体,实行一体化经营。一是积极推进“公车公营”,不得以承包、租赁、挂靠、合作等方式变相转让经营权,由企业统一经营管理车辆,并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改变秩序乱、服务差、效益低的现状。二是进一步落实城乡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管责任,理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公交安全的投入和执法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科学的考核办法,严格奖惩机制,使有限的财政投入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四是建立和完善公交智能化管理指挥系统和视频监视系统,运用高科技加强对运营车辆的指挥调度,方便广大乘客出行,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五是强化培训和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安全、业务、道德、诚信等各方面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六是加强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文明线路、文明车组”和“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六)强化执法,履行监管职能。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对公交企业的监管和指导,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及各类违章经营行为。特别是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要借鉴重庆市主城区近期开展的出租车行业“惩违规、除陋习、树文明”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落实专人负责,建立黄色预警库和黑名单库,采用定时、不定时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不打表计价、乱收费、强打组合、拒载、甩客等违法行为,以及穿背心、打赤膊、使用车载对讲机聊天、讲粗话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一律按有关规定的上限执行,该扣分的坚决扣分,该整改的必须整改到位后重新上岗,该吊销从业资格的坚决吊销。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全方位曝光,提高执法震慑力和群众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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