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

时间:2020-10-29 08:48:43 朝花夕拾读后感 我要投稿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读后感1

  朝花夕拾原意为旧事重提,朝花如过去的记忆,夕拾如再次地想起,无比体现了作者对童年往事的留恋之情。

朝花夕拾读后感

  书中仅有十篇短小的文章,有对童年的向往、对老师的崇敬、对朋友逝去的悲痛,在寥寥数篇文章之中,尽显了作者往日的喜怒哀乐,真实自然,贴近生活。

  他,很平凡,却在时时平凡中显示他的不凡。孩提寻觅快乐,喜欢赶热闹,却常常在心中思索,在不断学习中领悟了人生的持之以恒,平凡地读着书、读着人、读着物,却有着不凡的想法。

  他,思想敏捷,从少时至壮年时时如此,不畏恐惧,坚持着正义。少时喜欢玩乐,对着那种聚会甚感兴趣,青年对学问的追求、对人生的追求有着新的开始。

  带露折花,作者无法瞬间化去心中的芜杂,无法使他即刻幻化,仰看流云飘过,在眼中只有一瞬。

  拾起这一瞬,感慨万千。

朝花夕拾读后感2

  老师曾说过:“阅读《朝花夕拾》时,我们应当时时提醒自己:这是一个颠沛流离的中年男人对自己过去的回忆。作者在文中所提及的那些童年时期的喜和悲、爱与憎,实际上已被当下一种成熟的、融融的爱意所包围;相对于自己”离奇“的现状而言,这种留存于记忆当中的”意味“备受心灵的呵护。这种爱意是单纯的、流动的、温柔的,它不仅出现在作者对长妈妈的回忆里,也出现在对”五猖会“的怀想中,还出现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路途。

朝花夕拾读后感3

  记忆上“旧来的意味”,是交杂在作者脑海中的细小的、零碎的,却又真实可感的“意味”。作者在回忆他幼年的保姆长妈妈时,便把这种细碎的“意味”描写得淋漓尽致:长妈妈喜欢唠叨些鸡零狗碎的事情,睡相又坏,而且总有一些奇怪的规矩要“我”遵从,“我”对这样的长妈妈是很厌烦的;但她又能讲“长毛”的故事,这让“我”曾对她产生过空前的大敬意;她踏死了“我”心爱的隐鼠,使得“我”对她又憎恨起来;但她却能用心地帮“我”找来向往已久的《山海经》,过去的憎恨顷刻又转变为新的敬意。基于对生活细节以及“我”的情绪转变的精准把握,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便在作者的行文当中站了起来。

朝花夕拾读后感4

  清晨,花瓣儿迎着晨风轻轻展开。凝脂般的心形花瓣上,闪烁着点点晃动的露水。花朵是如此娇小,远看颇有一种“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境界。只可叹此时已不再是坡公笔下的“春色三分,三分尘土,一分流水”的时令,而是清愁细泪的暮春了。

  “虽是早已无话可采,但如果我,还是愿意在黄昏中将她摘下。虽无那冰凉露珠的滋润,以看见残花映着斜阳,但,此般不是更有意义吗?”

  写着这段话的纸片一直夹在发黄的书里。《朝花夕拾》,虽然没有晨曦里的那份丰满,可落花却有种古老、素雅的美,就像溪边浣纱的沙子。花开是生命的开始,花落却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又一次延续。

  黄昏时,暗香凋零,我如同李易安那样“东篱把酒黄昏后”,虽无暗香拂袖,却依然能感觉似乎有阵隐隐的香风,如同那阵风中杂着片片的花瓣,拂了一身还满。

  《朝花夕拾》,拾来的是安谧,是无心,是如水般平静的传说。花的荣与枯,在一无中显现。她挥动这双翅,静静地从枝头下落,暗香残留。我在夕阳下拾起了花瓣,郑重地夹进书页中。

朝花夕拾读后感5

  对于看书,我是一个很懒的人。记得看过<地狱的第十九层>应该可以算是一本惊悚恐怖的小说,看的一半,几乎已经快要忘记还有结尾没看,才懒懒散散把它看完,居然看了3个月。

