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时间:2022-05-24 15:17:3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通用30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一本好书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通用30篇)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

  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忧愁寂寞的时刻,它陪伴我左右;紧张慌乱的时刻,它送我一个好心情;欢乐充实的季节,它教我学会珍惜;苦闷烦恼的时候,它耐心启迪我,别用苛求的目光看世界……它就是书。而要说好书,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大概也可以算一个。

  《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朱重八由一个放牛娃华丽转身为明朝开国皇帝的故事。

  元朝末期,国力衰败,偏又逢上黄河泛滥,百姓叫苦不衷,流离失所。朱重八的家人相继饿死,导致朱重八不得不去做了和尚。可和尚们都把杂活给他做,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只要能混口饭吃就可以了。饥荒严重,迫使朱重八出门讨饭。这时被抓来的民工又在河道里发现了一个只有一只眼的石人,背上还有一句话: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于是一个个造反军队便如雨后春笋般陆续冒了出来。朱重八本想继续当和尚,却又有人揭发汤和给他寄了一封投军信。朱重八只得算了一挂,算出: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无奈,他被逼走上了造反路线,并改名为朱元璋。

  朱元璋凭着过人的军事天赋、大度的品质和智慧的头脑,一举打败了张士诚、陈友谅等人,著名的鄱阳湖之战便是朱元璋和陈友谅一手打造的。此时,常遇春、徐达这样的名将,也开始崭露头角。在打败了自己的阻碍后,朱元璋开始了自己的复仇——灭元!元朝虽有像王保保那样的名将,可面对比他们强大许多倍的朱元璋,还是显得不堪一击,连连搬家。当徐达纵马奔入大都的城门,这载入史册的一刻标志着失去400余年的燕云地区收复了。打败了元朝,朱元璋便成立了自己的国家——明。

  由于朱元璋同志十分勤奋肯干,开国没多久就干掉了许多人:贪官?杀!不服?杀!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蓝玉案……,一个个人物倒下了,虽然有些冤,但表明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废除丞相、恢复生产、设置法律……,一个个政策下达了,虽然有漏洞,但证实了朱元璋治国的实力。他让之后的蓝玉给了元朝致命的一击,还给附近的高丽王国取了一个新的称号——朝鲜。可生命是有限的,朱元璋也已渐渐的失去了原先旺盛的精力,在将所有的事都解决后,朱元璋纵马驰奔,向壮美山河投去最后一瞥,仰天大笑: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洪武三十一年(1398),明太祖朱元璋崩,年七十一。

  朱元璋驾崩后,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可九个藩王的身影又笼罩在了他的头上,他只能削藩。本不想造反的朱棣在削藩的威胁和姚广孝的劝说,不得不造反了!在军事白痴李景隆的“英明指挥”下,南军节节败退。可此时朱棣的部下——平安又出兵平叛,朱棣差点被打败,但如果不是朱允炆下达了勿伤我叔叔的命令和刮来刮去的大风,只怕朱棣的坟头都可以收庄稼了。铁铉和盛庸的奋力抵抗还是没能防住朱棣。之后朱棣用创造性思维让南军追得团团转。最后,叛徒李景隆迎接朱棣进城,可他们发现建文帝失踪了!之后,朱棣进行了血腥的屠杀,经过四年的造反,朱棣终于可以仰视自己的国家了。在故事中,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个个费解的疑团,都令人回味无穷……

  春秋更迭,朝代兴衰,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作为后人,我们能做的,只是汲取古人的教训与经验,扬其优,弃其劣,如是而已。这,便是我读《明朝那些事儿》的心得。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这部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叙事语言通俗易懂的好作品,是1719年笛福(作者)根据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柯克的一部分经历和自己的构思而完成的。小说进述了一个在海滩中逃生的水手在一个荒岛上通过自己的智慧与勇气,战胜险恶的自然环境,终于获救回到英国的故事。该书一经出版便大受欢迎,一年之内竟出四版,至今仍在杯世界各地的人阅读。据说,除了《圣经》之外,《鲁宾逊漂流记》是出版最多的一本书。该书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的第一部长长篇小说,成了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部不朽的名著。

