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时间:2020-11-20 20:40:10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篇一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我从他写的《我的梦想》里,可以看见他心平静气地谈论自己“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已然平静对待自己的现状,却满心希望自己拥有刘易斯般的体魄,当然是下辈子,然而又发现健美的体魄并不能带来最大的幸福,于是又祈求给下辈子的自己以一个了悟人生意义的灵魂。这一篇只是一个引子,它是对幸福人生的设计的一交小小的尝试,而下一篇《好运设计》则完全整整地设计了一个人的一生。

  一个完美的人生,听上去很容易,只消天资极高,事业成功就行了。然而,那样会势必导致一个人心灵的阻塞,心灵的阻塞使人趋于平庸,平庸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于是需要有痛苦,苦尽才有甘来,那么甘来之后呢?一定会再陷入平庸。于是一个完美的人生需要无尽的痛苦、失败、挫折。于是史铁生自以为是好运的、不无讽刺,但又很矛盾。作者已认为这个矛盾是无支调和了,便转而思考人生的组成实质上是过程,不论痛苦还是幸福,残缺还是完满,生存还是死亡,过程,是人生中永远的美好与精彩,于是好运无须设计,人人都能让过程精彩。平时,人人都是设计的接受者,会有抱怨设计的不公,此刻,作为设计者,反而不知从何下手,看得出来,人本身就是矛盾的。

  至于他的回忆,回忆童年与青年进的自己,同伴,壮年或暮年的亲人、熟人,乃至仅有一面之交的人,在我读来,是充满了宿命感的。教堂的钟声竟让作者唤起一种故乡的心情,夜幕笼罩下的寺庙的景象给作者以深深的触动,甚至恐惧。“这个孩子生而怯懦,索性顽愚,想必正是他要来这人间的缘由”,这是作者在评价小时的自己,像是一个先知在看初生的婴儿时下的断语,又像是高僧在看一位老人入土时下的结语,仿佛这声音不应来自人间,而是充满了神灵的地方,总之,充满了宿命的意味。还是这句话,细细体会,竟感受不出丝毫的主观感情,说这句话的人,想必此时是面无表情的,因此很难想象这句话竟出自作者本人之口。

  他的回忆,又是不可避免地伤感的,我相信人人在年老时的回忆都是伤感的。人生的舞台上演着一幕幕名为《我的一生》的剧,每个剧本,“我”都是无可争议的主角,当即将谢幕时,主角和观众们难免会想起那一个个配角,他们一面翻看配角的剧本,一面叹息。这大概就是回忆。

  作者总结自己的一生,是扶轮问路。总结一生!太多的总结,太多的遗憾,太多的沉重的回忆,作者历数前生,却又告诉我:你与我一同笑看。

  篇二

  夕阳夕下,雁雀归巢,又是那座熟悉的古园,那被夕阳拉得长长的身影,他静默,无语,深邃的眼眸似将夕阳的脚步停驻……

  生命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忙碌的,当然也是粗疏和浮泛的,而我们常因此获得幸福感。

  但对于“他”——史铁生来说,生命是个苦难的过程,也是一个超越苦难的过程。

  初识史铁生是在中学课本中,同是《我与地坛》,只不过仅仅是一个选段,那时的我对他的印象只是一个文章写得好的残疾人罢了,殊不知他那崇高的人格和对生命的感悟。而今我有幸再次拜读这位伟人的文章,内心不觉被一股洪流般的力量惊醒,放眼人生,感悟生命。

  十二岁,正是浪漫的青春时代,正是做梦的季节,用他的话说,正是最狂妄的年龄,而他却忽地残疾了双腿。他无奈,他徘徊。放眼人生未走过的路,他沉沦,而这时地坛却成了他唯一放飞思绪的地方,也是他涅槃重生的熔炉。

  双腿残疾,无助的他只能将自己仅存的一点生活的勇气献给了这座园子,他见证太阳升起,目送夕阳西下,春夏秋冬从不间断,以弥补内心对现实的胆怯。但是他并不是庸庸碌碌,他思考人生,思虑生活,不仅为他自己的下半生,更因为他并未放下希望。

  在这座园子里他见证了太多,思考了太多,既有夜幕间散步的夫妇,陪伴他爱唱歌的小伙子,当然也有曾经让他一见倾心气质不凡的中年女工程师,还有一对天真无邪的兄妹。但是岁月流逝,当陪他唱歌的小伙子离去,中年女工程师逃出他的视线,他看到了世事的变化;当他看到多年前曾经捡“小灯笼”的小姑娘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来园游玩,遭到几个人的戏耍,只因她是一个弱智少女时,他看到了漂亮和弱智并存对一个人的伤害,看到了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如此的冷酷。他反观自己庆幸自己并不是精神上的残疾,因为对于他来说广阔辽远的精神世界才是自己真正的乐土。他看到了社会中的弱者(也包括自己)并没有被时光抛弃,他曾经抱怨上帝,为什么将苦难带到人间,为什么不将残疾彻底消除。但是他看透了——一个没有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肥力的沙漠。他终于认为上帝是对的,差别永远是要有的,人类的全部曲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

  最终,他接受了苦难,选择了写作,用笔书写自己的内心,用心诠释生命的真谛。

  残疾使他涅槃,地坛正是他的跳板,恰是如此,他审视世界,审视自我,思索死亡与生命,他用自己的经历来感悟生命,不只是他的生命还有在地坛古园中来来去去的更多的生命。

  在他的文章中我读到了生命,读懂了生命,更主要的是他对待生命的那份纯真。生命是延续的,正如他在文中所说:“那一天,我将沉默地走下山去,拄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涯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他对死亡的诠释正如朝阳,终有光照大地。

  对于我们,生命只有一次,我们需要的正是那份自强不息,那份对待生命的纯真,不让时光白白流逝,不让自己的青春变为一个个的遗憾,享受生命中的欢乐也要去享受生命中的苦难,五味杂陈,又不失价值方能使生命绽放出最华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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