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

时间:2021-02-23 15:50:01 读后感2000字 我要投稿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J.k.罗琳的《布谷鸟的呼唤》呢?接下来小编给你们带来《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一

  本书是J.k.罗琳继《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后的又一力作,很特别,她并没有用自己的本名落款,而是用了一个化名——罗伯特·加尔布雷斯,我想大概她是想跳脱出“哈利”的光环,让读者从另一角度重新认识她吧。单说这本书还是很有新意的,悬念的设置、人物的刻画、细节的描述,都无不看出作者的用心和扎实的功底,但如果要和“哈利波特”比起来,我个人认为还是没能超越她之前巅峰,只能算是平平而已。

  作者从罗宾到斯特莱克开的侦探办公室应聘助理开始记叙,罗宾才被男友求婚,还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这只是她临时的一份工作,仅是为了找到一份更稳定、收入更高的工作前先过渡一下,而斯特莱克是一名侦探,但却没有太多的生意,长期以来只有一位固定的客户,他财政紧迫、与女友分手、无家可归、还有一条腿在之前参军的时候被因遭遇意外被截肢了,潦倒的生活一直到接到一单新案后才略有起色。布里斯托找到斯特莱克,愿意给出双倍的价钱让其调查他妹妹——超模兰德里自杀背后的隐因,他坚信妹妹纵使压力超大、纵使曾经因为精神问题而服用过抗忧郁药物,但是绝不会做出自杀这样激进的举动,他认为妹妹是被谋杀的,希望斯特莱克能够帮其进一步调查此案。这件案子已经是三个月之前发生的了,因为兰德里的名人效应,还曾轰动一时,斯特莱克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接下这个警方已经板上钉钉的“自杀案”,并着手开始调查。

  刚开始斯特莱克自己也不相信兰德里一案还另有隐情,不外乎是想着重新调查一番后再次加固其“自杀”的定论,好让雇主死心,他开始走访所有和死者接触过的人们,了解事发当天及之前兰德里的行为举动,协助调查的人们里面,有些认为她自杀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有些则笃定她绝没有理由走出这一步,随着调查的深入,他逐渐接近真相,我也跟着故事的主角一起猜测到底谁最有嫌疑,会不会是大楼的管理员呢?因为他离死者的住所最近,又有着大楼中每一户的钥匙、亦或是在人们口中那和兰德里关系不太好的舅舅托尼,可能因为某种利害关系导致对其下次毒手?还是她的邻居贝斯吉蒂先生?因为他一直觊觎她的美貌,并且死者还一直拒绝参演他投资的电影导致他无法就此大捞一笔!或者还有可能是死者的司机——那位一直都想出名却总是只演了几个小角色的琼斯?以及死者那吸毒成性的男友,还有表面关系良好实则嫉妒她的闺蜜们……他们每一位都貌似有嫌疑,却又有着说得过去的不在场证据,但这并不影响斯特莱克的判断,他从人们对当时事件的回忆和描述中,层层深入,离真相越来越近,他也慢慢开始相信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跳楼自杀案,而更像是一场处心积虑的谋杀。最终真相揭晓之时,让人大跌眼镜,凶手竟然就是当初花重金要斯特莱克重新调查此案的——死者的哥哥——布里斯托。