  我感到鲁宾逊是一个聪明,勇敢的人。因为他从小就有航海的想法,不幸漂流到一荒岛上自食其力……终于有了希望回到了英国。这就是我“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感想。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3

  在这一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非常有趣,主要是讲了一个叫扇贝的男孩和一只叫做荷包蛋的迷你猪之间的所发生的故事。

  因为他特别爱吃荷包蛋,所以给迷你小猪起了个名,叫做“荷包蛋”!但是,“荷包蛋”不知为什么像吹起一样越长越胖。扇贝想尽各种办法给它减肥,结果失败了。最终,荷包蛋长成了一只巨型小猪,在即将失去荷包蛋前,扇贝决定带荷包蛋去闯荡世界。在闯荡世界的过程中扇贝和荷包蛋发生了许多惊险、有趣故事,让我体会了人与人、人与动物的真、善、美。

  我很喜欢文中这句话:“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我就不再害怕什么,也不再害怕长大了。”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决心并付出行动,不要像故事里面的荷包蛋那样,做事半途而废。这样永远也达不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4

  今天早上,我看完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

  《爸妈太过分》作者是英国的彼特·约翰森,彼特·约翰森是一名儿童作家,在他写过的书里,他最喜欢的是《幽灵狗》和《爸妈太过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获得了2004年北爱尔兰最佳年度小说。出版社是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爸妈太过分》讲述了一个男孩路易斯与他的父母展开的“战争”。路易斯的老爸、老妈为了让路易斯完成他们的梦想,而不择不手段,他们把家搬到了苦读镇,并且帮路易斯转学。于是,老爸老妈的阵营里多了口水大王—校长,朽虫先生—班主任,射手女士—数学老师,这几员猛将。幸好路易斯斯的阵营里多了玛蒂,玛蒂不但教会了路易斯如何“训练”父母,而且还当上了路易斯的经纪人,帮助路易斯去展开自己的梦想。后来路易斯和玛蒂一起离家出走,去外面参加变成明星的表演,但是却失败了。令人惊喜的是路易斯的老爸居然来接路易斯和玛蒂。最后路易斯摆脱了苦读镇,开始了另一段平静的生活。

  读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我觉得路易斯的老爸、老妈真的太过分了!比我的老爸、老妈还要过分呢!想想看,我的老爸老妈不会给我报很多很多的兴趣班,也不会逼着我去实现他们没有实现的梦想。所以,我认为我比文中的路易斯幸运多了,虽然路易斯最后的结局与我现在的结局差不多,但是我觉得路易斯的学习自觉性比我强多了,这点我需要向路易斯学习。

  最后,我觉得如果还没有看过《爸妈太过分》这本书的同学,可以尝试着看看。这本书的对话轻松又惹人发笑,同时又是倾诉现代家庭教育,给孩子呐喊的一本书。你可以试着读一读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5

  《一千零一个愿望》讲述女孩李力子,她虽然是女孩,但形象却是扑克脸,钢丝头,嗓门粗。上街的时候不止十次被当成男子汉。她有一个工作狂妈妈,一个至今音讯全无的爸爸,她渴望爱却得不到,假装可以骄傲的活下去。

  幸亏一只叫李甲甲的小鸭子摇摇摆摆的走进了她的视野,从而改变了她的命运。小鸭子让她一步步蜕变成长,变成和世界、和大人抗争的勇气的女王甲。后来,李甲甲不幸夭折,失业又颓废的妈妈意识到自已在女儿心目中已经出局,醒悟的妈妈想找回自已在女儿心中的地位。而李力子也奋力背起同学们的一千零一个愿望,要让它们通通都实现!

