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

时间:2021-02-22 19:34:33 读后感1500字 我要投稿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3篇

  《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一个英国的证券经纪人,放弃了稳定的工作,和谐的家庭,抛妻弃子去追寻自己梦想,最终在南太平洋的小岛上用自己的画笔创作出自己杰出的作品但付之一炬的故事。下面yjbys为你们献上《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希望采纳。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3篇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一

  《月亮与六便士》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书,成书于1919年。本书是根据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一些事缀述而成。1919年,中国的五四运动开始,原来在中国正如火如荼的尽行革命时,英国作家已经写下了如此深刻的作品。这本书,我是第一次完整的把它读完,这第一印象,也许并不能完整而无误的描述下读后感受。

  《月亮与六便士》,书名就很有趣,足够吸引人。书中也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六便士也许代表的是安逸的现实生活,而月亮却代表了艺术家穷其一生追求的精神生活。我被书中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震撼了,因为我从不知道一个人有天会抛妻弃子,只身一人,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只为了心中不知名的念头。查尔斯喜欢绘画,尽管他毫无技巧可言,但是他有天赋。有时,我们的生命是这样的奇怪啊,有技巧的人却无法拥有天赋,有天赋的人有缺乏技巧。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可以完全抛弃物质生活的种种磨难、困顿,他瘦削的眼睛里常常绽放出一种神秘的光亮,不仅女人被他吸引,男人也会。一个人可以活在他心中理想的精神世界里,而不被外在的一切形式打倒,这样的人,诚如作者所说“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想想不可思议,但又觉得好像就应该是这样。

  查尔斯,在未抛妻弃子前,是个俗世生活里算得上有体面有地位的人,有个拿得出手的妻子,有两个聪明漂亮的孩子,按照凡俗的正常演进标准,他的一生会是安然无恙,平平淡淡的过完直到死去。作者说“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这一段文字时,眼睛里莫名有点泪意。也许,太平淡的生活,活成了大多数人要求我们做到的样子,太在意别人的想法,以别人对你的评价作为衡量自我幸福与否的标准,这个样子,竟有点惹人厌。我们试图挣脱,但其实往往徒劳。就像画家高更一样,在巴拿马那边过了几年安静的生活,可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现实中的世界。而文学作品,它不用讨好取悦别人,它的世界,至少有一种唯我独尊的骄傲。艺术是感情的表达,而感情是人类共通和能够理解的。这是书中的观点,直到现在,我想也不会过时。很难想象一个人可以全然不顾别人的看法,活的那么有味道,那么热烈,哪怕他连三餐温饱都成问题,但他却那么傲慢那么信心十足,因为他靠的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活,他活在自己的精神信仰里,这样的人,你可以嘲讽他,却永远别想战胜他。为了艺术,可以牺牲掉自己唾手可得的幸福,甚至可以没有自我,他仿佛只是这世界的一支画笔,上帝某天唤醒了他,就是为了让他完成他的理想。当有天,他找到了自己心中通往艺术世界的答案,他的生命也就完成了。表面上看,他不幸福,你看他对于粗糙的环境有多么强的适应力,好像他一点都看不见那些不舒服一样。他不坐舒服的有扶手的椅子,他喜欢坐在那些三只脚摇摇晃晃的板凳上,他可以挨饿很多天,只要能够维持基本的呼吸就行,这样的人,一旦决定出走,就注定是断了线的风筝,哪怕是爱情也抓不住他,何况他将爱情看的如此通透,他只有情欲,不爱任何女人。