  原来他因为经济问题找到妹妹周转,但是却被妹妹拒绝,后来也得知妹妹在一直在查找自己的亲生父母,因为布里斯托、兰德里还有他们年少时就不幸意外身亡的哥哥查理,都是被家里领养的,他们的父亲去世了、母亲目前也是病危,如果兰德里遇害布里斯托顺理成章的便成了她的遗产继承者,不过布里斯托知道兰德里留下过遗嘱,要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她那同父异母的弟弟,而非自己,虽然警察已经认定了兰德里是自杀的,但是以防万一那天遗嘱惊现,他将失去一切,于是他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那便是陷害兰德里的弟弟为杀人犯,这样就可能堂而皇之的享有继承权,即便后续找到遗嘱,那也不可能给到一个杀人凶手,所以他找到斯特莱克,想要引导他陷入他布置的天衣无缝的“真相”,继而达到夺取财产的目的,铲除后顾之忧。殊不知斯特莱克虽穷苦潦倒,但却是一名数一数二的侦探,他的客观和执着终是将罪犯绳之以法。最终还揪出了20多年前布里斯托将其哥哥查理推下悬崖的事情,至此大家才知道,原来查理并非死于意外。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作者的思维确实值得肯定,我认为作为侦探小说,读者未能通过其前期的叙述便猜出一二,就已经算是成功的了,虽没有“哈利波特”经典,但也不失为一部精彩的推理小说。书中将犯罪嫌疑人的欲盖弥彰写得深入透彻,主人翁生理和心理的描述均细致入微。读完此书后另一感觉也是遗憾,遗憾查理、遗憾兰德里,当然还有亲情的遗憾。如果说布里斯托杀害兰德里是为了钱财,那杀害查理则是为了嫉妒,他嫉妒父母对哥哥的关注多过余对他的关心,后来哥哥查理走了之后,家里有领来了小妹妹兰德里,大家的关注又再次转移到妹妹的身上,一直备受冷漠的他最终再次做出错事,这让我不禁想到《独声告白》一书中类似的场景,因为父母的重点都在妹妹丽迪雅的身上,其哥哥的一切努力都被淹没和忽略,得不到父母的在意和关注,有一次两兄妹在湖边玩耍,哥哥竟然将妹妹推下了湖水,不过幸而后来哥哥又奋力将其救起,不过就事件本身来说这是多么的可悲啊!家庭教育和环境对于孩子成长确实有着密不可分的影响。再者,任何光鲜亮丽的背后都有可能隐藏着的旁人所不可理解的悲伤或压力,兰德里是公认的美女、幸运儿,在世人眼中虽是成长于领养家庭,但是家庭条件优越,即使不出来当模特儿打拼,也定是不愁吃穿,但是人们却不知她所承受的心理压力,要想人前显贵,必先人后受罪,她承载了太多无处释放的压力,养母的占有欲、大哥的遗憾离世、二哥还可能是杀人疑犯,当她好不容易找到了同父异母的弟弟想要有个可以倾诉的对象时,自己却也遭遇不测,所以很多时候不必盲目的去羡慕旁人的光芒,更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主张和向往。还有布里斯托,多行不义必自毙,他钻进了自己设计的圈套之中,最终承担了应有的报应和惩罚,我们虽不像他那样会做出杀人这般如此激进之事,但是一些蝇头小利、贪图小便宜也是不该的,要知道无论何事,善恶终有报,不以恶小而为之,安分守己、兢兢业业远比好高骛远、投机取巧更为踏实和心安理得!

  《布谷鸟的呼唤》读后感二

  《布谷鸟的呼唤》是JK罗琳的推理小说——虽然封面印着作者名字叫罗伯特·加尔布雷思,但这只是JK罗琳的一个笔名而已。历史上很多作者都会起不同的笔名,用来写不同类型的作品。比如鼎鼎大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就曾以玛丽·维斯特麦考特的名义发表过《玫瑰与紫杉》《母亲的女儿》等作品。

  虽然读这本推理小说的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作者是JK罗琳(我实在太爱她写的哈利波特系列了),但我并不觉得她的这个笔名是掩耳盗铃,因为“JK罗琳”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一个笔名。对于作者来说,可能一个陌生的男性化的名字有助于她脱离儿童文学,脱离魔法世界,以另一种身份写作。而对于我这个哈利波特的死忠粉来说,真的希望“JK罗琳”这个名字只与哈利波特所在的那个魔法世界有关,就好像如果“JK罗琳”这个名字,印在了别的什么书上,于我而言就是种背叛。于是,这个罗伯特·加尔布雷思这个名字就像是一个很好的挡箭牌,她可以离开魔法世界写推理小说,而我可以两边都爱——perfect!

  人名的“把戏”

  虽然书的封底的早已点明本书的主角叫做科莫兰·斯特莱克,但是书的正文却是从一个叫罗宾的女人切入的。最初读到“罗宾”这个名字时,我便笑了,这很有罗琳范儿——她对于起名字可是很认真的。《哈利波特》里的很多人物名字都是有所指的。比如赫敏的名字就是来源于希腊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使者赫尔墨斯;斯内普的名字与蛇的英文单词snake只差一个字母,而蛇正是斯莱特林学院的象征;邓不利多的名字阿尔不思,在拉丁文中是白色的意思,因为他正是对黑魔头对抗的白巫师(甘道夫:阿嚏);再比如纳威·隆巴顿,在英文里,Neville(纳威)就是never vile(绝不糟糕透顶),Longbottom(隆巴顿)就是永远垫底,这很符合他在小说的形象。其他的如罗恩,麦格教授,卢平、伏地魔等等都有寓意,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多在网上看看。

  回到本书。罗宾这个名并不是一个女性常用的名字,但罗琳偏偏在这里用了,显然是意有所指。我的第一反应便是她将会是一个得力的助手——就像蝙蝠侠与他的罗宾一样。而事实上也是是这样的.,对于落魄的斯特莱克来说,罗宾真的是一位名符其实的“罗宾”。

  生活中的“罗生门”

  《罗生门》这部电影可谓家喻户晓,即使是没看过原片的,想来也听过“罗生门”三个字,明白它所指代的意思。这三个字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就是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世界。同一件事,不同人的感受可能会完全不同。最直观的例子就是欧文·亚隆出版过的一本书,叫《日益亲近》。这本书就是由亚隆和金妮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对咨询进行的文字记录组成的。读的时候可以发现,尽管咨询时双方都在场,但两个人的关注点、感受以及对咨询中起作用的成份的看法完全不同。就像是一场发生在咨询室中的“罗生门”。甚至有的时候,你甚至会生出一丝疑惑:这两个人真的是经历了同一场咨询么?