  这个故事的结局很悲凉,也很美满。每个人的心中都未免有一些伤感和失落。李力子和李甲甲一起度过了那么多美好的时光,我心里真为他们感到开心。李甲甲死后,我也像李力子样,悲痛欲绝。但是,这些痛苦和悲伤都属于李力子一个人,谁也不可以、没有权利抢走她的悲伤,她的难过,她的苦楚,她心中的失落和寂寞。辫子姐姐的心灵花园,把快乐与温情传递到了每个人的心灵。

  我从中感受到了一个个美好而鲜活的事物在天地间闪耀;一段段传奇的经历在我心中萦绕;一份份亲情之友像一颗颗美丽的金是在人性中闪闪发光。亲情之爱、同龄人之爱、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爱,都让我沉醉其中。心中有恨,只会让人不再纯洁、友善,变得不可理喻。只有爱,才能改变一切。

  让我们为爱而生吧!只要心中有爱,人间胜过天堂!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6

  在这暑假里,我读完了淘气包马小跳这一整套书,但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小英雄和芭蕾公主。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了大地震,住在望龙山上的爷爷奶奶好几天都没消息。无意中,马小跳发现报纸上小英雄居然是乡下的小伙伴“小非洲”,到医院一看,果然是“小非洲”。马小跳他们去看“小非洲”的同时发现了“芭蕾公主”,夏林果教“芭蕾公主”用手跳芭蕾舞,他们实现了“芭蕾公主”的梦想。“小非洲”病好了后,马小跳便把他接回了家。还有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就是马小跳七十二岁的奶奶一个人救活了二十一个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书中“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精神所感动;同时我也敬佩他们的精神。我要学习马小跳乐于助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在以后的生活中如果遇到危险和困难要学习“小英雄”和“芭蕾公主”总是乐观地去面对。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7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书中万年龟说得很对,人,心老了可怕。心为什么会老呢?是因为许多家长常常以‘一切都是为孩子好’为借口,理直气壮地不尊重孩子,肆无忌惮地去做伤害孩子的事情,像书中的安琪儿,她本来是喜欢书的,可是就因为她妈妈一定要她读她读不懂的书,这样也许她会一辈子都讨厌读书了。

  现在有很多大人不让自己的孩子拥有美好的、真正的童年。没有童年的孩子长大后也不让自己的孩子有童年。没有童年的人,就不会有一颗真正的童心,这样自然界也会随着人心衰老。没有童心的人,他所见到的一切都是没有生气的,老得皱巴巴的太阳,不再射出明亮灿烂的阳光;老得起皱纹的树,叶子是黑的,没有水分;河流是衰老的,河水几乎流不动,让人感到暗淡无边。而有童心的人则刚好相反,他们所看到的一切是多姿多彩、引人注目、光彩夺目的,长大后不会因为没有童年而遗憾。

  童年是一片云彩,懵懂地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童年是一场梦,虚虚实实,一眨眼就丢失,当你丢失的时候才感到珍贵;童年像一幅画,色彩斑斓、流光溢彩。

  让我拥有属于自己的童年,让我们在爱的呵护下长大,让童年变成我们一段真实、快乐、幸福、难忘的回忆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8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

  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

  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

  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9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著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0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1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2

  今天,重新拿起木偶奇遇记,第一章,从前,有一位樱桃师傅,他有一个奇怪的木头,当时木偶还没来到这个世界里。第二章,樱桃师傅的一个邻居来了,别的邻居都叫他老玉米糊,他说:“你帮我做一个木偶。”樱桃答应了,说:“几天后你来拿。”几天后,老玉米糊来了,樱桃师傅给了他,这个木偶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木偶。

  我读了这两章,希望砍树工人叔叔不要再砍大树了,我们要种树,让地球充满绿色,变得更加美丽。

  我觉得小木偶很可怜。原来的小木偶是个调皮、爱说谎、不喜欢读书的坏孩子,现在是个诚实又勇敢好孩子。

  这本书让我深刻的明白了;要好好的学习,不要辜负父母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3

  马瑞拉一看见马修进来,便使到着急,她一听到这个小姑娘的状况后,便使到生气,她大吼起来,小姑娘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玛瑞拉安慰这个小姑娘说:“好啦,好啦,不要再哭了,”

