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优秀小学生读后感

时间:2021-01-21 13:11:51 朝花夕拾读后感 我要投稿

《朝花夕拾》优秀小学生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朝花夕拾》优秀小学生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朝花夕拾》优秀小学生读后感

《朝花夕拾》优秀小学生读后感1

  读了《朝花夕拾》最深的感触就是鲁迅希望孩子的美好童趣能保存。书中的《五猖会》记述了当时要去看会时的兴奋,而被父亲留下的不情愿,指出强制的封建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那《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描述了幼时在家中的百草园的有趣和在三味书屋的乏味,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和束缚儿童天性的书塾教育的矛盾。这无不表现出鲁迅热爱和珍惜它美好的童年。

  童年原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也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懵懵懂懂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

  正如巴尔扎克说的一样,儿童的天性是纯真快乐,《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就以自己的经历来抨击压制,让我感受到孩子的纯真是美好的。可想想现在的我们呢,纯真的天性似乎已被压制尽了。如今到了21世纪,孩子是祖国的花朵,而为了将来能成为栋梁,孩子的负担越来越重。

  孩子的负担非减不可!孩子并不会因为拥有爱玩的纯真天性,而荒废了学业。如果一个孩子,在高压下,只知道考试,那不成为考试的“机器”了,我想我们中国之所以得不了“诺贝尔”奖,我想就是因为,孩子在高压下,纯真,大胆的想象渐渐消失,少了创新,只是一尘不变罢了,显然孩子的天性也是美好的,并不是“胡闹”。

  孩子的纯真是那么鲜明,绚丽。

《朝花夕拾》优秀小学生读后感2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

  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优秀小学生读后感3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感到非常佩服。

  《朝花夕拾》原本又叫做“旧事重提”,为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收录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

  《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国人思想解放的愿望。《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荡开。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重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优秀小学生读后感4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

  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朝花夕拾》优秀小学生读后感5

  《朝花夕拾》讲的大多是鲁迅的童年故事,用“猫狗鼠”等小故事组成。其中“猫狗鼠”说的是鲁迅小时后。养了一只只有拇指大小的“隐鼠”一天保姆告诉他隐鼠被猫吃了。从此,他见猫就打,渐渐变的“猫见猫怕”后来他偶然听说隐鼠并不是被猫吃了,而是被那个保姆给踩死了,紧管知道了真像,但他还是非常讨厌猫。直到长大后,因为名声问题,才改变了对猫的态度。

  还有一篇《百草堂到三味书屋》讲的是鲁迅小时后喜欢到一个名叫百草堂的地方玩。因为传说吃了人形 何手乌就能成仙。于是,百草堂里的何手乌便惨遭毒手:他动不动就去挖何手乌的根,挖到土墙都坏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调皮的缘故。他被送到了全市最严厉的学堂,就是三味书屋。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小鲁迅经常到学堂后院折腊梅。在上课时偷偷画画。我想:百草堂和三味书屋应该是鲁迅童年记忆最多的地方吧

  其他故事也都还行,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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