  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有机会知道一件事中每一个人的想法——即便你去问,别人也不会将自己所思所想对你和盘托出。但在小说里,跟随着斯特莱克的视角,我们走近了事件中的每一个人,我们“看”到他们,“听”到他们,不仅如此,平时可能会被我们眼睛所忽略的信息,通过文字进入了我们的视野,更让我们看到身为一个侦探,是如何思考,如何观察,如何提问的——读的时候很难不被作者的才华惊艳到。

  小说所讲的故事并不复杂:一位超级名模深夜坠楼身亡,警方判定为自杀,然而三个月后,死者的哥哥找到落魄的侦探斯特莱克,要求后者找到谋杀他妹妹的凶手。故事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围绕着死者死亡当天及夜里所发生的事,相关的十几个人给出了几乎完全不同的描述。不仅如此,每个人或是因为自己的私心,或是因为自己的欲望,给出的信息都真真假假,如何从这些驳杂的信息中抽丝剥茧般的分离出真正有用的信息,既是破案的关键,也是斯特莱克这个侦探的魅力所在,更是小说的魅力所在。

  “丑陋”,却真实

  围绕着死者,罗琳写了众多的人物,她的家人、男朋友、模特好友、服装设计师、闺蜜、邻居、司机、公寓保安、办案的警察等等,通过这些人我们了解了死者卢拉是怎样的一个人,有着什么样的性格。同样,通过斯特莱克与他们的对话,我们也“看”到了他们是什么样的人。可以说,除了一些不太重要的人物外,几乎所有的主要人物都是有问题的,他们的性格上都有某种扭曲、疯狂、极端的东西存在。

  先说死者卢拉。她美丽、漂亮像是坠落人间的天使,是一位极为富有的超级名模。从最初的公寓保安的口中,我们了解到她和善、开朗,会对保安微笑,并关心他在阿富汗的侄子(这也是一个线索,虽然书中最后并没有直接指出,但仔细思量下,却有非常合理的地方);然而随着了解的增多,我们发现她抑郁、暴躁、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有自毁倾向(这一点书中的很多人都有),与吸毒成性的男友分分合合。而这一切又与她早年被生母遗弃,养母又控制性极强有关。

  另一个有自毁倾向的人是斯特莱克的前女友,这位前女友并未在书中直接出现,读者是通过斯特莱克的回忆来“看”见这位漂亮的大美人的。她同样美艳不可方物,充满着野性,只在一瞬间就俘获了斯特莱克的心,后者即使分手仍然对其念念不忘。然而与此同时,她撒谎成性、嫉妒、暴躁、冲动、不计后果,就像是一位被宠坏的富家女。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斯特莱克的母亲也是一样的:同样是一位大美人,同样的暴躁、冲动、疯狂,最后因为毒x死在一张脏兮兮的床垫上。这是斯特莱克的“强迫性重复”——对于这个带给他无尽的争吵与伤害的女人,他就是没办法彻底放弃。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是设计师居依·索梅。这个人最初的出场方式是令人厌恶的——媒体报道,他宣称死者坠楼时穿着的裙子是他设计的,因此让自己设计的服装大卖。不仅如此,他还张贴出了死者生前拍摄的照片做为宣传。这些举动不由得让人产生这样一种印象:他是一个唯利是图的卑鄙小人。“见”到他后,他暴躁、粗鲁、趾高气扬、不断大喊大叫、像是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火药桶,还不断声称自己真的爱卢拉——这真是虚伪极了。甚至在他不允许斯特莱克称呼卢拉为尸体时,我都没有感受到有什么特别的。直到他与斯特莱克对话快结束时,忽然间痛哭起来,看到他“头抵着墙壁,身体止不住的颤抖”时,我刹那间明白了:他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爱她,甚至比他表达出的还要爱。他叫她“布谷”,为她拍摄他认为最美丽的照片,单独为她设计服装、提包——他所有的表现都在掩饰这一点。等到斯特莱克与他告别时,虽然他之前的气势又全都回来了,但我的心里却再也不觉得他讨厌了,反而对他有些同情。