  玛瑞拉说:“你叫什么名字呢?”玛瑞拉说:“你叫安妮。雪梨吧,”这个小姑娘说:“求你们加我克迪莉娅吧,安妮这个名字一点也不浪漫,”真是胡说八道,安妮这个名字既普通有实用。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4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介绍了海伦·凯勒的一生。

  写了她一岁半的时候,一场病夺去了他的听力和视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七岁时,安妮·沙利文小姐担任了她的家庭教师,从此沙利文小姐便为她教了许多知识,在她的帮助下,1898年她竟然进了哈佛大学剑桥女子学校。让我佩服。

  海伦·凯勒你太棒了,我要向你学习。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6

  假期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好书——《童年》。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7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8

  书籍在人们的成长过程当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不少哲人学者给了它高度的赞誉,有人说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它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有人说它是长生果。在我心中,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读过了一本好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此书文笔生动,内涵深刻。文中主人公布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仅使我体会到了“诚信是交际的保障”这句话的含义,也使我明白了讲诚信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

  19世纪初,在阿拉斯加掀起了淘金热,大批的狗被送往北方拉雪橇,布克遭人算计,也被拖入了拖橇狗的行列,与在法官家做宠物狗的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然而,布克在做拖橇狗的时候仍然不忘“诚信”二字,凭着顽强的毅力,终于克服了恶劣的环境,同爱斯基摩狼一起,回归大自然当中。

  读罢全文,我深深地被布克的是非分明,诚实守信所感动。讲诚信使人际交往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品质。遥想当年,中美两国初次关于建交的.谈判,我们的周总理和美国的尼克松总统会谈得非常投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讲诚信的人。试想,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诚信,该如何发展呢?

  记得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的上午,我在家看电视,正看着入神时,电话铃响了,接起,电话里传来汪俊杰的声音,让我帮他解一道数学题,我爽快的答应了。挂完电话,我突然想起了那部已经演完上集的电视剧来。“干脆看完电视剧再去汪俊杰家算了”我自言自语道。于是,我把答应汪俊杰的事情抛在了脑后,陶醉在屏幕里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中了,钟表滴滴答答地走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却丝毫没有察觉。大概过了约四十分钟后,汪俊杰打了个电话过来,我连忙跟他说马上就过去。然后又继续陶醉在那令人难忘的故事情节中了。等到汪俊杰再次打电话来之后,我才不情愿的应了声,然后等到电视播完后才下楼朝汪俊杰家走去。路上,我思索着我刚才的做法,再回想起布克之所以能够在爱斯基摩狼这个种族里有更好的地位,靠的就是讲诚信。而我呢,与汪俊杰约好的事情却一拖再拖,这岂不是丢掉了诚信!我转念又想,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最重要。。。再三考虑决定跟汪俊杰道个歉。走进汪俊杰家,我不好意思的对他说:“十分抱歉,我在家看电视剧看的太入神了,忘记了讲题的事情了,实在抱歉。。。”“没事,朋友之间,这些小事别放在心上,走,我们讲题去。”于是我们并肩朝他房间走去。。。。从此以后,我和汪俊杰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讲诚信是人际交往中必不可少的品质。同学们,让我们怀着诚信的态度,在浩瀚无边的交际之海中扬帆起航吧!

  你看,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做人做事,明辨是非,逐渐培养我成为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难怪有人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同学们,让我们努力去吸取这知识的乳汁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9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0

  《格列佛游记》是一本讲述格列佛坐船时遇到风暴,不得不逃到小人国的岛上的奇妙经历。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人乔纳森。斯威夫特,他应该是一个想像力丰富的人。

  在这本书中,格列佛还逃到了其它“国家”,其中有大人国、飞岛国慧驱囯。在小人国,他帮人们打败了敌人;在大人国,他被当成了“宠物”;但在最后的两个国家,他与那里的人们和谐相处;最终,他回到了正常世界。

