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0-11-20 13:33:59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调研报告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指排污单位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有偿获得污染物排放指标,并可就多余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依法进行有偿转让。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政府切实利用市场和宏观调控手段,合理配置环境资源、实现环境资源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关于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的调研报告

  我市产业结构偏重、环境容量资源有限和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推行排污权交易这项改革创新,对于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顺利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我们对全国其他地方排污权交易工作进行了调研,并赴浙江省嘉兴、绍兴两市进行了考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我市开展排污权交易有关建议,形成了本调研报告。?

  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涵义?

  传统经济中环境政策以外部性为理论基础,以“庇古手段”为基本方法,通过实施征税、取消补贴和押金制度等方式,使全部环境污染的外部费用由制造污染的企业承担,这就是所谓的“庇古手段”。但这种手段增加了政府“寻租”的可能。现实证明,排污收费制度的缺陷已影响到政策的实施效果。因此,20世纪70年代后,发达国家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按市场化的路径,通过排污权交易的制度安排来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经济学家们的理由是,禁止污染同样会产生社会成本,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于减少禁止污染的社会成本并实现相关资源的配置优化。?

  科斯定理是经济环境政策中排污权交易较为理想的理论基础。按照科斯定理,在环境容量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随着环境容量稀缺程度的提高和相对价格的上升,企业在环境容量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之间的不一致,并导致环境外部不经济等问题的产生。在市场机制完善的情况下,只要明晰界定产权并加以保护,外部性问题所造成的效率损失就可以通过市场自身的谈判机制、价格机制和自由竞争机制解决。即通过自发形成一个排污权的交易市场,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并解决环境污染对于经济的负效应。由于市场作用,最终的损失会完全由排污者补偿(等于社会的边际损失)。因此,只要产权清晰,市场制度完善,污染问题就会自动解决,社会福利也会自动达到最优。?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科斯定理在实践中的一种应用,是指政府在区域内进行污染控制时,将总量控制作为目标,不考虑单个企业实际的排放污染量,企业实际排放的污染量由其拥有的排污权所决定。当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少于其所拥有的排污权时,剩余的排污权就可以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出售并获益,从而得到减少排污的激励。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市场机制将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将污染的治理和企业的收益联系起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激励作用使得有能力降低污染的企业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达到激励企业降低排污量的目的,并降低社会总的排污水平。?

  目前,许多资源性企业正在实施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企业之间进行排污权交易无疑会为企业和社会带来多方面的效率改进。排污权交易使各个市场主体获得充分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生产方式和排污方式。污染治理成本高的企业会理性地选择购买排污权,而污染治理成本低的企业会选择对污染进行治理,使各企业自身效率得到最大发挥,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整体效用的提高。同时,污染治理技术提高,也可以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增加有效投资,带动社会就业,推动消费增加,拉动经济增长。可见,排污权交易符合循环经济的原则,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也有着重要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现状?

  我国在1988年开始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试点。当时只在上海、北京、常州等城市进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试点,自1994年起国家环保局开始在所有城市推广该制度,截至1996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普遍实行了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制度。在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同时,国家也有选择地在包头、平顶山、上海等城市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试点。自2001年南通天生港发电公司与南通一家大型化工公司进行我国第一例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至今,已有多家企业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些效益差、污染严重的企业从经济成本考虑,逐渐让出排污指标,由效益好、污染少的企业取而代之,使污染物的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控制。2007年11月10日,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浙江省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揭牌。该平台的成立,意味着国内的排污权交易开始实现规模化、制度化,改变了排污权交易点对点的局面,为排污权转让方和需求方搭建了一个交易平台。从我国排污权交易的试点情况看,虽然目前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排污权交易对保护环境所起到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随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的日益尖锐,排污权交易在我国必定会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现以在全国比较领先的的浙江省嘉兴、绍兴两市的做法为代表介绍国内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现状?

  (一)嘉兴市开展排污权交易情况?

  嘉兴市人口335.6万人,下辖南湖、秀洲两个区,平湖、海宁、桐乡三个市和嘉善、海盐两个县,人均GDP约6000美元。嘉兴市主要重点放在排污权的交易上。2002年嘉兴市秀州区进行了第一笔排污权交易,但由于当时国家未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多种因素而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2007年嘉兴市正式开始排污权交易工作,2007年11月,全面结束无偿获得排污权的历史。 目前已完成排污权交易1000多笔,交易金额1.76亿元,其中5%作为交易中心的管理费用。?

  目前嘉兴在申报、交易、管理方面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程序和制度。是全国试点地市。2007年11月,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嘉兴市环保局成立了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为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且为环保局4个直属企事业单位之一。中心在环境保护局的授权和指导下从事主要污染物(COD和SO?2)排污权交易,是嘉兴市排污权可转让方和需求方交易的指定平台。嘉兴市目前正在对全市所有的排污企业进行排污总量核定,并综合已有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验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数据建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拟在全市推行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目前,嘉兴南湖区开展了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试点工作。为规避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面临的法律障碍,对老企业采取了多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