  卢拉的男朋友同样如此。这个人在我看来,真的不算好人,甚至在书中前半部分他都是看上去最有嫌疑谋杀卢拉的人。见到他后,他仍然让人生不出好感。但他也同设计师一样,为卢拉的死而哭泣(虽然他哭的样子有点让我接受不了)。他还在卢拉死后看望了她的母亲——不是因为她母亲快死了——而是他想与一个在乎卢拉的死的人聊聊卢拉。因为这些原因,我虽然不喜欢这个人,却并不讨厌他。

  卢拉的“闺蜜”罗谢尔可以说是卢拉的另一个版本:又穷又丑。唯一与卢拉相同的,就是有着相同的身世(当然她也没有那么好命被富有的家庭收养),以及严重的心理问题。与卢拉相识也是因为她们在同一个医疗互助小组里。卢拉把她当成最亲密的朋友,甚至让她做自己遗嘱的见证人。然而她对此并不领情,她想要的,只是更多的钱和奢侈品。她贪婪而冷血,虽然知道是谁杀了卢拉(只是她以为的凶手并不是真的凶手),但因为卢拉在遗嘱里没有留给她一分钱,她选择了沉默,并利用知道遗嘱的内容这件事去敲诈别人(这个别人在此就不剧透了哈)。然而即使是这样的一个人,作者也借斯特莱克之口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可恨,又可怜。她身为一个身家千万的人超级名模的闺蜜,却只能住在收容所里,甚至从一个收容所流浪到另一个收容所。贫穷是她最大的痛苦,然而她却又亲眼见证这个闺蜜把自己上千万的财产通过遗嘱赠送另一个人,自己这个“荣耀”的见证人不但什么都没有得到,还得在那之后步行回到收容所。她的怨恨,可想而知。

  作者写了众多有心理问题的人,她对这些人物性格的描写准确得令人惊讶,仿佛亲身经历过他们中的每个人一样。但描写这些人“丑陋”的一面并不是为了批判,或者是讽刺与揭露。事实上作者从来没有做任何道德上的判断,她的叙述中始终有一种悲悯在,这些众生相,始终可恨,又可怜。

  从奢华到落魄

  因为要了解卢拉的活动痕迹,斯特莱克访谈了每一位相关人,这些相关的人分布在不同的地方,从事着不同的行业,也分属于不同的阶层。读者也就跟随斯特莱克跑遍了大半个伦敦城,见识了不同的场合,接触了不同阶层的人,经历了不同的地点。如果说福尔摩斯系列展现了19世纪的伦敦街头风景,那么本书则展现了21世纪的伦敦城市风貌。

  作者同样描写了各种各样的生活——从最落魄的到最奢华的。斯特莱克是落魄的代名词:他被富有的前女友赶出了公寓,只能睡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他没钱雇用正式的私书,只能用临时工。此外,他还有一笔贷款,债主是他生父——这个父亲是个大明星,身价不扉,但却雇了个律师向自己的私生子儿子讨债。他曾经是个战斗英雄,却在战争中失去一条腿,这项“荣誉”除了给他带来不便之外,对于他的窘迫并没有任何帮助。在证明自己强壮时,只能无奈地说“我曾经可是个拳击手”。他甚至不舍得花钱去洗澡,每次要见重要人物时都怒气冲冲目不斜视的(为的是让保安不敢拦他)走到伦敦大学联合会的免费浴池去洗。然而即使如此,他却有着强烈的自尊,他竭力在自己的临时秘书罗宾面前掩饰这一切,他同样拒绝姐姐要他申请“残疾军人”的补助,甚至在一次跌倒弄伤截肢的创面后,仍然不肯在罗宾面前示弱,坚持在她离开后才取下义肢。他不需要同情,也不需要怜悯,他要的是尊严。在读这些描写时,我不由自主地在想,这些是不是罗琳曾经有过的生活与心境。即便她现在早已身家过亿了,但是描写生活的窘迫时,仍然能够一瞬间把人带到斯特莱克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里。

  与之相对的,是作者对伦敦上流社会的描写。这些东西我显然无从判断是真实还是虚假,然而书里对豪华公寓、顶级模特工作室、上流人士聚集的夜总会那些细致入微的描写,很难让人不相信那是真的。再结合作者是JK罗琳这一点,可信度便很高了。

  《布谷鸟的呼唤》是一本很棒的推理小说,虽然可能有人觉得JK罗琳写推理小说很怪。但我倒是觉得不陌生,《哈利波特》系列中几乎每一部都有解迷的成份在。在最后摊牌之前,我预先猜测了凶手,又遗憾又欣喜的是,并没有猜中。遗憾在于自己的推理分析能力还有待提高,欣喜的是最后的反转才是读推理小说时所期待的最大的满足。更重要的是,这本书是一本完成度很高的作品,书里四处有些小的细节,初看不以为然,再看时又觉得和最后的真相契合度非常的高,并且并没有在摊牌时全部说出来。这些细节就像是一些彩蛋,留给读者们自行挖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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