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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巩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好友乙,已经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1年后,甲因炒股急需现金,便将该套房出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由于甲不好意思找乙要回房屋,就怂恿丙自己找乙要回房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因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
B.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C.丙因继续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
D.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之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丙承担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甲虽与乙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其与丙的合同为有权处分丙也不为出租人,不受合同限制,可要求乙返还本题选项为C。
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
B.显失公平,可变更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
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隐藏行为的效力问题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通说认为,隐藏行为中虚假意思表示无效,但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应依该真实意思的相关法律规定本题中,少交契税为真意表示,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其真意表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3.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行政合同问题本题中,县长与厂长签约,如完成指标,工资晋升两级为行政奖励行为,不为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4.下列民事行为中有效的是:( )
A.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
B.完全民事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赠与行为
D.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有效的民事行为,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以意思能力为前提,行为人是否具有意思能力,以其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为判断标准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以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往往无法判断自己的行为后果,不具有意思能力,其所为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第12条和《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但其他行为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5.A公司委托王某去某市B公司购买机械表1000只,王某见B公司还有电子表可供应,在B公司说明电子表是从正规渠道进货后,就在购销合同上添加了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王某付款后将机械表和电子表运往A公司途中,2000只电子表被海关以品没收。A公司收到机械表后,发现不好销,遂以合同无效要求退货。下列论述正确的有:( )
A.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无效
B.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可撤销
C.该购销合同中购买2000只电子表的条款效力未定
D.该购销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依《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同时依《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另依《民法通则》第60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2000只电子表为品,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二、多项选择题
6.甲药店为了得到麻黄素通过关系借用了乙医院盖有公章的合同书与丙生产商签约购进麻黄素若干(麻黄素药店无经营权,只有医院才能购进)。对于该买卖合同及责任表述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有效,理由是表见代理
B.该合同有效,理由是超范围经营的合同有效
C.该合同无效,理由是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D.甲药店和乙医院对丙厂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C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表见代理的适用问题本题中,甲药店借用乙医院的合同购进丙生产商的麻黄素,不适用表见代理,该合同无效,因为麻黄素属于特许经营,只有医院才能购进,依照《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定,超范围经营所签订的合同,只有违反特许经营、禁止经营和限制经营的,合同无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对于借用合同书所签合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借人和借用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选项为CD
7.意思表示的默示形式是不通过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推定或沉默使他人可以推断真实意思。下列选项所列行为哪些属于默示形式?( )
A.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依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
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
C.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也予以接受
D.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10天内不作出否认表示即视为同意的内容,10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否认表示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沉默形式问题本题A选项属于推定的意思表示,B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沉默方式;C选项属于法律规定的推定的意思表示,D选项不具有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意义故正确选项为ABC
8.甲乙订立合同,将甲所有的两间平房出售给乙,价款为58万元。为了少缴税费等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定为30万元。随后,双方另外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两问平房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乙应向甲预付购房款30万元,甲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向乙交付房屋钥匙,其余28万元房款在一年内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乙在付清预付款后,拿到了房间钥匙,余款经数次给付后,尚有15万元没有付清。甲多次催讨不得,遂诉至法院,要求乙付清余款。乙则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获得房产部门的批准,为无效合同。甲多收的13万元款项为不当得利,要求甲如数返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的效力问题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本案中,甲乙双方为逃避国家税收,相互勾结,串通一气,将58万元的成交价只报30万元,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故意,甲乙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合同属于典型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应为无效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合同,乙应按照该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但甲乙双方因存在少交税费的问题,应依照法律规定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补缴税费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9.柳河村村长甲早已垂涎乙祖传的字画一幅,多次向乙询价购买,均遭乙严词拒绝。村民丙为取得马路边一块宅基地而讨好村长,其知道甲早已想得到乙祖传的字画后,未经甲同意,夜间独闯乙家,将乙暴打一顿,并告诉乙:"下次甲再来买字画时,再不卖给他,小心你的狗命!"第二天,甲恰好又来找乙询价购买,乙同意甲提出的以2万元价格出卖。当天,货款两清。后甲将此字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古画收藏家丁。半年后,丙意外死亡。乙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受丙胁迫为由要求撤销半年前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请求丁返还字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乙间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B.甲乙间买卖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甲无权请求丁返还字画