  《格列佛游记》里面的事情虽然在现实社会里是不可能出现的,但是这是一部讽刺现实的小说,他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人的贪婪、狂妄及自大。比如格列佛战胜了敌人,但国王还想利用他把整个敌军的地盘都抢过来,格列佛当然不同意,结果他和国王的关系就此瓦解——这说明了当时社会的人十分贪婪。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当时社会的阴暗,还知道了如何改进自己。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类似《摆渡人》,都是讲人死后会去哪里?不过这本书比较美好,作者在书中写道,人死后,会先去排队登记,然后会来到一个叫“他乡”的地方。

  这里有永远不会落下,永远散发着光芒的太阳,还有一些其他死去的人,在这里,我们的主角,哈里在这交了一个好朋友,他叫阿瑟,是150年前死的。他带着哈里,回到了人类世界,看望了他的好朋友,家人和同学,渐渐的,他开始有些失落,甚至开始向往所有的人,也向往那些不开心的人,是啊,至少他们还活着。故事的最后,哈里回归了天蓝色的彼岸,至于他去了哪里?作者没有再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命诚可贵,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2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古人对读书的情有独钟。其实,对于任何人而言,读书最大的好处在于:它让求知的人从中获知,让无知的人变得有知。“开卷有益,读书好处多”这是自古以来人们的共识。每一个人要想在知识的山峰上,登得越高,眼前展现的景越壮阔,就要拥有渊博的知识。知识是人类通向进步、文明和发展的唯一途径。书是前人劳动与智慧的结晶,它是我们获取知识的源泉。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所以在今年的暑假我读了杨红樱的《小猫日记之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笑猫”和“虎皮猫”的大儿子“胖头”想要和“二丫”、“三宝”一样,会一项特殊本领。后来,在“球球老老鼠”的帮助下,“笑猫”和“胖头”来到了宠物特技学院。经过了百般周折之后,先天条件不好的“胖头”凭着它的专注这一*格,学会了*钢琴。后来,“笑猫”和“胖头”在银杏林中散步的时候,见到了一个患有“孤独症”的孩子。不明白事情真相的“笑猫”称这个儿童为“从外星球来的孩子”。“胖头”想要让这个“外星孩子”变成“地球孩子”。细心的“胖头”发现这个“外星孩子”对“笑猫”的笑很感兴趣,所以“胖头”向“笑猫”学会了笑。后来“外星孩子”的爸妈把“胖头”带回了家。渐渐地,“外星孩子”喜欢和“胖头”做一样的事,所以在“胖头”的帮助下,“外星孩子”学会了笑、吃饭、走路……“外星孩子”的爸爸为了鼓励“外星孩子”而买了一架大钢琴。后来,“胖头”*钢琴的时候,“外星孩子”总喜欢在旁边指挥。渐渐地,“外星孩子”的“孤独症”消失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让我学习到了“胖头”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让我们一起遨游知识的海洋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3

  通过和妈妈谈论钱,可可和乐乐从妈妈那里学到了很多与金钱相关的有趣的知识。从钱的发展历史,到不同国家之间钱的汇率,再到钱的制造过程和银行的运行方式,通过了解这些知识,两个小朋友对钱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更有兴趣了。

  事实上,这些知识仅是财富教育的启蒙,有更多与经济学和金融学相关的知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很多人却对这些有用的知识视而不见。是什么决定了玩具汽车的价格?为什么有的旧物品比新的还贵?如果能理解这些,就能从小树立对金钱的正确观念,为一生的财富积累打下基础。

  我们需要学习金钱的小知识,正如可乐姐姐所说:“从小培养孩子的财商,是一件佷有价值的事情,值得每一位大朋友为之努力哦!”所以听听关于钱的经历和故事也是很有用的!

  这个观念值得我们学习,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4

  今天我看了由著名作家汤素兰写的一本书:《时间之箭》,光看书名我猜想:是不是一个可以穿越时空的弓箭带了一个人回到了古代。我带着这个疑问看起了这本书。

  原来是在玩“疯狂冲浪”的一个小男孩误入了一个叫“蚯蚓洞”的虫洞,让他回到了白垩世纪,还让他遇见了55年前失踪的古生物学家桑吟,更让他目睹了各种各样的恐龙。这个运气好的不行的小男孩叫木里。

  看完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生命的可贵,也希望人们能够好好保护我们唯一的地球,和动物们和平相处,不要破坏生态平衡。如果你也遇见了“蚯蚓洞”你会去什么时候呢?你又想去干什么?快来告诉我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5

  每一封家书里都蕴含着思念、亲情和教育人生,指引我们方向,唤醒理想!