  我记得他从伦敦离开到了蒙特马特尔,常常在一家咖啡馆待着,有时根本喝不起,就用下棋之类的小把戏和别人比赛,以求得别人赠予的食物。他干过粉刷匠,当过搬运工,被人打伤过,还发过一次高烧,他的生命力似乎出奇的顽强。他的执着,他的冷漠,他的骄傲,他的痛苦,似乎,一切的一切组合起来,反而是一个最有个性的模样。他的感情,也是任性而冷漠,或许也可以说,他不在乎这些,一个连自己都可以随时不要的人,怎么能要求他去在乎别人呢。他在离开自己舒服的家后,在伦敦漂泊,却被另一个自认为蹩脚的画家真心相待,甚至在画家的妻子爱上了查尔斯后来自杀后,他依然认为查尔斯是个难得一见的天才艺术家,他依然同情他。有时,我很难理解,人类的身上,怎么会连一点点嫉妒,怨恨之心都没有呢。这个蹩脚的画家叫迪尔柯,他的妻子叫布兰奇,原本当查尔斯病的奄奄一息被迪尔柯要求带回家来疗养时,他的妻子就曾那样强烈的反对过,那是一种恐惧,对,是恐惧。为什么是恐惧呢,原来她他妻子预感到有天会有不好的事发生。原来不好的事就是布兰奇竟然爱上了查尔斯,她们之间连交谈都不曾,可是这个天才画家却让这个被丈夫宠到骨子里的已婚女人深深地爱上了,甚至不惜以死为代价。书中有句经典的话“作为坠入情网的人来说,男人同女人的区别是:女人能够整天整夜谈恋爱,而男人却只能有时间有晌儿地干这种事。”不仅仅是布兰奇的爱,飞蛾扑火,她丈夫迪尔柯何尝不是呢,明知自己的妻子不爱自己,或者从未爱过,只是出于女人被保护的虚荣心,但却爱的无怨无悔,爱的卑微而心碎。一个画家不嫉妒另一个画家,哪怕在自己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被另一个人一手摧毁后,也还是抱着同情的眼光看待,这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同类间的欣赏了,更应该是一种升华了的对于艺术的信仰连同信仰了自己本应该仇恨的人。人类是否很奇怪呢。

  在查尔斯的身上,有伟大的一面但也有卑劣的。这样的对立面,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却无违和感,也是惊人。他最后来到了塔希提岛,也就是大溪地。这是属于南太平洋的一个人间天堂一样的地方,那里有阳光充沛的热带植物,那里有湛蓝的水和天空,那里有最原始的居民,有最接近自然的土地,有最自由的环境。查尔斯随着一艘船来到了这里,还没下船,他看见了就知道自己是属于这里的。这种感觉书上这样说“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这样的描述,是来自作家最深刻的思考和顿悟得出来的吧。有时,我们生而孤独,情感的孤独,语言的孤独,思想的孤独,好像每个人手里都有一个符号,但是要怎样交换才恰好呢。有时,那个被称作故乡,称作童年记忆的地方,也会因为某天而被遗忘,那一天应该是我们找到了安放自己心灵的地方吧。

  月亮与六便士。带给我感动和思考。我愿意相信,物质之外的世界,那个可以让我义无反顾去拥抱的世界。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二

  虽然偶尔会读些书,也经常写日记,但是写书评确实从来没有过。本来就是个很拖延的人,更别说提笔写一点有点逻辑和内容的东西。已经被GP师兄催促过好几次,总是拖着,今天已经被出示警告了,再拖都不好意思在群里待了。

  

  回顾近期以及去年下半年读过的一些书,罗列出来,想抽出一本感触最深的来写。总共也才五六本单子,结果一本都无法想起来,就连前几天才读完的《月亮和六便士》也得借助当时的标注来回忆当时的感受。即使当时读到某些章节击掌称快,相见恨晚,但是没有特意地记忆,不消几个月,这些内容以及曾经的情感波动就会被日常生活琐事淹没。我想最好保留记忆和情感的方法还是及时记录,在大脑的沟回中深深地刻上一笔,内化成自我的一部分。

  那就从《月亮与六便士》开始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肉的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裸体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肉的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1500字三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却也分外赞赏脚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宫的dreamer.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几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双目失明,身患麻风病,最终还把自己最伟大的绘画作品付之一炬。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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