  前些天,幸得有人推荐,看了一部亦舒的<朝花夕拾>。该书主人热情不凡,看过一段,他便会津津有味的和我探讨其中的缘由,分析故事情节,鼓励我赶快看完。

  不知不觉,我竟奇迹般用了不到一周看完整部作品,感觉荡气回肠。

  据说作者是倪匡的舍妹,所以书中带了点科幻色彩,并不时出现卫斯理、原振侠的原型,只是没有提及姓名。

  已经不可避免的迷上了书中的男主角方中信,一个有魅力,懂得爱的男人。

  一九八五年,那个年代感觉是很落后和封闭的,人们的感情思想都处于一个禁锢的时期。

  男主人公在一次意外中遇到了来自二○三五年的女主人公陆宜,如所有言情小说的情节一样,他爱上了这个因走错了时间来到了一九八五年,虽然和他只交往了短短45天的女人。

朝花夕拾读后感6

  两人的情感经历并没有遭遇太大的波折,只是在一个不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女人还是要回去遥远的未来,相夫教子,即使对眼前的男人有多少的不舍。因为这一切都是宿命,他们不能违背的自然规律。

  一直以为感性的男人不理智,理智的男人不感性。方中信何尝不是一个例外呢?为了爱人不受煎熬,他宁愿独自流落在一九八五年,承受失去爱人的痛苦。而他也在爱人离去三年后悄然逝去,而在墓碑上最后留的那六个字,更是令人肝肠寸断,冲击着每个人的心灵。

  有这样一个男人,这样的爱自己,已经足矣。

  或许作者是残酷的,她不该把陆宜还给未来。可以给他们45天,就应该给他们一生。

  也许他们本就不该相遇,一切在50年前就已经成为了注定。

  人生何尝又不是如此呢?现实中看过太多的离合。不该遇到的偏偏遇到,()如果相遇是一种错误,也宁愿只要片刻的温存。所谓此情只待成追忆,有回忆的人总是幸福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7

  今天又捧起《朝花夕拾》,注视着作者的童年,体味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不由得想起我自己的童年,与作者的童年相比,少了许多新奇与发现。比起作者在百草园中的发现之旅,我的童年还是多了份快乐与刺激。原来,我们最喜欢下雨天,雨停了以后,门前的水泥路往往有许多积水,我们就急急忙忙趿拉着拖鞋跑下楼来,与同伴一起儿打水仗或是扔拖鞋,回家以后身上往往都是湿漉漉的,有时玩着玩着又下起了雨,但我们全然不顾,依然兴致勃勃地玩着。有一次,同伴不知从哪找来了一块木板,他坐在上面,让别人推,像是冲浪似的十分刺激。我们每个人都试了试。我玩的时候,由于身体没保持住平衡,一下子滚了出去,弄得像落汤鸡一样,回家招了妈妈一顿骂。

朝花夕拾读后感8

  今天是放假的第三天,我也按照原计划,每天在《朝花夕拾》的册子中读一篇先生的文章。而今天所读便是先生的《二十四孝图》。

  先生是新白话运动的领军人物,而这篇文字也是从白话运动入手,先给予那个所谓的绅士冲击,阐明先生对于白话运动的立场。为了加强说服力,先生便以而是读过的《二十四孝图》入手,揭开封建卫道士羊皮下的真狼面目。

  为了读通先生的这篇文章,我还将《二十四孝图》的原本在网上找出,加以浏览,让自己更好的能理解先生的这篇文章。“老莱娱亲”,“郭巨埋儿”,“卧冰求鲤”,这些文章都是传扬封建礼教中的“孝”的脍炙人口的文章。

  这些“孝”不少都是愚孝,是违背了人性的孝道,甚至是为了人颂之为“孝”而“孝”,封建时代也讲求“礼仪孝悌”,但是这些所谓的“孝”实在无法用当下的孝道观念所去衡量。郭巨可谓至孝,家里贫困,孝母之心值得称赞,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实在违背了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这样的故事在书中随便翻翻举目全是!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这样一种封建的吃人的礼教,实在让人感到可悲!

  孝乃百善之首!作为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理当传承发扬!但这样的愚孝是可悲的,而捍卫这些的披着羊皮的卫道士们更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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