  人生就像一条线,一开始有人的陪伴,非常快乐,到了最后,只有自己慢慢离去。

  纸短情长的背后,是真正的流露,是善意的期盼,是美好的家风。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书中所写的内容都和亲人和往事有关,也感受到了每一封信,不仅仅是信,也是爱的传承。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6

  你能漂流到荒岛之后还有乐观向上的积极态度吗?你能在荒岛上生活二十七年吗?不可能,但鲁滨逊做到了。

  鲁滨逊是英国的丹尼尔·笛福所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他喜欢航海,有一次,来了一场暴雨,只有他自己漂流在了一座小岛,活了下来,他在那鼓起勇气消灭了种种困难,他在那足足活了二十七年才返回英国。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鲁滨逊积极乐观、不怕困难、非常勇敢的精神,我们要像他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被鲁滨逊的积极乐观给感动了,有一次,我不好好学习,考了很低分,回家给揍了一顿,这时我想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之后我把里面精彩的部分都读了一遍,我知道了学习是多么的兴奋和快乐啊!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7

  《做个从小懂钱的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陈可乐女士,她在知名高校完成经济学的系统学习和思维训练,毕业后在大型金融机构从业十余年,经手亿元以上项目无数,却对个人财富管理情有独钟。陈可乐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女儿可可已经读小学二年级了,是个聪明懂事的小姑娘,喜欢跳舞、滑冰,喜欢问问题;儿子乐乐还在读幼儿园中班,是个机灵、鬼点子多的小男孩,喜欢出去玩,喜欢吃各种好吃的东西。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钱是从哪里来的,钱是怎么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我们的钱可以拿到美国去买东西吗,钱是怎么制造出来的,我们生活中的钱是什么样子的,零花钱该怎么花,生活中有哪些收入和支出,不同职业的人是怎么赚钱等等……

  我还知道以前是用贝壳当钱,之后又用铜来当钱,到了宋朝才有了纸币。收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主动收入,是劳动才能收入的,而另一类是被动收入,就是不需要劳动就能收入。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8

  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9

  我最喜欢读小学生限时作文300字这本书,书里有几篇文章特别吸引我眼球。其中有一篇叫“从落叶中玩出新意”的文章,文章的内容是:作者和他的小伙伴们去公园玩儿,后来大家都觉得挺无聊的,就想到了用树叶来拼图案,大家都觉得挺新奇的,就答应了。伙伴们前后拼出了“金刚和老虎打架”、“兔子弹钢琴”等作品。

  当我们无聊时,如果能把游玩玩得千变万化,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儿呢?而且这篇文章以游戏为题材,很新奇。其实,写作文不就是要玩吗?

  还有一篇叫做“一件新鲜事”的文章也让我刻骨铭心,文章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位男交警骑自行车违法了,本来车子应在公路的白线以内骑,可他把车骑到了那条白线外面。女交警罚男交警,还真是一件新鲜事啊4那个女交警会不会罚。可是,那位女交警用严厉的目光盯着男交警,还严肃地说:“同志,自行车应该行驶在白色安全线内,您过线了,按交通法规定……”那位女交警没有说下去,可能是因为女交警知道男交警也懂吧。男交警没有上去说好话,他的脸“刷”一下就红了,匆匆忙忙从口袋里拿出违约金,交给了女交警。好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啊!

  这本书里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也有许许多多新鲜的事件,还有许多看了会让人流口水的文章。这本书很吸引我,而且我还从里面学到了该怎样孝敬爸爸妈妈,怎样养鸽子,还有礼仪等等,真是受益匪浅啊!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30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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