D.甲有权请求丁返还字画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因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问题依《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胁迫手段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本案中,村民丙为讨好甲,暴打乙,并以乙的生命安全相威胁,致使乙产生恐惧的心理,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将祖传字画卖给甲尽管该胁迫来源于第三人,但该胁迫与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丙的行为是乙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与甲订立买卖合同的原因,该合同为因胁迫行为而订立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本案中,虽然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被撤销后,甲应返还从乙处取得的该幅字画,乙返还甲支付的2万元款项,但甲已将该古画卖给了善意第三人冬构成不能返还的情况丁对该字画的取得为善意取得,其对字画享有的所有权应受法律保护;乙无权要求丁返还该字画同时,因甲与乙的买卖合同被撤销,甲就成为无权处分人,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所取得利益就构成不当得利,对该不当得利,甲应当返还于利益受损人乙故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
10.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国产奶粉谎称为进口奶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奶粉畅销。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将这批货物以更高价格售与他人。此时,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对合同效力将产生什么影响?( )
A.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B.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C.甲公司向乙公司送交确认合同有效的通知,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
D.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情事为由主张撤销,则合同失去约束力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合同的效力问题本题中,A选项,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则表明甲公司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B选项,甲公司向乙公司预付货款,也表明甲公司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C选项,甲公司向乙公司送交确认合同有效的通知,仍然表明甲公司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故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确定的有效本题中,D选项乙公司以合同订立时存在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因乙公司为欺诈人,不享有撤销权,所以,其主张不能成立乙公司的主张不能使合同失去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三、不定项选择题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1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咐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1个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汽车为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现请回答11-17题:
11.本事例中,谁对电视机具有所有权?( )
A.赵
B.孙
C.李
D.李娟
参考答案:D
12.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
A.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
B.钱代理进行的赵与孙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C.孙与李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D.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
参考答案:AD
参考解析:钱与孙之间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孙无权取得该电视机,但李某因善意取得而对该电视机享有所有权李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将该电视机赠与其妹李娟,依《民法通则》第128条和《合同法》第133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故电视机在毁损之前,其所有权应属李娟本题正确选项为D。
13.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
A.李与吴之间的运输行为
B.李与周之间的借贷合同行为
C.李与周之间的质押合同行为
D.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依据《合同法》第396条的规定,应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钱与孙之间的买卖行为,依《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属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至于孙与李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而效力未定,但李能善意取得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意思表示真实,且已交付赠与物,故合法有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14.本事例中,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钱
B.赵自己
C.钱和孙
D.钱或孙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李某与吴某之间的行为不是雇佣合同行为,而是运输合同行为因为李某和吴某之间约定的运费,意思表示真实,运输合同有效李某与周某之间的借贷合同,依《合同法》第210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据此,李某与周某之间的借贷合同有效李与周之间的质押合同行为,依《物权法》规定,虽未实际交付质物,质押合同不受影响赵某与钱某之间的委托行为,上述已分析,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15.本事例中,李娟受伤的医药费如何承担?( )
A.吴承担
B.吴和王平均分担
C.主要由吴承担,王给予适当补偿
D.吴和王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依据《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5.依《合同法》第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李娟的损害是由吴某和王某各自的过错引起的,因此,吴某和王某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16.本事例中,吴某受伤的医药费由谁承担?( )
A.李和王
B.李和吴
C.吴自己
D.吴和王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依据《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受害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17.本事例中,周提出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
A.要求李提供新的担保
B.追究李未履行质押合同的违约责任
C.要求李提前返还借款
D.主张与李的借款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ACD
参考解析:依《担保法》第5条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86条的规定,质押人未按质押合同交付质物的,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质押人应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没有交代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问题此外,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在质押无效后,除要求质押人因过错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外,质权人无其他权利,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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